【金山招商】上海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提升法治环境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上海市强化法治建设推出重要举措,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旨在实质性化解官民矛盾、优化招商引资法治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该中心将推动行政纠纷柔性化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发展现实背景与司法改革动因
上海市近年来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前沿,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行动广泛开展,不可避免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引发一定数量的行政争议。尤其是在城市更新领域的不动产征收补偿、行政审批中的裁量权争议、重大公共项目推进中的行政许可撤销等领域,当事人诉求多元,矛盾呈现复合化趋势。传统诉讼模式面临案多人少、周期长、程序刚性等问题,难以完全满足高效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治理需求。2024年初,上海法院系统立足现实,创新推出系统性改革,成立专业调处平台,优化争议解决供给侧。
二、明确机构职能定位与核心业务范围
该调处中心系由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推动设立并指导运作的专业化机构,其核心职能并非替代司法审判,而是作为诉讼程序的有效补充与协同机制。其案件管辖聚焦于法律明确规定可调解、或存在较大裁量空间的行政案件类型:涉及行政裁量权行使合理性的争议;聚焦于损害事实与赔偿标准认定的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围绕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和价款确定的合同类行政争议;土地及房屋征收征用补偿方案的协商确认等影响市场主体与群众核心权益的焦点问题。中心运行机制强调中立第三方主持下的协商化解,由符合条件的专业调解员或法律工作者介入,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
三、构建全周期调解机制与多元协作框架
依据上海法院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该中心建立了一套贯穿行政争议解决链条的柔性处理体系。在争议萌芽阶段,为潜在纠纷当事人提供非讼解决路径的咨询引导和权利义务释明,使其形成合理预期。在案件发生未诉阶段,当事人即可主动申请中心组织调解,避免矛盾升级消耗行政与司法资源。对于已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经各方同意可转入中心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协同指导。中心还构建开放协同网络,通过与属地行政机关、专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建立稳固协作关系,发挥各自领域专长协同解纷。调解成功案件,由法院依法审查赋予强制执行力。
四、强化配套保障机制与裁判互补原则
为确保调解机制实质有效运行,上海法院体系同步优化了配套制度供给。通过集中培训、资质认证和动态考核等方式提升调解人员专业素养;明确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流程和时效要求,确保调解成果落地;严格规范调解的合法性审查底线,明确重大权利处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禁止调解的情形不得强行调解。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或不宜调解时,迅速启动诉讼程序依法裁判,实现“应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分流原则。相关运行经费和工作场所由市级财政统一保障,避免影响中立性。
五、预期治理价值与服务发展导向
新机制的建立被视为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支撑。在上海加速引进高端产业项目、打造国际投资高地的战略背景下,高效、透明、可预期的行政争议解决渠道直接关乎市场主体信心与交易安全。中心提供的调解服务以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维护政企良性互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价值导向。尤其在复杂涉企监管执法、不动产确权与征收补偿、重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授予等领域,多元调处可避免因诉讼冗长而延误项目进度,保护企业合法经营预期和公民财产权益。2024年起该机制运行成效预期将被纳入上海市域治理现代化评估体系。
六、探索制度联动与未来深化方向
下一步,上海将探索调处中心与行政复议机构、检察监督、信访工作平台的信息共享与程序衔接机制,形成多途径化解纠纷合力。针对城市治理中新业态监管、数据治理规则、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不断涌现的新型争议,中心将建立类型化研究机制和专家智库支持系统,动态更新解纷策略。上海市将根据运行实效适时扩大可调解的行政争议类型范围,并着力推动调解结果大数据对于行政决策的指导反馈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同类争议。法院系统表示将持续完善调解规则体系并定期开展效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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