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深交所与上海银行深化战略合作 共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招商引资、服务国家战略及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迈入新阶段。此次合作聚焦债券市场联动、科技金融创新等领域,旨在通过资本市场与商业银行的资源整合,为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金融动能,提升对民营及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一、合作背景与战略意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海银行的合作基于双方在固收业务、上市培育等领域的长期协作基础。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近年来持续推动资本市场与银行业务协同,此次协议签署是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策导向的实践响应。合作将强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互补效应,通过资产证券化、债券机制优化等工具,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符合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专项部署要求。
二、重点合作领域解析
1.债券市场深度协作:双方将联合推进公司债、绿色债等品种创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市场发展规划》要求,探索高收益债市场建设。上海银行作为银行间市场主要做市商,其流动性供给能力与深交所的定价平台形成互补。
2.上市企业全周期培育:依托深交所"科融通"平台与上海银行"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从信贷支持到IPO辅导的一站式服务链条,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跨境金融服务突破: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经验,合作开发QDII、QFLP等跨境投资产品,助力长三角企业对接国际资本市场。
三、服务国家战略的实践路径
合作协议明确将资源向国家战略区域倾斜:在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资产证券化项目;在长三角区域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证券化联动模式。这种区域差异化服务策略,与发改委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金融协同机制"的要求高度契合。
四、风控与创新平衡机制
为确保合作稳健推进,双方将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框架:一是参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二是运用深交所监管科技系统监测债券违约风险;三是联合开展压力测试,防范跨市场风险传导。这种"创新+风控"双轮驱动模式,已在沪深交易所与其他国有银行的合作中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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