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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政策文号:长国资委〔2019〕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长府〔2018〕78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报告如下:一、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国企基本情况根据2018年度长宁区国有资产统计年报,截止2018年12月底,长宁区区属经营性国有企业共229户,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209户,分布于七家企业(集团),非区国资委监管的其他委、办、局下属国有企业20户。(一)资产负债情况2018年度长宁区国有企业总资产486.94亿元,负债335.49亿元,所有者权益151.4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24亿元。实收资本54.50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16.36亿元。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的7家企业(集团)总资产454.75亿元,负债328.66亿元,所有者权益126.09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6.88亿元,实收资本44.54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91.03亿元。(详见表一)表一:长宁区国企资产负债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企业类别户数企业层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归母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国有资本权益长宁区区属国有企业229448694453354872151457312224245449505340711163577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94454748232865471260935968786455404434635910300非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1321936683252536382536389954699436253277(二)经营情况2018年度,长宁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2.22亿元,同比增长15%;净利润7.09亿元,同比增长1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15亿元,同比增长12%;全年实现上缴税金总额21.11亿元。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的7家企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0.25亿元,同比增长15%;净利润6.96亿元,同比增长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2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实现上缴税金总额21.01亿元。2018年度,实现国资收益收缴总额5810万元,同比增长17%。全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竞争类国企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率111%。(详见表二)表二:长宁区国企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万元企业类别户数国资保值增值率营业收入同比净利润同比归母净利润同比上缴税金收益收缴长宁区区属国有企业229105.9%92222915%7090211%6153712%2110845810其中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9107.2%90249015%695599%6019410%2100925810其中竞争类183110.9%85060516%6581311%5653410%2025775753非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102.1%1973810%1343扭亏1343扭亏9910(三)区域布局情况长宁区区属国有企业基本位于上海市内,不存在境外投资情况。二、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夯实国有企业党建基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抓好国资系统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全面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有序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33项重点任务。全覆盖开展各类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7家区管企业(集团)全年完成下属二三级企业中交叉任职比例已达80%左右。全面落实“党建进章程”,7家企业集团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累计54家下属二三级公司完成了章程修订。落实“前置程序”要求,指导各企业集团修订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党组织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全面夯实国企党建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企业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共完成53家基层法人企业党组织达标创建工作。以阵地建设推进党建融合发展。推动国企党建、园区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了“邻里中心”、“慧生活”、“颐养敬老院”、“智尚源”、“临客空间”、“虹桥艺术中心”6个党建阵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了企业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副职后备、优秀青年、企业中层的企业人才库建设。开展干部挂职交流。配合组织部门,搭建育人平台,推动15名国有企业与机关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推荐5名优秀青年到青年联合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先后开展了“百名书记进党校、千名党员进课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组工干部、纪检干部专题培训、“五个一”行动等系列活动。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管理、企业垂直兼职备案、到龄退休等工作。(二)坚持谋创新促改革,着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地完成转型发展专项规划。区国资委推进区内各企业转型发展。推动各企业(集团)编制完成6个三年行动计划转型发展专项方案。新长宁集团《“长宁城市发展运营企业”转型发展专项方案》、万宏集团《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方案》、九华集团《新型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方案》和《“两网协同”发展专项方案》、上服集团《时尚创意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方案》、国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方案》。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完成长宁区房屋管理有限公司、上服集团智源成衣有限公司、万宏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虹桥体育管理有限公司5个公司组建工作。万宏集团建设养老机构,与街道(镇)开展合作,增设多个日托、助餐、助浴等社区为老服务项目,接管天山街道敬老院,开展教育培训等服务。上服职业服定制中心承接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志愿者服装定制。九华集团推进蒲松北路西侧、娄山关路玉屏南路区域2个新型社区商业试点项目。新锦华公司完成152个“两网协同”新增点位建设。东虹桥文化公司承接延安体育中心项目运营管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制定新长宁集团股权结构改革方案,推进审计评估。推动东虹桥文化公司股权改革。完成金鹿公司自然人退股工作。制定《长宁区区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锁定”实施细则》,加快实施关闭注销和对外投资清理。完成“关、停、并、转”和“锁定”企业64户,完成旅馆业、内衣制造业、电子商务业、出租车运营业等4个非核心产业的退出。积极开展各类对外合作。(三)坚持以“管资本”为本,提升国资服务监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开发完成了国资系统房源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制定《长宁区国资系统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各集团也积极推进了房源集中管理、强化过程性监管等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工作,第一批183户国有企业被纳入联动监管名单。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全覆盖管理。加强企业财务、审计监管,开展经营性资产全覆盖管理的资产清查审计等工作。帮助企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统筹谋划,支持新长宁集团发行中期票据。加强国企投资监管,引导资金投向产业转型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全年共排出投资项目46个,涉及项目投资185.74亿元,其中年度涉及投资额42.10亿元。结合大调研,搭建政企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酒类专卖执法权、金鹿资本金做实、新长宁北临空征地劳动力安置费用结算等问题。(四)坚持责任担当,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国企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升级,九华集团完成诸安浜菜市场与芙蓉江路菜市场建设。围绕长宁养老“优质+均衡”计划,万宏集团已拥有10家养老机构,并试点推进颐养第一敬老院医养结合。全面完成43+(X)个进博市政市容项目建设。做好文化大厦等重点项目建设。与云南省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和青海省甘德县签订了62个村企帮扶协议,推动了一批对口帮扶行动,全年共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共计700余万元。全力维护国资系统安全稳定,加大对重点稳控人员监控力度,确保重要节点安全稳定,妥善处理了信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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