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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教育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宁区人民政府: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落实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残联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府办发〔2018〕6号)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区教育局征询了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编办、区残联七个部门意见,拟就了《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以促进每个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生涯发展这条主线,“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不断完善我区特殊教育体系,有效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逐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从而全面提升区特殊教育质量。《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要求各区参照此发文规格执行。6月17日,经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原则同意《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提请区政府同意以区府办名义印发《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件: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宁区教育局2019年6月24日(联系人:徐苏彬,联系电话:22050727)附件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宁区实施《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来,从区域特殊教育顶层设计入手,发挥实体性质的区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积极推进了医教结合和融合教育,优化了特殊教育资源,完善了特殊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区特殊教育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对照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我区在学前特殊教育、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随班就读专职特教教师配备等方面还有加强空间。为了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提升长宁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现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新一轮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相关要求,对接《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促进每个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生涯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二、目标与任务㈠目标以“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通过2018~2020年长宁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有效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逐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从而全面提升区特殊教育质量。㈡任务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优化义务教育办学结构,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0%,关注残疾学生学业发展,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2.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为学生、教师、家庭、学校提供“四向度”的医教结合综合服务,不断完善区域特殊儿童医教结合服务动态监测机制和区、校两级特殊教育医教结合专业服务网络,建设医教结合多学科支持服务平台,形成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性特殊教育支持团队,使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参加入学评估覆盖率达100%。3.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试点开发并实施学前融合课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菜单式社区融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促进各类残疾儿童身心充分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4.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开展个性化融合教育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指导,支持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接纳残疾学生。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教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作用,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提升融合教育质量。5.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配备专职特教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按照市颁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全部按照市教委颁布的建设指南配备到位,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配置资源教室达50%以上。三、主要措施㈠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1.继续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根据地域特点、区域残疾儿童分布和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在积极开拓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在区域内选取普通幼儿园设置为特殊教育点,逐步实现各街镇全覆盖。2.为义务教育阶段特需学生提供多样化安置与支持。在办好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中小学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服务方案,开发与实施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融合教育支持项目。通过教育、妇联、残联、卫生等多部门协同保障,围绕家庭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探索多样化送教服务的安置形式,形成以医教结合为主要支持的多学科服务机制,实现送教上门的全覆盖、高质量,提高其整个家庭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3.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加强长宁区特殊职业教育学校的制度建设和教育管理,逐步提高区域内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㈡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管理水平1.构建学前特殊教育管理网络。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特殊教育班和定点定时服务等特殊教育点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半径,规范管理,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虹古三幼等一批学前特殊教育点的辐射、指导作用,形成以普通幼儿园融合教育为主体,以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班为骨干,面向所有残疾幼儿的学前特殊教育新格局。2.规范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根据上海市残疾学生特点的招生考试制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等相关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引导长宁区特殊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残疾学生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积极创建相互融合、支持的校园环境,促进特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职业教育融合发展。3.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管理。长宁区社区学院将残疾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学校残疾人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特殊高等教育管理水平。㈢深入推进医教结合,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能力1.进一步完善医教结合工作长效机制。整合并配置多学科资源,建立医教专家资源库,构建医教结合制度保障、专业支持、师资保障、资源保障、社会支持五大体系,开发并实施四向度多学科合作项目,建设特殊学生家庭服务系统,同时整合资源,多学科合作开展特教支持服务。2.建立残疾儿童评估机制。运用残疾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大领域评估工具,推动评估工具的有效运用,对残疾学生开展个性化评估。完善残疾学生评估制度,对残疾学生入学、随班就读认定、参加各类招生考试、转衔服务等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加强对各项评估工作的管理。3.强化保健工作的管理。区域内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健工作制度,整合学校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工作,明确职责要求,根据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特点和个体需求,开展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领域的研究,落实有效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保健服务。㈣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推进辅读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辅读学校领会国家培智学校课程标准与要求,根据上海市特殊学校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指导纲要及课程实施指南等,重点建设现场体验课程,提升学生的生活适应能力。2.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的针对性。落实《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虹古三幼等一批学前特殊教育点,制定园本化课程实施计划,开发并实施融合运动课程,发挥示范辐射功能。3.开展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实施与研究。落实《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长宁区特殊职业教育学校针对本校残疾学生的实际,基于支持式课程,制定并实施个性化课程,实施个别化职业陶冶支持计划,为高中阶段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教育支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探索融合环境下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4.提高随班就读教学的有效性。落实《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发挥特教学校资源优势,结合家长需求调查和学生评估,并以家长自愿为前提,定期为随班就读学生开展教育康复评估和训练。邀请特教专家和医学专家进入随班就读学校,按需提供医教结合巡回指导和随班就读“1+1+X”教学视导,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展个别化教育教学。5.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管理。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辅读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医学和教育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送教上门方案,合理安排相关教育与康复课程。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开发并实施康复训练课程、生活品质课程、基础文化课程等三类课程。与三甲医院合作,开展“送康复师进家庭100小时”项目,通过定期对学生的康复介入和对家庭的康复指导来维持儿童生长、学习、生活方面已拥有的身体功能,促进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能力。6.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区域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强化校本研究,聚焦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发展需求和学习特点,关注个体差异,开展个别化教育。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的针对性课堂教学,注重依据不同类别残疾学生获取信息的特点安排教学内容,提供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助教等支持,提高课堂教学成效,综合利用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等各种资源,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教研部门加强课程实施的研究和指导,在注重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研员教育研究能力的同时,统筹协调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各学科教研员力量,强化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各学科教研组在教学改革中的研究引领作用,聚焦课堂教学研究,并针对当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7.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建设由国际特殊教育新进展、中国特殊教育新进展、区域特殊教育新进展等组成的长宁区特殊教育资源库。开发针对随班就读、学前融合教育、特殊职业教育等不同学生对象和服务领域的各类教材和指导手册,为个性化课程实施提供资源。㈤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力度1.有效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继续加强实体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将特殊学前教育、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其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专业指导与服务能力。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通过开展专题研究、决策咨询、专业指导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专业支持。2.充分发挥专家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依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医教多学科专家资源库等平台,发挥特殊教育、医学、康复、心理、社会学等专家在区域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咨询与指导、残疾儿童鉴定与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3.拓展残疾学生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依托“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丰富特殊学生电子化个人档案内容,支持学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1.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师,重视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班教师、随班就读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和区巡回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管理。对人员要求、工作任务、录用流程、享受待遇、师资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上述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2.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并在绩效工资中予以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在同等条件下,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完善特教教师奖励机制,定期表彰特教成果和特教教师。3.有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特殊教育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研究与指导。开展特殊教育全员培训,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校长、教导、新教师岗位培训。依托长宁区三级六层教师培训体系,提升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1.特教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确保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足额拨付,安排特殊教育经费支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送教上门、巡回指导、医教结合等(项目)工作。区财政积极支持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规定,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康复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2.特教图书馆逐步达标。长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市教委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建设指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图书馆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图书、多媒体设施等资源,创设多样化的阅读环境,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3.资源室和无障碍环境持续建设。持续建设26所中小学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逐步实现资源教室的全覆盖。重视资源教室配置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委颁布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学前特殊教育班(园)装备配备指南,参照辅读学校设施设备装备标准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装备标准,科学配备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提供丰富的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和职业技能实训设施设备,还要根据无障碍建设要求和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坡道、厕所、扶手、电梯等建设,以及特殊课桌椅、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影视资料、学习用具、学习资源等配置,支持残疾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落实整体规划。整体谋划长宁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举措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关注残疾学生和家庭、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获得感。2.加强部门合作。加强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编办、残联等各部门的联动与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尤其是实施本行动计划中的各种困难与问题。3.建立督查机制。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综合督政范围,开展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4.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和弘扬特殊教育教师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宣传残疾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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