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网格化与市民热线处置工作授权委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政策文号:长建委发〔2019〕1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建管中心、区市管中心、区河道所、区交通中心:根据2019年7月25日区建管委牵头召开的网格化与市民热线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并经2019年11月9日区建管委第五十五次专题党委会讨论同意,现针对网格化与市民热线等案件处置工作进行授权委托,具体内容如下:一、委托内容为有效提升我委网格化与市民热线等案件处置工作效率,杜绝出现委内各单位或科室间责任推诿等不良情况,体现下属事业单位对全委工作的高度负责精神和专业支撑效能,按照行业监管全覆盖要求,现针对我委网格化与市民热线处置工作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将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委本部的案件由区网格化中心直接派单至委下属各事业单位,委本部全权授权委托下属各事业单位一口办理案件答复工作,各事业单位答复口径视同于我委答复口径。二、基本原则1、各事业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树立全委“一盘棋”理念,根据行业管理分工,严格按照网格化与市民热线处置流程和时间节点,高效做好案件的办理答复工作。2、案件派单至各事业单位后,由各事业单位一口办理答复,包括接单处置和退单转办等整套流程,原则上不得向委本部退单。3、涉及委本部直接实施或配合推进的工程以及其他需统一口径的事项,请接单单位直接与委相关主管科室进行对接,由相关科室按照职责积极协同落实案件处置和答复工作。4、对于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请接单单位经现场核实后,向区网格化中心提交充分的退单理由,同时尽可能明确转办单位,转至市、区、街镇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处置。5、各事业单位针对每月案件处置情况,定期会同委相关科室查找问题短板、加强业务交流、及时掌握信息,持续提升案件处置的及时性和实效性。6、各事业单位应积极梳理提供与市、区、街镇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责界面清单和依据或其他工作提示,不断提升区网格化中心派单的精准性。7、各事业单位对于案件归口等疑难问题,可与委城市管理科联系咨询;对于案件接退单等流程问题,可与区网格化中心联系咨询;如遇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或职责界面分歧等情况,我委将积极协调,并对责任分工作必要调整。三、责任分工1、区建管中心:负责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监管、烂尾楼投诉等相关案件的一口办理答复工作。2、区市管中心:负责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工地文明施工、市政设施、各类管线、井盖、箱体等相关案件的一口办理答复工作。3、区河道所:负责我委职责范围内的河道工程、河道设施、涉水行为等相关案件的一口办理答复工作。4、区交通中心:负责我委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工程、交通设施、路灯设施、停车场库监管、公交站点投诉等相关案件的一口办理答复工作。四、此授权委托自正式下发之日起生效。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14日抄送:区网格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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