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华阳路街道22街坊5/2丘D1-11地块转型开发实施方案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更新〔2020〕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华阳路街道22街坊5/2丘D1-11地块权利人上海长宁花园住宅置换有限公司提出转型开发诉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土地转型发展,我局根据《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施办法》,经征询各部门意见,结合地块实际情况,提出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华阳路街道22街坊原5丘(武夷路美加乐农贸市场)地块位于东至武夷路302号、南至昭化路51号、西至武夷路320弄、北至武夷路范围内,原土地面积为28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地块原为第一水泵厂用地,于2007年转让给上海长宁花园住宅置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二、实施方案(一)规划转型实施方案该地块规划执行《长宁区华阳社区C04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D1街坊暨上海市愚园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19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的批复(沪府规划[2020]49号)。具体如下:1、规划要求土地出让面积:2532.1平方米;退让公共绿地面积:300.3平方米;退让规划道路面积:13.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商业及社区文化用地(Rc2Rc3);混合用地各用途比例:社区商业≥75%、社区文化≤25%;规划容积率:1.2;可建建筑面积:3039平方米;建筑限高:18米,沿街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求:地块应配置社区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2200平方米(计容),其中应配置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化菜场;社区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计容)。地块中社区商业设施和社区文化设施须同步建设,产权由受让人自持,运营管理由华阳路街道监管;设施中公厕对社会开放。3、公共空间配置、建设及管理要求:退让不小于300.3平方米土地做D1-6公共绿地(为存量转型贡献土地),产权属区绿化市容局,由受让人代建实施,须和D1-11地块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设计方案须经区绿化部门审核通过。D1-11地块和D1-6地块均不得设置围墙,两地块边界在保证D1-6公共绿地不减少以及临街的前提下,可以微调。4、公共通道配置、建设及管理要求:地块内南侧设置1条东西向不小于6米的慢行公共通道,与D1-7地块规划的公共通道和广场开放空间预留好衔接界面,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通道须与地块同步建设,产权由受让人自持,并由其负责管理维护,由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负责监管。5、其他要求:可保留现状建筑进行改造利用。(二)土地转型实施方案物业持有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商业及社区文化设施用地。(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1、功能业态要求:配置规模不小于用地面积75%(约2279平方米)的社区商业设施,含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标准化菜市场,其他业态应按照《社区商业业态设置规范》要求,配置符合区域特点、满足周边居民日常需求的必备型和指导型业态2、运营管理要求:出让宗地建成物业应实施统一管理,即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物业管理。3、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46%。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的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准。5、绿化率:该项目属于城市更新项目,改建后的绿化面积不低于改造前。新建改建50米以下平屋顶建筑必须实施不低于建筑占地面积30%的屋顶绿化。上述方案已经2020年4月8日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妥否,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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