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产业园区
-
映巷创意工场
上海-长宁区
-
愚园1890
上海-长宁区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
上海-长宁区
-
上海上生慧谷生物科技园
上海-长宁区
-
临空经济园区
上海-长宁区
-
法华525创意树林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长宁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长宁关于印发《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加快推进长宁区民生保障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根据《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长商务规〔2020〕1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4月27日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长宁区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供储销体系,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97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12号),努力将长宁建设成为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结合长宁发展基础和优势,根据《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神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资金来源)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菜店)建设管理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第三条(支持对象)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的符合相关布局规划且经区商务委认定从事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经营管理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四条(支持项目)按照《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以下项目:(一)标准化菜市场(菜店)新建和改建资金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实行配送标准化、冷链化、包装化、追溯化“四化”供应链管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服务、统一品牌“五统一”管理的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拟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菜店)的菜市场管理公司,向区商务委提交长宁区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菜店)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地址、面积、投资预算总额、预计开工及完工时间、质量及安全承诺等内容)、建设方案、菜市场平面图、费用预算表,经区商务委审批同意后,申请单位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市场主办方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给予资金补贴。(二)标准化菜市场(菜店)硬件设施专项建设、改造资金补贴(不含两年内新建或改建的标准化菜市场、菜店)。每年由相关的市场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区商务委审议确定标准化菜市场(菜店)硬件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市场主办方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给予资金补贴。(三)蔬菜直供点开办费资金补贴。对于引进的蔬菜种植产销对接、农超对接项目,在长宁区标准化菜市场及社区菜店设置蔬菜直销点,且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由市场主办方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商务委认定审议后给予资金补贴。(四)蔬菜直供点摊位费资金补贴。传统标准化菜市场按照蔬菜摊位总数的10%设置蔬菜直供点摊位,2.0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蔬菜基地直供专柜,区商务委不定期或通过第三方测评公司对蔬菜直供点经营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认蔬菜直供点每天销售不少于5个品种的绿叶蔬菜,5个蔬菜单品销售总量不少于200斤(或销售时间不少于上午半天),且销售的绿叶蔬菜价格低于市场其他经营户同类品种价格30%以上。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化菜市场(菜店)蔬菜直供点给予资金补贴。市场主办方需提供书面申请、直供摊位租赁协议及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2.0版标准化菜市场提供直供专柜销售扣点金额明细表),经区商务委审定后给予资金补贴。(五)重要产品应急供应平价销售补贴。依据市级保供稳价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启动应急保障供应机制。区商务委指导标准化菜市场(菜店)主办方安排重要产品平价供应摊位,定时定点定量进行重要产品平价供应。平价供应活动结束后,由市场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商务委确定。市场主办方需提供平价摊位重要产品销售数量等相关材料,经区商务委审定后,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六)标准化菜市场(菜店)追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补贴。标准化菜市场(菜店)追溯系统建设经费,由市场主办方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系统建设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给予资金补贴。追溯系统运维经费区商务委通过第三方招标方式确定追溯系统运维公司名录,由市场主办方在名录中选取相关的运维公司进行日常维护,运维费用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拨付至相应运维公司。追溯系统网络信息费由市场主办方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拨付至各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七)标准化菜市场年度考核奖励。区商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对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同时,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情况、行业管理日常检查情况,对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相关市场经营管理公司集体进行奖励。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考评为优秀等级的菜市场名额,占其分类菜市场总数的15%(四舍五入),考评为良好等级的菜市场名额,占其分类菜市场总数的25%(四舍五入)。经区商务委审议通过后,对获评为优秀及良好等级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拨付至各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第五条(申报条件)申请资金补贴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属于专项资金支持的标准化菜市场(菜店)补贴项目;(二)经区商务委组织验收合格;(三)同一市场主体未因相同事由在5年内享受过区财政补贴;(四)原则上,当年安排的标准化菜市场(菜店)建设、改造项目,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五)在审计、巡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取消申报资格。第六条(监督检查)(一)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追踪和评价。(二)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虚报、骗取补贴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第七条(应用解释)本实施细则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第八条(实施日期)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5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长宁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菱腾置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2024-04-10
长宁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2024-03-15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2024-02-20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长宁路3333号整幢房屋的批复
2022-09-27
长宁关于上海中山万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批复
2021-07-02
长宁关于对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进行公司制改革的批复
2021-04-14
长宁关于印发《长宁区住宅修缮行业“红心向党匠心修缮”党建领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2-21
长宁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17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