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天山路街道113街坊34丘E2-03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挂〔2020〕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地块名称天山路街道113街坊34丘E2-03地块街坊号或宗地号天山路街道113街坊34丘四至范围东至古北路、南至天山路、西至思创大厦、北至天山支路出让面积35587.5平方米土地用途办公(C8)规划容积率4.6万平方米/公顷拟出让方式招挂复合出让年限50年功能业态要求该项目与周边载体整体协同,重点聚焦国际经贸商务功能,共同打造成长宁区中部虹桥地区的重要标志性载体。绿化要求配套绿地率不得低于20%,集中绿地率不得低于5%。新建改建50米以下平屋顶公共建筑必须实施不低于30%建筑占地面积的屋顶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400平方米公服设施建筑面积,包括:①配置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生活服务中心;②配置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社区商业;③配置不小于4000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具体功能以文体设施为主,可在街道认可支持情况下统筹。权属及运营管理要求: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可地下设置,如按地下设置不计容,如按地上设置择机荣。200平方米生活服务中心若地下设置,应设置在地下一层靠近下沉广场方便到达位置,建成后产权移交长宁区人民政府;1200平方米社区商业、4000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产权由受让方自持,运营管理接受政府监督。公共空间要求地块内可结合公共通道设置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每处不小于800平方米,可结合轨道交通出站交通组织设置为下沉广场。公共开放空间短边原则上不小于12米,不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开放空间内绿化面积可公共空间要求计入绿化指标。公共开放空间内应设置一处儿童游乐场。产权不移交政府,由受让方负责运营管理,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开放空间设置不少于1处公共艺术作品,与地块整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公共通道要求地块内应设置连通古北路天山支路的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产权不移交政府,由受让方负责运营管理,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地下建设要求地下开发不少于三层,以具体审定方案为准。停车位要求在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满足《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及相关规定基础上增设8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社会公共停车位产权由受让人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运营管理要求(1)出让宗地建成物业应实施统一管理,即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物业管理。(2)在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产业招商落地率不低于50%(即该项目不低于50%的办公总建筑面积须用于工商和税务注册长宁的企业),引入至少2家企业总部,由区商务委负责监管。物业持有要求(1)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60%的办公物业不少于20年;(2)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的商业物业不少于20年;(3)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会事业项目物业(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位、公共物业持有要求通道、公共空间等);(4)如需转让出售的,须符合转让条件:①商业物业需整体转让;②办公物业分割最小单位为“层”,且出售面积应不小于2000平方米;③可售部分物业转让出售的按上述约定执行;自持物业确需转让出售的,需出让人同意后按约定执行。引入行业要求结合长宁区“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结构,建议着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聚焦国际经贸商务功能,引入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大健康、人工智能、金融服务业及总部型企业。代建要求受让人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E2-05公共绿地(约10000平方米)、E2-06公共绿地(约1334平方米),包括与受让地块统一设计地下空间。上述2幅公共绿地用地边界可结合具体方案微调。2幅公共绿地建设标准应符合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标准不得低于1200元/平方米),须与受让方主体项目同步办理前期手续,同步施工,同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幅公共绿地及其地下空间建成后产权及运营管理交回区绿化市容局。其他功能要求(1)垃圾房配置:应当根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要求配建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可设置于地下,并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垃圾集中收集和环卫车辆作业需求。(2)厕所配置:公共建筑中的厕所对社会开放。(3)大件、装修垃圾堆放场地:应当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57号令)的要求,应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分类堆放场所,有密闭化措施,满足专用车辆作业需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可设置于地下。其他功能要求(4)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借鉴民房工程配建建筑面积计算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防规[2018]1号)文件精神,该地块为商务办公用地(C类),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结建民防工程为甲类,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体,防护等级为常六级、核六级。(5)保留街坊内现状变电站及污水泵站功能,可结合具体方案同步进行外观提升改造或街坊内迁建。(6)地铁十五号线将在本街坊内沿古北路设置南北2个出入口。其中,关于南侧出入口,E2-05地块应在街坊东南角设置下沉式广场,结合该处地铁出入口及风井改造,直接地下连通十五号线站点。关于北侧出入口,应设置与地铁十五号线站点的地下连通,在地块建设时同步实施,实现地块出入口上盖接入。(7)在天山路按50米宽规划道路红线实施之前,E2-05地块沿天山路边线与天山路实施断面的路缘石之间的空间,须结合E2-05地块统筹设计并实施,以公共开放空间为主。(8)E2-05地块沿古北路边线与古北路实施断面的路缘石之间的空间,须结合E2-05地块统筹设计并实施。(9)E2-03地块设计方案要与E2-04地块设计方案相协调。交地日期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交付BIM建设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应在全过程采用BIM技术。装配式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物业管理用房及业主委员会用房配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绿色建筑要求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的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准,并在建成后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妥否,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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