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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下半年长宁区建设工程巡查工作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2020年下半年,长宁区部分新建项目集中推进,部分工地由桩基施工转为基础施工,高坠、机械伤害等事故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提高巡查工作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考核办法》(沪建质安【2019】57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市住建委模式推进区级巡查工作,区建管委组织开展本区巡查工作。现将2020年下半年巡查工作总结如下:一、概况1、组织实施根据2020年巡查实施方案,区建管委委托区建管中心具体实施巡查工作。执行巡查工作基础管理制度,人员完全独立,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巡查中存在隐患的工地,采取对应行政措施,区建管中心相关监督组室负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回复归档闭合。2、区级巡查重点下半年,大部分工地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本区把深基坑工程作为抽查重点。3、市、区级巡查数据7月1日-12月31日,共实施市、区巡查35次(含8月-9月开展巡查专项整治),共抽查35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土建项目35个,总面积为203万平方米、总造价为157亿元。巡查组共签发整改通知单34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8份,“三类人员”(含安全监理)记分22人/次,累计47分、项目经理建造师记分11人/次,累计21分,行政处罚3起(累计0.6万元,已立案,实施中)。2020年7月-12月巡查行政措施汇总表行政措施整改单暂缓单停工单建造师记分三类人员记分处罚约谈数量348011次/21分22次/47分3起/0.6万04、巡查时间及范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7.31事故后,8-9月份开展了巡查专项整治),抽查为主,范围为本区在建土建工程。二、特色工作1、组织专项巡查整治“7.31”事故后,区建管中心围绕事故特征,立即排摸本区在建工地具有类似围墙、基坑高坠等安全隐患的工地,参照本区巡查模式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区建管委,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专项巡查。区建管委分管主任、区建管中心主任任巡查组组长、区建管中心分管主任作为巡查组副组长,邀请“第三方”机构质量、安全方面专家参与专项巡查整治。2、推进第三方专家模式,加大巡查处置力度下半年,实施第三方专家参加巡查的模式,与原有巡查人员共同开展巡查,扩大检查深度,对查处的问题加大处理力度,特别是暂缓施工单、建造师记分处置力度加大。四季度,对涉及未履职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共3起(已立案,实施中),提升本区建设工程管理的规范性。3、使用执法记录仪下半年,本区巡查过程全程启用执法记录仪,按照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在执法过程进行影像记录,为执法过程提供证据支持。4、结合APP管理软件,提高巡查效率结合市住建委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市总站的工程监督移动终端等APP软件,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提升数字化监督水平。三、存在问题(一)部分工地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方面机械:施工单位对《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4号)内容不熟悉,在验收、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登记、公示等环节执行不到位。塔吊预留大塔吊基础,先安装小塔吊使用再拆换大塔吊的工艺没有在安拆方案中说明,个别塔吊组合式基础平台中的格构柱倾斜,现场未及时停用。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招标阶段对危大工程识别不清,中标单位进场后未及时完善,未编制危大工程明细清单及管理措施,危大工程联合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临电:临时用电工程验收人员缺失。桩机:桩基施工阶段,桩机未挂验收牌,底部滚筒未设置固定锁止装置。持证上岗:部分特种人员操作证未及时报审,个别电工持低压电工证。2、质量方面安装:机电安装电管(烟感)与吊顶共用吊杆,吊顶主龙骨吊杆距端部大于300mm,吊杆长度大于1.5m,未设置反支撑;吊顶内敷设的桥架连接处跨接地漏做,转角处采用T型连接。钢筋:框架柱钢筋单边偏位,板式楼梯预留上下二皮钢筋未有效错开,后浇带内预留钢筋保护层不足;柱钢筋直螺纹连接头未挫平,现场直螺纹连接套筒复试数量不足;地下连续墙钢筋直螺纹套筒机械连接未见工艺评定报告未进行复试;现场地墙钢筋笼部分弯起钢筋焊接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10cm);水平竖向钢筋交叉点点焊连接不满足设计要求(大于50%);地墙钢筋及接口工字钢焊接质量较差(工字钢板焊接存在焊瘤、焊缝质量不佳、钢筋焊点已脱落);钢筋堆场有不同批次、型号钢筋,待检、合格钢筋混堆现象。桩基:桩位竣工图中设计、勘察单位未盖章,基础分部桩基分项未进行验收;静钻根植桩使用标准、图集均为企业标准,未经过有关部门的评审;静载试验桩3根,根据检测报告抗压值未达到设计5500KN的要求,需设计明确满足工程桩的承载力要求;静载试验桩检测报告缺失CAL标识(AT章)。基坑:基坑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缺失,周边钢筋堆载;现场的土方开挖未按施工方案分层开挖;止水帷幕20%、坑内加固13%、8%水泥土未见正式报告;深井降水的记录缺施工、监理的签字认可。3、市场方面带班履职:总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分包资质报审等资料的审批代签现象,未加盖建造师注册章;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不足;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向公司汇报,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对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实名制:总包单位未按规定推进分包单位管理人员100%实名制登记。安措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措费报审。流程管理: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编制、审批、论证施工组织设计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执行危大工程巡视检查制度。人脸识别考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脸识别考勤月到岗率不足80%,考勤人员明显不全。监理单位:监理对总分包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审核不严;部分监理工程师证过期,导致监理员无证上岗;总监不在岗,未书面委托持证人员代行检查;部分特种人员年龄超过规定用工年龄,报审过程未清退,违反用工管理规定;监理通知单、联系单超过规定时间未闭合;监理实施细则有缺失;总监履职未签字、盖章、旁站记录缺失等等。(二)问题及隐患分析1、2020年下半年,问题分类统计:行为类184条、安全类179条、质量类106条;排前5位问题分别为:经营行为及用工管理(102)、监理工作守则(75)、安保体系(48)、质量实物(43)、质量行为(36)。表一:2020年长宁区建设工程巡查前5位问题分析表内容排位第一排位第二排位第三排位第四排位第五2019年经营行为及用工管理(24)大型机械(14)监理行为(13)临时用电(10)文明施工(9)2020年经营行为及用工管理(102)监理行为(75)安保体系(48)质量实物(43)质量行为(36)同比/分析市场行为上升,排序不变监理行为上升,排序上升安保体系上升,排序新增质量实物上升,排序新增质量行为,排序新增2、2020年下半年共23类问题中,行为占4类、安全占11类、质量占8类;行为类类别少、违规点多;安全类别多、违规点多;质量类别少,违规点少。3、2020年下半年问题分类:共23类问题,多发问题5类、一般问题18类;单类问题数量最多102条,最少1条。四、改进与计划1、整治突出类别问题:针对2020年问题排名前5位的市场行为、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质量实物、大型机械等开展针对性巡查,列入2021年巡查重点内容,逐步消除5类高发隐患。2、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巡查基础管理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本区执法记录仪的过程使用,进一步优化巡查项目、人员抽选随机制度,定期通报本区巡查工作。3、推进落实企业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登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消防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材料进场检测验收环节管理的查处力度,重点监管危大工程、混凝土构件强度等方面,开展对监理履职的专项整治,提高区域工程安全质量管控水平。附件:长宁区建设工程巡查行政措施一览表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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