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程家桥街道364街坊3丘II-Q2-03地块存量盘活实施的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转型方案〔2021〕050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脱胎换骨”总体工作目标,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程家桥街道364街坊3丘II-Q2-03地块转型开发诉求。经征询各部门意见,结合地块实际情况,我局提出转型开发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程家桥街道364街坊3丘II-Q2-03地块位于东至围场路、南至虹桥路、西至空港三路、北至II-Q2-02地块范围内,涉及用地面积14094.7平方米,均为交通用地。其中包含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用地13780.8平方米,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用地313.9平方米。二、实施方案(一)规划转型实施方案该地块规划执行2013年10月市政府批准《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版控规)》(沪府[2013]98号文)。具体如下:1、规划要求土地出让面积:14094.7平方米(约合21.14亩);规划用地性质:商业(C2);规划容积率:2.0;可建建筑面积:28189.4平方米;建筑限高:绝对标高不超过机场净空高度(吴淞高程48米),建筑檐口相对标高控制在38米;2、公共空间配置、建设及管理要求:地块南侧沿虹桥路处内部广场范围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确定,面积不宜低于1000平方米,并结合地块方案考虑在内部广场中设置公共艺术空间。3、地下建设要求: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二层,并与地上用地性质兼容,满足停车要求情况下,部分功能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可以结合地下空间建设。4、其他设计要求:地块开发阶段,项目需沿围场路一侧处理好与中运量系统的关系,并预留与中运量系统和东侧II-Q12-01地块地下勾连的接口。(二)土地转型实施方案1、物业持有要求:①商业物业自持比例为100%,自持期从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20年。②自持期内确需转让出售的,须经出让人同意后执行(相关功能物业须征得市或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③自持期后商业转让出售需符合以下要求和条件:商业物业需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出售;转让出售商业物业之前,必须征得区商务委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转让出售手续。2、土地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经委托评估,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25398万元。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1、产业功能定位:地块位于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内,在后续招商引资过程中建议围绕《关于加快推进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18-2030)》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航空上下游产业链、航空运输业、航空配套衍生服务业以及与航空相关的高端临空服务业。2、业态管理要求:应以“同业错位,异业互补”的定为原则,规划业态布局,配置商务社交、运动健身、休闲娱乐、文化体验、航空展示、特色餐饮等业态业种,打造凸显航空主题特色商业。3、运营管理要求:出让宗地建成物业应实施统一管理,即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物业管理。4、装配式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5、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或运行标识。6、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7、BIM建设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应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8、绿化率:商业配套绿地率不得小于20%,集中绿地率不得小于5%。新建改建50米以下平屋顶公共建筑必须实施不低于30%建筑占地面积的屋顶绿化。上述方案已经2020年5月27日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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