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新泾镇334街坊2丘cn003a-04地块存量盘活实施的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出让方案〔2021〕50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提升临空地区产业发展能级,按照长宁区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要求,上海虹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长宁区新泾镇334街坊2丘cn003a-04地块转型开发诉求。经征询各部门意见,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形成存量盘活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新泾镇334街坊2丘cn003a-04地块位于东至临空1号公园,南至纵泾港,西至广顺北路,北至临空1号公园,土地出让面积29881平方米。二、实施方案(一)规划转型实施方案该地块规划执行2020年10月市政府批准《上海市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W0408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n003a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83号)。具体如下:1、规划要求土地出让面积:2988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科研设计用地(C6)规划容积率:不超过3.2;可建建筑面积:93000平方米;建筑限高:建(构)筑物的任何部分的绝对标高不超过机场净空高度(吴淞高程48米);建筑檐口相对标高控制在40米;地下部分规划条件:地下总建筑面积为79380平方米,其中:其他用途建筑面积为14138平方米(工业、仓储、研发、教育、文化、医疗等);项目配套设施(含住宅套内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496平方米;非住宅配套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为51746平方米。2、地下建设要求:地下开发不少于三层,以具体审定方案为准。3、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配建公服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其中:①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的大健康产业公益展示项目(计容);②可结合地下空间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配套食堂(若地上设置计容,若地下设置不计容),服务地块项目及临空园区;上述设施产权由受让人自持,运营管理接受政府监管。4、其他设计要求:①与临空音乐公园之间若设围墙,应为镂空透绿围墙。②沿纵泾港设置宽度6米防汛通道,两端不得封闭,保持畅通。③地块内相关医疗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二)土地转型实施方案1、物业持有要求:①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的科研物业;②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会事业项目物业(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位);③自持物业确需转让出售的,需出让人同意后执行。2、土地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经委托评估,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82512万元。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1、引入行业要求:应符合长宁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规划,引入“生命健康”“总部型经济”类型的企业。不少于50%的计容面积的物业需引入联影大健康产业项目。2、运营管理要求:①招商入驻企业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自项目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内,企业落地率达100%。②项目建成通过综合验收后3个月内,科研物业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的大健康产业公益展示项目。③设置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拥有独立厨房的配套食堂。3、装配式、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指标,结合产业项目特点,以具体审定方案为准。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的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准,并在建成后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5、BIM建设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应在全过程采用BIM技术。6、绿化率:配套绿地率、屋顶绿化率结合方案审定,集中绿地率不得低于5%。7、机动车、非机动车设置要求:停车配置需按停车场库规范执行,此外还需额外提供不少于20个社会停车位。上述方案已经2020年12月31日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2021年5月6日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