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印发《2021年区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政策文号:长文旅〔2021〕1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文旅系统相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区文旅局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辖区实际,确定了《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进落实《年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联合抽查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各抽查项目对应的工作部署和检查事项,有序开展本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要通过长宁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联合抽查模块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联合抽查,确保2021年长宁区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规范开展行政检查。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联合检查工作应当符合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检查对象提前准备有关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本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外公示。其中,涉企信息要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扩大社会监督。三、不断提升抽查效能。要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参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信用评价信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依法处理。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各方面工作保障。区文旅系统相关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加快促进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附件:2021年区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5月27日附件2021年区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序号任务名称计划时间牵头部门协同部门检查事项检查对象预估检查总户数抽查比例预估抽查户数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4-5月文化旅游局公安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网站实际经营者真实身份的核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4030%122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6-7月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3040%12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6-12月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1675%124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6-12月文化旅游局公安局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演出人员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的查验;大型活动安全情况的检查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6100%65旅行社行业监管6-12月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旅行社虚假广告的检查旅行社12010%126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6-12月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广告内容检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报表情况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3100%3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