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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管理所:为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根据文化市场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抽查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应纳尽纳的工作原则。在全面落实“长宁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职能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交由文化旅游部门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依法增加本区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建立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形成,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予以增加、取消或调整。三、落实目录管理的工作要求。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对未列入清单的,不得擅自开展随机抽查;对已列入清单的,除特殊情况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附件: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5月27日附件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项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1娱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法人,个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处罚法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处罚歌舞娱乐场所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处罚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娱乐场所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处罚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处罚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处罚歌舞娱乐场所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的处罚歌舞娱乐场所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游艺娱乐场所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没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的处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的处罚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的处罚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2卫星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法人,个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对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法人对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其他单位,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超越其规定接收范围的场所,或在本单位的有线(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对单位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以其它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对单位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对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涂改或者转让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的处罚对持有《许可证》的个人,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个人对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个人,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超越其规定接收范围的场所,或者在有线(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对个人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以其它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对个人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对个人涂改或者转让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的处罚对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处罚法人对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广告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对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处罚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存在违反规定的利益关联的处罚3广播电视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处罚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处罚对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处罚对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处罚对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处罚对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处罚对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教育电视台播放禁止播放的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处罚对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处罚对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处罚对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处罚对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处罚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处罚对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的处罚对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的处罚对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处罚对广播电视广告含有禁止内容的处罚对播出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的处罚对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超过12分钟,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超过18分钟的处罚对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少于4条(次)的处罚对播出电影和电视剧中,每集插播超过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超过1分30秒,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插播超过1次商业广告,时长超过1分钟的处罚对转播、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挂角广告等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的处罚对时政新闻类节(栏)目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或者有关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等节目中含有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处罚对除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依法批准的广告外,播出其他具有博彩性质的广告的处罚对除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外,播出任何形式的挂角广告的处罚对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单独出现企业、产品名称,或者剧场、节(栏)目名称难以辨认的处罚对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尺寸大于台标,或者企业、产品名称的字体尺寸大于剧场、节(栏)目名称的处罚对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翻滚变化,每次显示时长超过5分钟,或者每段冠名标识显示间隔少于10分钟的处罚对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出现经营服务范围、项目、功能、联系方式、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图像的处罚对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以治疗皮肤病、癫痫、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或者医疗机构作冠名的处罚对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众用餐时间,播出治疗皮肤病、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妇女卫生用品广告的处罚对播出机构未严格控制酒类商业广告,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或者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小时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超过2条,或者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超过12条,其中19:00至21:00之间超过2条的处罚对在中小学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收听、收视时段,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视的商业广告的处罚对播出电视商业广告时隐匿台标和频道标识的处罚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通过广告投放等方式干预、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的处罚对播出机构未建立广告经营、审查、播出管理制度,负责对所播出的广告进行审查的处罚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食品、化妆品、农药、兽药、金融理财等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商业广告,播出机构在播出前未严格审验其依法批准的文件、材料,播出未经审批、材料不全或者与审批通过的内容不一致的商业广告的处罚对制作和播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需要聘请医学专家作为嘉宾的,播出机构未核验嘉宾的医师执业证书、工作证、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未在广告中据实提示,聘请无有关专业资质的人员担当嘉宾的处罚对替换、遮盖所转播、传输节目中的广告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产品质量明显下降,不能保持认定时质量水平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水平不能达到认定时水平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发生产品设计、工艺有较大改变等情况,不事先申报,仍在产品销售中使用原认定证书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不落实售后服务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用户反映较大,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对已获得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处罚对伪造、盗用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处罚对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处罚对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擅自在所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中插播节目、数据、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的处罚对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处罚对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原发证机关的处罚对未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传送节目的完整信号,或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的处罚对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处罚对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处罚未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视频点播业务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事项、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终止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处罚对视频点播节目载有禁止内容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未以国产节目为主的处罚对引进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未按有关规定报广电总局审查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为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视剧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为未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的节目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为未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制作的节目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为未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为未从合法途径取得的天气预报、股票行情等信息类节目的处罚对用于视频点播的新闻类或信息类节目不真实、公正的处罚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开办机构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的,未提前六十日报原发证机关批准的处罚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开办机构的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的处罚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播出前端未按规定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进行联网的处罚对宾馆饭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经营视频点播业务的处罚对擅自开办广播电视有线付费频道或擅自从事付费频道业务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制作、播出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合作的机构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付费频道的开办主体、定位、节目设置范围、呼号、标识、识别号及播出区域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播出专业节目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非影视剧付费频道播出影视剧节目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播出境外节目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播出的电影、电视剧、进口动画片,未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违反规定播出广告的处罚对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擅自对付费频道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或者擅自集成未经批准的付费频道,或者擅自拒绝集成依法经批准的付费频道的处罚对付费频道传输运营机构、用户接入运营机构擅自对付费频道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或者擅自截传、转让、扩散、存贮付费频道内容,或者擅自传输、向用户提供未经批准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付费频道,或者擅自拒绝传输、接入依法经批准的付费频道的处罚对从事付费频道的播出、集成、传输、接入等活动,未建立安全运行保障体系,未按照广播电视数字化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具有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设备和系统,未建立相应的技术平台,未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用户接入运营机构未按规定与付费频道业务运营监管技术平台建立连接系统的处罚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擅自中断、中止向用户提供付费频道服务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付费频道服务故障排除义务的处罚对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未按规定向监管技术平台传送付费频道业务运营数据和信息的处罚对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处罚对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处罚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的处罚对节目播出、传送质量不好影响用户正常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从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未使用专用信道完整传输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播出、传输节目的完整信号,或者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的处罚对妨碍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的处罚对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处罚对未按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应急预案的处罚对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工程竣工后,未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对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映的电视节目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视节目和录像制品的规定,或者播映反动、淫秽以及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的处罚对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未完整地直接接收、传送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新闻和其他重要节目的处罚对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单位未建立健全设备、片目、播映等管理制度,或者未按月编制播映的节目单,经开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对未获得许可证私自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处罚对私自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映自制电视节目的处罚对私自利用共用天线系统播映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的处罚对未获有线电视台或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私自承揽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或者共用天线系统、安装任务的处罚对未经指定的机构擅自进口电视剧的处罚对未经指定的机构擅自发行进口电视剧的处罚对进口、发行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境外电视展、电视节等涉外电视剧交流活动的处罚对擅自将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用于参加境外电视展、电视节等活动的处罚对随意更改已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并用于发行、播放、进口、出口的处罚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变相转让电视剧各类许可证的处罚对不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特殊情况下对已经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作出的责令修改、删剪或停止发行、进口、出口、播放决定的处罚对播放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处罚对播放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进口电视剧的处罚对播放进口电视剧的时间超出规定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电视节、电视剧展的处罚对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擅自制作用于发行、出口、播放的电视剧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制作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的处罚对擅自与境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的处罚对播放、出口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国产电视剧的处罚对擅自制作、发行、播出电视剧的处罚对变更制作、发行、播出电视剧主要事项未重新报审的处罚对制作、发行、播出的电视剧含有禁止内容的处罚4出版物对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征订、销售出版物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出版管理条例》等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处罚对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对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出版单位未按规定送交出版物样本的处罚对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处罚对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处罚对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对出版物质量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和标准的处罚对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出租、征订、附送、散发、展示含有禁止内容或者情形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或者其他宣传资料的处罚对从非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处罚对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处罚法人,个人对搭配销售或者强行推销中学小学教辅材料的处罚法人对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明令禁止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等行为的处罚对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处罚对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对举办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备案的处罚对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等行为的处罚对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处罚对擅自设立出版物交易市场的处罚对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出版物许可证》的处罚对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处罚对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处罚对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对未报送进货凭证复印件备案或者提供出版物样本的处罚对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发行分支机构、出版物批发市场,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展销活动、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展销活动的的处罚对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处罚对向无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出版物、购进出版物或者提供出版物发行经营场所的处罚对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处罚对在核定的经营场所以外从事出版物营业活动的处罚对增设直营门店、接纳加盟店或者通过互联网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对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处罚对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违禁、非法、侵权、明令禁止的出版物的处罚5营业性演出对未按规定携带《演出许可证》、《演员证》或者《上岗合格证》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对出借、出租、涂改或者伪造《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许可证》、《演员证》或者《上岗资格证》的处罚对聘用无《演出许可证》的演出队和无《演员证》的演出人员的处罚对未经批准,组织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演团体或者个人来本市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演出的处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转承包经营的处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表演队或者个人未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在本市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处罚对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处罚对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处罚对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处罚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处罚对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处罚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处罚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处罚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处罚对营业性演出内容有禁止情形的处罚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处罚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内容有禁止情形的,未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对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行为的处罚对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处罚对以假唱欺骗观众的处罚法人,个人对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处罚法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单位冠名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募捐义演获利的处罚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处罚对演出场所领取营业执照未备案的处罚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的处罚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对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的处罚对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时,隐瞒近两年内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处罚对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对经批准邀请到专业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专业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处罚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处罚对在演播厅外从事以营利方式组织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处罚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对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处罚对演出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处罚对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6网吧对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7电影对不执行国家电影行政部门删剪电影片的决定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电影管理条例》等对摄制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的处罚对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对未经批准,擅自到境外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处罚对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的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的处罚对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对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的处罚对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的处罚8音像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对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的处罚对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对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依照本办法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的处罚对托运、邮寄、运输或者储存禁止经营的和规定不得经营的音像制品,或者为经营上述音像制品提供场所、代理等便利条件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法人,个人对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进口的音像制品未加贴文化部监制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处罚法人对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对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处罚对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的处罚对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的处罚对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处罚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未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的;音像直营连锁门店或连锁经营柜台未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的处罚对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的处罚9艺术考级对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等对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即发布考级简章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艺术考级考官及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未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考场内执考考官未由艺术考级机构派遣,或同一考场内无相关专业的考官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执考考官未持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考官未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载明的受聘机构所开展的艺术考级活动中执考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执考考官未按照公布的艺术考级标准对考生的艺术水平作出评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在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未按规定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发放未经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向被宣布考试无效的考生发放《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设置考场范围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违反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多收费的处罚对艺术考级机构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处罚10印刷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印刷业管理条例》等对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等行为的处罚对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处罚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处罚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的处罚法人、个人对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等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处罚法人对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处罚对盗印他人出版物的处罚对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处罚对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处罚对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处罚对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处罚对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对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处罚对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对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对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处罚对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处罚对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处罚对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处罚对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处罚对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处罚对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处罚对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对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处罚对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办理手续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处罚对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处罚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处罚对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处罚11酒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法人、个体工商户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12高危体育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对擅自占用公共体育场所和单位内部使用的标准体育场地,改变其性质、用途的处罚对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所,改变其使用性质,减少原使用面积的处罚对拆迁公共体育场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对新建公共体育场所,未按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处罚对公共体育场所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使用,或验收时未有市体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处罚对公共体育场所的经营单位未按市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公共体育场所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公共体育场所正常使用的处罚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开展非体育性经营活动,影响公共体育场所的开放和使用,或者临时占用期满后,未恢复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的原有功能,保证公共体育场所完好,或者临时占用期满后的2年内再次占用的处罚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开展非体育性经营活动时间为6个月以下的,未向所在地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处罚对公共体育场所开展非体育性经营活动的收入,未用于公共体育场所的维修、保养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的处罚对需临时占用单位内部使用的标准体育场地进行非体育性经营活动的,未按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未将部分经营收入用于体育场所的维修和保养的处罚对临时占用学校的体育场所的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拆迁非公共体育场所,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办理的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拆迁体育场所的单位,未在体育场所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办理体育场所登记注册手续的处罚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擅自举办体育竞赛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擅自变更体育竞赛的名称、内容、举办主体或者取消体育竞赛的处罚对不按照经登记的体育竞赛规程、规则和实施方案组织体育竞赛的处罚对擅自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体育竞赛时间或者地点的处罚对未经批准冠以市或者区、县行政区域名举办体育竞赛或者参赛的处罚对将募捐性体育竞赛的收入挪作他用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向体育行政部门提交竞赛情况总结、成绩册和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竞赛经费收支审计报告的处罚对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参赛者或者消费者重大伤亡的处罚对经营者未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处罚对经营者未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的处罚对经营者未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的处罚对经营者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或者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未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的处罚对经营者对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予以配合,进行拒绝、阻挠的处罚13旅行社、宾旅馆对未按照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对未按照规定明示客房种类、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和其他服务项目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制定、公示或者放置旅馆服务规范,并报送备案的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处罚对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处罚对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处罚对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处罚对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处罚对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规定情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处罚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处罚对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的处罚对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个人对导游、领队违反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处罚对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法人对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处罚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对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处罚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处罚对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的处罚对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处罚对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对旅行社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处罚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处罚对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处罚对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处罚对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处罚对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处罚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个人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处罚对旅游经营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的处罚法人对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或者接受其他旅行社的委托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备案的处罚对旅行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船舶承担旅游运输的处罚对旅行社、景区(点)安排不符合规定的导游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处罚对旅游集散站擅自接纳未经批准经营旅游线路的交通工具进站营运的处罚对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的处罚对旅行社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的处罚对旅行社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处罚对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的处罚个人对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处罚对领队人员未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的处罚法人、个人对领队人员未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的处罚对领队人员未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对旅行社承诺全包价或者半包价时未履行的处罚法人对景区(点)导游人员超出《景区(点)导游证》核定的范围从事导游活动的处罚14控烟对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相关管理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15艺术品对不能证明经营的美术品的合法来源的处罚法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对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的处罚个人对进出口经营活动中的美术品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处罚法人对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的处罚对经营含有禁止的美术品的处罚对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材料的处罚对擅自开展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处罚对擅自销售、展览、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处罚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处罚对美术品经营未按规定向文化部门备案的处罚对未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的处罚对挤占、挪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处罚16文物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处罚法人,个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处罚法人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处罚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对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处罚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等行为的处罚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处罚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处罚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处罚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等行为的处罚对违规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处罚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罚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处罚17互联网文化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法人、个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禁止性规定法人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法人、个人出版、传播含有《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网络出版物法人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未依法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章规定,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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