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政策文号:长人社〔2021〕3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你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单位决算收悉。根据《预算法》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8.2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43.4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79.86万元。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886.1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41.34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79.86万元。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区审计局的审计意见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决算报表审计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四、请你单位根据部门决算批复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长宁区部门、单位决算信息集中公开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28日前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0年度单位决算。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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