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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1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普法力度,提高全局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提升消费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长宁区区委、长宁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长宁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强化思想引领,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紧紧围绕长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长宁区新发展格局,推动长宁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全局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安排和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市场监管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投诉处理、日常监管等全过程、各环节。二、明确重点内容,拓展普法工作新内涵(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各支部和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进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三)突出宣传民法典推动我局各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四)深入宣传与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广泛宣传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围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广泛宣传有关中国国际博览会、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治市场理念,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底线。大力宣传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五)深入宣传与市场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护个人信息、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市场监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三、找准攻坚战术,展现普法工作新作为(一)加强教育培训,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1、加强全局市场监管干部法治培训。加强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培养,引导全体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邀请政治过硬、理论扎实、业务精通的专家学者开展主题宣讲,加速形成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积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等制度。开展执法干部专题法律培训,探索法治培训新模式新途径,储备市场监管高素质法治人才。2、分类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全区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网络,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提高公众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性1、在参与立法过程中普法。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修改过程,充分利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渠道和途径,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解读、专题培训、业务研讨等形式,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顺利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步进行宣传解读。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注重将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到执法办案程序中,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努力把执法和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3、在案件总结过程中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形式时代性1、多措并举,开拓普法宣传新阵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创立专题栏目,宣传我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的“互联网+智慧普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查询系统,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法服务。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便利化普法服务。加强普法音视频等普法内容,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法故事、经典案例。2、深入研究,打造普法宣传新品牌。积极参与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总结交流法治宣传工作改革创新、重要举措等实践经验,提升法治宣传能力水平。开展我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推广,提升我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认真参与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通过迎接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检查,定期评估我局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提炼亮点和创新点,客观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全局执法干部参与总局、市局组织的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以法律知识竞赛为普法重要抓手,提升执法干部法律素养。四、加强组织实施,推动普法工作新跨越(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各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制定市场监管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二)完善工作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编制并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四)健全考核评估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法治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健全激励机制,按照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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