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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关于印发《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域内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妇幼〔2022〕7号)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附件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2022年是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启动之年,是实施市、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我区妇幼健康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国家“三孩”政策,聚焦区域“四力四城”建设的奋斗目标,持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辖区妇女儿童健康。一、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1.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之下的母婴安全保障。健全和强化医-防条线之间以及专业机构-社区-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相关政策、信息的互通共享,协同开展处于集中/居家隔离、封控管理等期间的特殊孕产妇随访管理,规范处置涉疫孕产妇和新生儿突发事件。各相关医疗机构保障应急条件下孕产妇、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抓好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孕产妇儿童及家属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2.夯实母婴安全体系。落实母婴保健均等化服务、妊娠风险筛查预评估、危重报告与救治、死亡调查与评审、岗位责任问责与通报等各项母婴安全制度和规范,提高生育全程服务管理内涵质量。强化助产医疗机构产安办履职能力,推进产科亚专科建设和多学科协作诊疗,健全与对口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救治、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3.强化重点孕产妇管理。积极应对高龄孕产妇增多、妊娠风险加大等母婴安全新形势,严格把控高风险孕产妇风险预警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重视产褥期保健管理,严格落实产妇出院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加大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力度。二、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能级提升4.实施各级各类妇幼健康相关规划。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妇女儿童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按期完成市、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妇幼健康相关项目。5.推进区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妇保院(所)机构建设,落实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以及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推进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基地、围产心理健康中心、盆底诊疗康复中心等建设,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以区域公共卫生保障项目、“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等为抓手,发挥院所合一优势,以项目化扶持建设的形式,实现妇幼健康资源下沉,强化适宜技术转化与辐射效应,促进服务拓展外延。深化儿科医联体“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模式,加强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建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妇女儿童健康领域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扩大中医药在孕前调养、产后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儿童保健等方面应用。6.推动数字科技赋能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区域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跨区域、跨业务、跨领域的业务协同,促进妇幼健康相关信息融合与共享,提升数据治理和信息辅助决策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智慧化、全程化健康服务管理。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快“云上妇幼”建设,打造线上医疗资源共享平台、云上妇幼急救平台、远程医学平台和惠民公共资源平台,实现线上健康评估、就诊指导、健康宣教、培训带教、多学科会诊、救治和双向转诊。继续优化出生“一件事”线上帮办服务。三、深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7.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优化婚前、孕前、孕期、产时、产褥期、婴幼儿期预防、筛查、诊断、干预、治疗全程服务模式和流程,提高目标人群覆盖面和依从性。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有效提升婚前医学检查率的综合管理模式,做实做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等工作。8.聚焦儿童早期发展。规范落实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监测、心理行为、眼及视力、口腔保健等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探索开展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鼓励设立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包。不断优化以孤独症为切入点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筛查、诊断、干预服务。深化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家长课堂内涵,扩大受益覆盖面。依托“医教结合”平台,推进基于家庭-园所-社区-妇幼保健机构联动的学龄前儿童眼保健和身高管理项目。落细落实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特殊儿童健康评估。9.加强妇女保健管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无痛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加强反复人流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和指导干预。探索青春期、更年期等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问题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模式,推广“当青春期遇到更年期”科普项目,推进更老年期女性骨健康管理。开展宫颈癌防治宣传,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工作。10.开展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结合健康长宁、健康校长等工作机制,以重大妇幼卫生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倡导妇幼健康相关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健全与部门、街镇共建共享共治工作平台,形成以重点单位与社区为基础、专业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充实区域妇幼科普师资力量,围绕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四、落实妇幼健康行业监管11.推进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2020版)》、《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2020版)》、《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强化专业机构对社区、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妇幼卫生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管理评价。12.提升妇幼健康行业治理能力。筹建区域母婴安全工作质控中心与专家库,依法依规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监督管理,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机构设置规划与审批监管。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压实各级岗位责任,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培训。强化妇幼健康重点技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排查,严防系统性风险。附件: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核心指标附件2022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核心指标1.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2.不发生孕产妇I类死亡;避免孕产妇II类死亡;3.早孕建册率≥9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5.重点孕妇管理率100%;6.产后访视率≥98%;7.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8.剖宫产率≤32.5%;上海和睦家医院剖宫产率≤28%;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剖宫产率≤31.5%;海军九0五医院剖宫产率≤34%;上海市同仁医院剖宫产率≤37%;9.巨大儿发生率≤6%;10.出生低体重儿发生率<4%;11.住院分娩出生缺陷检出率≤9‰;12.出生医学证明年废证率≤1%;13.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率≥99%;14.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98%;15.围产儿死亡率≤5‰;16.唐氏筛查率≥90%;17.分娩信息6小时内录入率100%;18.婴儿死亡率<5‰;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20.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0%;2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90%;22.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23.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8%;24.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8%;25.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覆盖率>98%;26.4-6岁儿童屈光筛查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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