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随机抽查计划管理,我局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共计55条。现就贯彻执行《抽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时发起抽查任务。对于《抽查计划》中明确由市局发起的抽查任务,待市局有关处室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全市统一的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对于明确由区局发起的抽查任务,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通过长宁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自行制定抽查任务。二、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制定抽查任务时,对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下发的五类信用风险等级(A类-E类,其中E类风险等级最高)企业,要分别设置不同抽查比例(E类>D类>C类>B类>A类);对于A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免于抽查,实现“无事不扰”。要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工作部署,在上海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成后,综合运用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A类-D类,其中D类风险等级最高),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三、加强抽查任务整合。各业务条线要贯彻综合监管理念,加强工作协同,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抽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在公示信息、登记事项抽查中,对近两年已被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原则上当年不再查。同时,可以探索针对更多监管领域,对近两年已被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免于抽查。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执法原则上都应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四、规范开展随机抽查。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抽查的,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要全面做好抽查事项公开、计划公开、结果公开,其中涉企抽查结果要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加强随机抽查与执法办案的工作衔接,通过抽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提高转案率。要对检查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五、动态调整抽查计划。要完善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抽查计划》但需要取消的抽查,相关科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及时会同市场主体科进行计划调整,调整后的计划要重新公示。六、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相关科室要及时制定针对各抽查事项的抽查指引,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普遍性、共性问题;对检查对象抽取层级为“区局”的计划,要加强全程跟踪。各相关部门要按时高效完成抽查任务,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附件:《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4日附件: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序号计划名称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全区预估抽查户(次)数业务指导科室检查对象抽取层级计划时间1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企业(含注册资本实缴制企业、类金融企业)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3%1100牵头: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配合: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7—11月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事项抽查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3%9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区局2—6月3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2%270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区局2—6月4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抽查本市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对规范培训时间的监管100%1800牵头: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配合:执法稽查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公平交易科市局2—12月5本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收费随机抽查本市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100%15公平交易科区局1—11月6本市不动产登记收费随机抽查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收费行为的监管50%1公平交易科市局、区局1—11月7直销企业随机抽查总部在本市的直销企业对直销经营行为的监管,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50%1牵头:公平交易科配合: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4—6月8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抽查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100%31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区局4—8月9拍卖经营活动抽查拍卖企业对拍卖行为的监管,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50%1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7—8月10文物经营行为抽查古玩市场、其他文物经营企业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50%1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7—8月11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抽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区分自营的业务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平台内用户管理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行为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管,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的监管,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对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管100%8牵头: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配合: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计量管理科市局9—10月12电子商务经营者随机抽查经营类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监管25%79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4—6月13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执行广告管理制度等情况的抽查全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建立并执行相关广告管理制度、虚假广告、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等的行政检查),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政检查)6%182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4—10月1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抽查全市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的企业对广告活动的监管15%4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7—9月15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本市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100%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区局1—12月16对生产领域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纳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本市生产企业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100%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区局1—12月17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活动的监管100%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3—11月18餐饮服务单位抽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对餐饮业经营者的监管,对餐饮服务生活垃圾的监管5%23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1—12月19酒类商品经营者抽查酒类商品经营者对从事酒类零售业务活动的经营者的监管,对从事酒类批发业务活动的经营者的监管,对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的监管5%120公平交易科区局1—12月20集体用餐单位抽查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对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管100%36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1—12月2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100%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1—12月22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抽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管10%7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1—12月23一般风险食品销售抽查除风险等级为D级外的食品销售者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5%21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1—12月24特殊食品销售抽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含入网特殊食品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的监管,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50%562牵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合: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市局1—12月25特殊食品生产抽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的监管,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管100%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局1—12月2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场在售食品对生产经营食品的抽样检验/470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局1—12月2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随机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的监管,对个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为的监管25%39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区局、市局执法总队1—12月28计量标准随机抽查计量标准建标单位(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在浦东新区和奉贤区自我声明开展计量检定的企业)对通过计量标准建标考核单位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管,对市场主体承诺真实性的检查30%按市局工作部署计量管理科市局2—12月29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商品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抽查计量器具、商品、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对市场主体承诺真实性的检查,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的监管,对商品包装的监管,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管,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管/按市局工作部署计量管理科市局1—12月30在用计量器具及零售商品计量随机抽查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其中零售商品为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对计量器具及计量活动的监管,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对商品包装的监管15%40计量管理科区局2—11月31能效、水效标识符合性随机抽查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经营企业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管,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管10%3计量管理科区局2—11月32能源计量随机抽查重点用能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5%1计量管理科区局2—11月33对制作、销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行政检查本市相关企业对制作、销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行政监管30%2标准化管理科市局、区局9—11月34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社会团体对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管5%1标准化管理科市局3—5月35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本市相关企业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管5%3标准化管理科市局5—10月36商品条码随机抽查商品条码使用企业对企业商品条码有效性的监管5%6标准化管理科市局5—10月37强制性认证活动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管,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监管,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管;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管,对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监管8%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4—12月38认证从业机构监督检查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管,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管,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管8.50%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4—12月39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获证组织(中高风险)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管,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管,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管30%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4—12月40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6%按市局工作部署质量管理科市局4—12月41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本市获得资质认定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管24%6质量管理科市局、区局(区局抽查比例不低于15%)4—12月422022年长宁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的检查5%50牵头:公平交易科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区局10-12月4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辖区内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10%30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区局5—10月44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使用单位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20%2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区局5—10月452022年服务类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相关企业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5%1标准化管理科区局5-10月份462022年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获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20%20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5-9月472022年药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药品使用单位药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20%20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5-9月482022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30%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区局5—11月492022年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随机抽查自愿性认证机构自愿性认证活动25%3质量管理科区局4-12月502022年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随机抽查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100%2质量管理科区局4-12月51长宁区医疗机构计量专项检查工作长宁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计量器具及计量活动的监管15%20计量管理科区局3-12月52犬只销售行为随机抽查本区犬只销售企业动物检疫检查100%10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区局9-10月532022年为非法交易活禽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抽查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为非法交易活禽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100%27牵头: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科)配合: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区局3-12月54长宁区白领午餐供应单位餐饮服务抽查长宁区“白领午餐”定点挂牌餐饮企业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10%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区局3—12月55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检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20%15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区局9—11月注:带“*”计划不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发起抽查,由相关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共享数据并公示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