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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安委办区应急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街道(镇)、临空办、集团公司: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大力提升全区民众安全素养,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区安全发展总体水平,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2〕11号)精神,长宁区将于6月1日至30日与全市同步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我区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有力助推“平安长宁”建设,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活动安排(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举措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网络课堂等多种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在系统内媒体平台、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要结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12345热线,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查处安全违法行为。3.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研究制定、扎实推进本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要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本区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着力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的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到安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执法能力,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短片、海报、研讨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准确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要求,扩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的覆盖面和知晓度1.发挥主流媒体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引导本区各级主流媒体关注“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报道本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展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等工作,报道本区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聚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挖掘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下沉基层一线先进事迹,加强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讲好应急人故事,生动展示应急队伍的良好社会责任和精神风貌,弘扬上海应急职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倡导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2.发挥系统媒体安全生产科普宣传“主阵地”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宣传阵地建设,全方位展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作用,重点加强线上宣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活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要加强报道和刊载相关科普活动以及科普知识。(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1.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贯穿全年在长宁时报开设专栏《与“宁”解读新安法》,“安全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专版,6月16日前后,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本行业实际,以线上为重点,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区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2.加强联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探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楼宇、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地见效。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架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请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安全月期间,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信息(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表。联系人:杨易,联系电话:22050181。邮箱:yangyi1@shcn.gov.cn,传真:22050198。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宁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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