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程家桥街道376街坊1丘II-K1-01地块城市更新的实施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出让方案〔202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增加公寓式酒店规模,经市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的批准,上海东航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长宁区程家桥街道376街坊1丘II-K1-01地块城市更新开发诉求。经征询各部门意见,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形成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程家桥街道376街坊1丘II-K1-01地块位于东、南至迎宾八路,西空港六路,北迎宾三路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面积53942.1平方米。二、实施方案(一)规划实施方案该地块规划执行2021年4月市政府批准《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II-K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1〕62号)。具体如下:1、规划要求土地面积:53942.1平方米;土地用途:教育科研、办公、商业(公寓式酒店);综合用途比例:教育科研≥48%、办公≤12%、商业≥40%;容积率:2.0;建筑计容面积:107884.2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商业40年,办公、科研50年。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求:综合设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超市、社区食堂、综合健身信、卫生服务点等),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产权自持,接受政府监管。3、地下建设要求: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二层,并与地上用地性质兼容,满足停车要求情况下,部分功能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可以结合地下空间建设。4、其他设计要求:地块开发阶段,项目需沿空港六路一侧处理好与中运量系统的关系,并预留与中运量及周边地块地下勾连的接口。(二)土地实施方案1、物业持有要求:①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公寓式酒店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②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科研物业;③自持期内确需转让出售的,须经出让人同意后执行(相关功能物业须征得市或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④办公物业转让出售需符合以下要求和条件:办公物业受让人产业定位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办公物业权属单元分割应以层为单位,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转让办公物业之前,必须征得区商务委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转让出售手续。2、土地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经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并经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本次城市更新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28965万元,采取60日内一次性付清方式。(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1、产业功能定位:地块位于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内,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建议围绕《关于加快推进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18-2030)》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航空研发、航空培训、航空总部等航空服务业上下游产业及其他高端临空服务业,重点围绕枢纽经济、临空经济,引入航空服务、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研发机构或企业。2、运营管理要求:①出让宗地建成物业应实施统一管理,即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物业管理;②办公楼与产业应符合虹桥东片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长宁区产业发展规划,聚焦航空总部、航空管理和功能性平台等高端航空要素,重点引进飞机研发航空贸易、航空服务,以及3+2等我区重点产业,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前两年产业招商落地率不低于50%(工商、税务均注册长宁),之后不得低于我区当年楼宇招商平均落地率。3、公寓式酒店管理要求:地块商业功能按照公寓式酒店进行建设,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并符合如下要求:①该项目中公寓式酒店套数不少于884套,且每套面积最大按多层不超过90平方米,小高层不超过95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控制。②由受让人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物业进行租赁管理,禁止改变用途、转租、群租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租约原则不超过6年。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③物业租金应在租赁管理要求中明确,并按照上海市租赁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租金水平应不高于市场同类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配套设施的租金价格参照市场执行。租赁管理未明确部分,应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④该项目公寓式酒店部分的转让、抵押、登记等管理要求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4、装配式、海绵城市及BIM建设管理要求:①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③建设项目应在全过程阶段采用BIM技术。5、建筑节能管理要求:①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或运行标识。②其他节能要求结合方案审定。6、绿化率:综合配套绿地率不得小于27.2%,集中绿地率不得小于5%。新建改建50米以下平屋顶公共建筑必须实施不低于30%建筑占地面积的屋顶绿化。上述方案已经2022年8月1日区土地收储出让管理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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