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营商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政策文号:长投促办〔2022〕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长宁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营商服务中心):一、核定你单位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41.5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236.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48万元。二、核定你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241.5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236.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48万元。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区审计局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决算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四、请你单位根据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预算单位2021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上海市长宁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2年10月14日

上海长宁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上海长宁区产业园区

上海长宁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长宁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