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政策文号:长卫健发〔2022〕9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医疗卫生保障单位:为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会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1月1日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2年11月5日至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在认真总结前四届进博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经验基础上,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的进博会展会现场和相关地域医疗卫生保障,配合市卫健委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的长宁区域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制定以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成立长宁区卫生健康委进口博览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平、孙斌副组长:江萍、张戎、雍刚成员:程世荣、马骏、王丽芳、沈颉、赵文穗(二)设立进口博览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上海市同仁医院和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办公室设立在综合监督与应急管理科,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指派的进博会医疗卫生保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情况收集报告等工作。二、医疗卫生保障主要任务根据市卫健委工作的要求及长宁区区域特点,本次医疗卫生保障主要任务为:与市级卫生医疗体系进行衔接,做好进博会区域定点医疗服务;做好长宁区区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救援工作;做好接待场所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做好区域内传染病防控、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保障辖区公共卫生的安全与稳定。三、医疗保障工作(一)工作内容1.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现场医疗站根据市卫健委在进口博览会总体规划和场馆分布,上海市同仁医院做好国家会展中心3号医疗站(6.1H21号门外台阶上,搭建用房内)的现场医疗点保障工作。(1)工作职责医疗站主要负责为进口博览会内相关区域参观、参展等人员提供临时、便捷的医疗服务;对危重病人、特殊病人开展院前先期处置和伤病员转送工作;开展区域内重点疾病的监测工作。(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配置见附件6)(2)人员配置医疗站由市卫健委设置统一、鲜明的医疗站指示牌;上海市同仁医院每班配置医护人员4名,其中:1名内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2名护士,另外配置1名公共卫生人员、1名发热异常处置人员(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派),以及1名服务志愿者(由团市委负责招募培训)。(3)工作时间10月24日起入驻,11月11日后撤离。医疗站根据进口博览会每日开展时间提前1小时上岗,闭展时间延后1小时下岗。(4)物资保障上海市同仁医院医疗点所需的医疗用品、设备、器械、药品、耗材等物资及装备,由上海市同仁医院负责配备,并相互做好应急储备。2.展馆交接处的临时观察处置点我区负责23号临时观察处置点,医护人员由上海市同仁医院派出,每班配置一医一护,医护人员做好体温复测、信息登记及报告、人员转送等工作。医生需熟悉新冠疫情处置流程,护士需具备核酸采样等操作技能。临时观察处置点的工作职责、人员配置、工作时间等由进口博览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安排。3.定点医院根据进博会实际需求和展区分布,按照市卫健委要求,指定我区的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和睦家医院做为进博会定点医院。(1)定点医院分工分类①上海市同仁医院(第一类定点医院)。具体任务:派遣医疗组在国家会展中心内设置现场医疗站,开展现场医疗保障服务;加强院内值守力量,做好病人接收准备;做好展会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批量伤员接收准备;做好展会现场发现的传染病疑似病例的首诊和排查工作:做好展会持证人员核酸检测快捷通道设置及相关服务。②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和睦家医院(第二类定点医院)。具体任务:根据需要做好进口博览会相关病人的医疗就诊服务工作;加强院内值守力量,做好病人接收准备;做好进口博览会重点路径和区域出现的伤病员的收治诊疗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准备;做好进口博览会相关传染病疑似病例的首诊和排查工作;其中上海和睦家医院做好展会持证人员核酸检测快捷通道设置及相关服务。(2)工作要求各定点医院按照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第五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医疗保障工作任务书》执行。(3)工作时间上海市同仁医院保障时间为10月24日-11月11日。同时,可根据进口博览会撤展保障要求延长定点医院服务日期。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和睦家医院保障时间为10月27日-11月11日。(二)现场医疗保障服务流程1.一般医疗服务流程进博会现场内出现个别伤病员,按照日常就诊程序进行疾病救治。就诊流程如下:(1)自行或者由志愿者、工作人员等陪同前往医疗站就诊。(2)紧急情况或无法自行前往者,由会展中心内志愿者、工作人员(如保安)呼叫就近救护车,进行现场救治或转送至医疗站就诊。(3)经医疗站医生检查,如需进一步诊治,由医务人员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部安排救护车转送定点医院治疗。2.突发事件医疗服务流程(1)会展中心内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市根据突发事件种类、性质、规模和伤情启动相关工作预案。(2)会展期间长宁区域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区卫健委根据突发事件种类、性质、规模和伤情启动相关工作预案。3.发热异常人员发现和处置流程一旦在进博会管控区域发现发热异常人员,医务人员立即开展先期处置,视情启动相应工作预案。(1)应急响应与处置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发热异常人员后,指导发热异常人员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引导其至就近的临时观察处置点。医务人员按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及相关进博会新冠疫情处置预案等要求,规范开展体温复测、信息登记报告、人员转送等现场处置工作。(2)人员配备医疗站、临时观察处置点安排相应的医务人员,并配备好一定数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三)宾馆及其他重点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进博会组委会提出的需求、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和区进博保障工作实际,在长宁区重要团组住宿宾馆和重要活动的场所附近,指定医疗机构提供定点门急诊及住院治疗服务。(四)血液保障1.做好特殊血型备血和常规血型的储备工作,必要时根据市血办要求,紧急动员应急献血者队伍;2.突发事件时,做好医疗机构应急用血保障的协调工作。(五)通讯保障1.无线电台:医疗卫生保障系统采用无线通讯网络保持通讯联络,便于进行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展区内各医疗站配备手持无线电台各1台;各临时观察处置点配备配备4G视频对讲设备各1台;定点医院联络员各配备手持无线电台1台。(市卫健委配发)2.手机通信网络:考虑到手持对讲机的信息传递网络可能存在盲区,为保持通信信息的畅通,同步建立手机通信联系,确保无线通信畅通。(六)就诊费用进博会现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和转送定点医院服务,定点医院内的就诊费用需自行现场结算。(七)人员管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中“在执行任务前7天及期间,落实‘住宿点-工作地’闭环管理,期间每日落实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的要求,在市卫健委统一安排下,进博会现场医疗保障相关人员于2022年10月16日报到,集中住宿,并进入闭环管理。四、公共卫生保障工作(一)疾病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了解区域传染病疫情监测、专题风险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及时掌握传染病趋势,一旦出现预警,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急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认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开展靠近展会附近的长宁区区域(重点新泾镇、程家桥街道)及相关重点场所主要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好效果评估。指导各街道(镇)爱国卫生服务社和社会PCO公司,全力做好病媒生物(鼠、蚊虫、蟑螂、苍蝇)日常巡查并及时开展季节性病媒消杀工作,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确保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降低虫媒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风险。(三)卫生监督保障做好辖区社会面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重点做好重点活动场所、指定场所、重点区域的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四)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及重大事件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和信息沟通等。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一)定期报告进博会筹备阶段,各保障科室及单位确定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告工作,定期向区卫健委进博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报送工作筹备和开展情况。(二)每日报告进博会运行期间,医疗站、临时观察处置点、定点医院要将医疗救治情况每日上报工作小组;区卫健委相关科室、区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按要求汇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保障情况,及时报送各有关上级单位。(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进博会运行期间,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做到及时报告,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区卫健委及时向市卫健委汇报。六、应急联动进博会运行期间,要加强辖区内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医疗卫生应急处置,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达到事件级别,要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层报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区政府。七、培训和演练为确保进博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区卫健委将组织参加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附件:1.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2.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3.长宁区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4.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预防性消毒保障工作方案5.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救治应急预案6.医疗站设备、耗材、药品配置清单附件1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和预案,特制定《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和加强传染病防控措施,在进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二)及时发现和报告重点、新发、少见和输入性传染病疫情或苗子,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及时甄别各类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子,采取切实控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发展。二、工作内容(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制定第五届进口博览会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巩固完善联防联控和综合防控,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二)强化风险评估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日常风险评估工作,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强化落实和动态调整各项风险的应对和防控措施。(三)强化疫情监测1.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当前至11月15日期间,加强本区呼吸道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等)、虫媒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肠道传染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脊髓灰质炎等)、新发输入性传染病(猴痘等)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2.加强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子监测当前至11月15日期间,加强本区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子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疫情苗子,规范调查处置,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3.加强重点地区、人群传染病疫情监测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加强本区重点单位(场馆周边区域、定点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隔离点等)和重点人群(发热病人等)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核实疫情并及时报告处置。(四)强化应急处置1.完善处置要求梳理完善重点、新发、少见和输入性传染病专项和单项应急预案,规范报告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加强应急值守组建传染病防控队伍,实施最小作战单元24小时应急值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3.加强技术支持与保障应急管理、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等领域的专家队伍建立平战结合机制。梳理和清点保障队伍所需个人防护和现场处置装备,及时更新易耗物品,维护和调校各类仪器设备,确保应急处置时可及可用。(五)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总体部署,落实《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以及相关防控、诊疗方案等要求,紧扣“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落实个人防护、主动检测、哨点监测、流调追踪、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等核心防控措施和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六)强化实验室检测对本区现有的检验能力、能级、设备和人员进行系统全面梳理。根据梳理排查结果,结合保障工作要求,对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项目,从方法改进、仪器购置、试剂储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本区实验室与市级专业机构实验室的外部合作和支持机制。(七)强化信息报告与风险沟通遇到重点、新发、少见和输入性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时,按要求做到立即调查处置,1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做好后续处置的续报工作。(八)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进博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附件2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根据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体方案要求,在总结前四届进博会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经验基础上,以《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区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制订第五届进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工作总目标落实属地化监管工作原则,负责开展辖区日常工作,做好辖区社会面、重点区域、指定场所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住宿场所客房卫生、生活饮用水、集中式空调的监管,促进各项监管措施有效落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巡查,确保第五届进博会接待工作顺利进行,并进一步提升重大活动保障危险因素评估、预警和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做好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促使被保障单位管理措施到位、卫生情况达标。(二)阶段性目标1.准备阶段(2022年6月-7月):做好基础档案的整理工作。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月):完成重点住宿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整改工作;完成卫生培训和应急技术演练。3.重点保障阶段(2022年10月-11月):全力以赴,保证进博期间不发生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保障提供借鉴。二、工作组织(一)职责分工加强卫生监督保障组织框架,调整和延续长宁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公共卫生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二)组织架构1.领导小组组长:雍刚、王丽芳副组长:赵琦、吴遄组员:刘文磊、何慧慧、黄丽红、郑云翀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对重大保障事项进行决策,并组织、协调、督导各工作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住宿场所保障组组长:何慧慧、黄丽红组员:张之幸、肖璐、冷昱旻、吴贝、邱深工作职责:负责住宿场所的室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池水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状况卫生监督保障;负责定点接待宾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组组长:张建华、沈隽组员:丁诚、高玲、秦雨萌、姜磊、李瑾、张旻工作职责: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医疗执业等方面的卫生监督保障。三、工作要求与安排(一)工作要求召开辖区内住宿场所培训指导会议,强化相关工作要求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高星级住宿场所的室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池水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状况卫生监督保障;负责接待宾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好日常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责任,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传递渠道的畅通,确保投诉举报事件及时处理,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社会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妥善处理。(二)工作安排1.2022年7月-8月在收集以往定点接待单位信息资料,开展现况分析和危险因素评估,掌握卫生状况。2.2022年9月-10月从7月份起每月结合日常工作对住宿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开展对高星级住宿场所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等水质抽检,开展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空气质量、公共用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指导并督促其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确保消除隐患。结合双随机工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相关工作要求,10月底前对辖区内住宿场所完成全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3.2022年10月-11月按时间节点做好定点接待住宿场所的重点巡查工作。巡查重点内容如下:(1)查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卫生防护、周围卫生状况、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2)检查集中空调新风处理机是否正常运行,如冷却塔已经投入使用,应检查是否对集中空调冷却水采取杀菌除藻措施,冷却水杀菌剂投放情况;(3)检查宾馆布草间、消毒间进行抽查,检查物品清洗更换记录、保洁存放、杯具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制定是否落实;(4)检查游泳池水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水质检测;(5)巡查同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对蓄水池(使用水处理材料的选择净水箱)出水、每一个二次供水储水设备供水范围的最远端水质进行浑浊度、总氯现场快速检测。对游泳池水余氯、宾馆客房二氧化碳现场快速检测;(6)对接待宾馆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采样点数按照现场快速检测点数确定,检测指标为浑浊度、总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在集中空调运行后,必须立即采样检测,并将采样情况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协调以及信息分析研判、汇总和上报。四、保障措施(一)人员保障组建卫生监督保障领导小组、保障组和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关专业的卫生监督员。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监督保障人员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培训工作,并组织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卫生监督活动保障能力;完善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设备保障配备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游泳池水质等方面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现场取证工具、个人防护设施,以及通讯工具和现场应急处置车辆等,可选择检测设备如下:1.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现场快速检测仪:包括温度、湿度、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等;2.游泳池水质现场快速检测仪:包括余氯、浊度、PH等;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和采样设备:包括积尘采样仪等;4.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仪:包括余氯、浑浊度、电导率、PH等;在配备设备同时,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准备期间每周巡检一次,保障期间每日巡检一次,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三)技术保障依靠市监督所以及区卫健委的专家,对保障工作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提出建议,对会议期间特殊、重大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四)经费保障保证充足的卫生保障经费,满足现场快速检测、采样送检、卫生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的需要。附件3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为做好2022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根据进口博览会总体工作部署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加强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和看护,加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和服务管理,规范处置涉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做到“底数清、面访实、队伍稳、沟通畅”,努力防止发生有社会面影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二、主要工作任务(一)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服务管理措施1.加强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各街道(镇)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以走访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开展动态排查,并将发现的患者及时纳管、采取措施。各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职责积极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线索调查,对发现的疑似患者,协助其监护人/近亲属/所在街道(镇)等送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疾病诊断。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属本区户籍及常住人口的,及时录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并落实后续治疗和服务管理措施;属外地来沪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参照本区患者服务管理要求会同派出所、各街道(镇)落实患者在沪期间的收治、服务及管控措施。其中,属于外地来沪曾肇事肇祸患者的,由民政部门以救助救治方式送回原籍并落实后续救助工作。2.开展在管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要会同民政、综治及街道(镇)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在册在管患者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在患者原有病情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风险评估的表册,将患者近期暴力行为、服药依从性和规范性、监护落实情况等影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度的因素也纳入评估范围,确定所有辖区在管患者的绿色、黄色、橙色及红色风险等级水平。其中,未纳入在册管理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外地来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也要参照实施综合风险评估,评估为橙色和红色风险等级的,其在沪居住地的街道(镇)、派出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重点落实服务和管控。3.加强患者分级分类随访服务管理。落实患者面对面随访服务,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及康复等情况,动态调整综合风险评级并及时落实相应的随访和管控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患者综合风险评估的等级,落实辖区患者分级分类随访服务管理。对所有患者落实“精防医师+社区团队”的随访服务,对橙色和红色风险等级患者,还要会同综治及派出所协同落实随访和管控,签订协同随访和监护小组责任书,加强随访和管控强度。对于未纳入在册管理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挥关爱帮扶小组作用落实随访服务。对面访不到本人的患者,发挥视频随访的优势,保障服务管理效果。4.推进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工作。认真梳理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将肇事肇祸风险高和/或突发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适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评估范围。对符合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使用条件的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加大健康宣教力度,指导监护人提出治疗申请,严格落实初审、审核、评估、确认等流程,将确定纳入治疗范围的患者转至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落实规范随访管理,确保患者维持规律用药,保持病情稳定,减少肇事肇祸意外发生。5.落实无业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工作。做好免费药物发放,并协助患者家属及居(委)等做好督促服药工作,及时处置服药副反应。指导社区康复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及时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普及药物治疗和康复知识,提高服药率,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服药依从性差的患者,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至社区政法等部门。6.强化人户分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现有人户分离患者的迁徙和信息共享,做到辖区患者“应收尽收”,不得推诿;全面掌握未完成迁徙流程的患者信息,迁出方应及时向迁入方推送信息,落实协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沟通、信息共享和信息查找,开展联合排摸辖区在册不在管的患者,掌握患者信息和动态,确保患者“应管尽管”。(二)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治疗看护1.加强患者出入院管理。严格落实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疫情常态防控下的精神专科诊疗服务,加强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筛查和流行病学史调查,把好患者门诊和住院等关键节点,规范做好相关转诊和会诊。自10月25日至进口博览会结束后一周,已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原则上不办理出院手续。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和病房安保管理工作,防止患者在就诊和住院期间走失,11月5日至11月10日期间,可申请辖派出所派员协助落实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安保值守工作。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对非本市常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应动员其回原籍住院治疗。2.加强对伴发其他传染病或重大疾病患者的收治。伴发梅毒、淋病等一般传染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区精神卫生中心收治。伴发肺结核、肝炎的患者,经会诊后由市精神卫生中心收治。吸毒伴有精神障碍症状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脱毒,后治疗”原则,由公安送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戒毒治疗。精神障碍合并艾滋病的患者评估需送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诊疗的,原则上由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收治。对伴有其他重大疾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首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负责收治,治疗有困难的可请外院会诊。对必须到外院接受治疗的,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并在街道(镇)工作人员严密监护下到外院诊治。3.协助做好境外患者服务。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加强与辖区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工作配合,及时提供精神专科服务。对日常公安等相关部门巡查或相关医疗机构诊疗中发现的境外人员突发精神障碍或疑似精神病性症状评估需送诊的,按相关规定和流程送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治。4.加强患者收治床位预留。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治疗康复,做好进博会期间床位预留,配合街道(镇)和公安等部门,重点针对综合风险评估等级为红色和橙色,但监护情况落实较差的患者等进行收治,保障患者“应收尽收”。我区作为重点区,自10月25日起至进博会结束,要预留足够数量的紧急收治床位,满足患者应急收治需要。(三)加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1.加强对曾肇事肇祸患者随访和管控。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要会同政法、民政等部门及街道(镇),对梳理出的曾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综合风险评估等级为红色和橙色患者落实随访及监护,适当增加随访服务频次,及时将肇事肇祸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对社会面突发肇事肇祸患者收治。按职责应由事发地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收治。对于辖区轨交站台、机场区域内突发的境内肇事肇祸患者符合收治入院条件的,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在按照规范流程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好符合入院条件突发肇事肇祸患者的收治,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针对性落实快速收治措施;发现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可能的,应立即对就诊者落实隔离留观,并按照规范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排查诊治;如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立即按规范流程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要求,确保夜间和双休日均实现快速处置、快速送诊、快速诊断和快速收治。对住院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强化诊疗工作,加强住院治疗措施和看护安全,防止回归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在关键时间节点,对监护人不明确或监护能力不足、人户分离、外省市来沪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按照“先收治,后明责”要求,对需住院者先行收治,再由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其他相关事宜。3.加强对外省市来沪肇事肇祸患者收治和后续处置。对外省市来沪肇事肇祸查找不到近亲属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规范管理,做好就诊者体温测量和重点流行病学史主动询问,并填写好门诊日志。重点流行病学史包括:7天内是否有离沪/来沪和外地旅居史;7天内是否有接触过外地来(返)沪人员,尤其是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的接触史等。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程序进行诊断,对符合入院治疗条件的,要先行收治。如不符合精神障碍诊断的,则通知公安机关接回,依法予以处理。相关医疗费用,区级部门送治的由相应区财政承担。(四)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1.加强信息交换工作。区精卫分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街道(镇)、公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信息管理中发现的失访患者和去向不明的患者,要及时将信息交由公安部门组织落实信息查询并落实查找。社区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及综合风险评估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部门间通报和共享,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其中,风险评估等级为橙色和红色的患者,要即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同步落实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2.加强患者信息查询和隐私保护。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后的信息查询,应由相关机构或人员报同级应急工作组,提出信息查询申请,并由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精防机构查询、反馈并逐级上报信息(见附1)。(五)做好(疑似)患者肇事肇祸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由事发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处置流程,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见附2、3)。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协同,及时处置(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肇事肇祸案(事)件,建立患者快速诊断、收治绿色通道。各单位要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及时处置、及时收治。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负责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六)做好心理危机援助工作准备按照本市心理危机干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区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做好心理危机援助队伍的组建、人员备班及应急出动等各项工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援助实战演练,确保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人员队伍迅速到岗、物资储备充分、援助活动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加强心理热线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重点涉及进博会、疫情信息等来电的接听记录,加强对重点来电者的在线疏导和随访。三、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相关人员在进博会期间24小时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及时处理应急工作,保持通讯联络和信息按时报送、渠道畅通。值班人员以及区、各街道(镇)肇事肇祸案(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应时刻保持待命。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联系人:鞠康,18017321989;陶华,18017322803;郑宏,18017322812;孙岩,18017322081;张琼婷,18017322052;传真,52194766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巩固和完善部门协同、配合、支持机制,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常态联系机制,指导街道(镇)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线索调查、综合风险评估、分级分类随访服务管理和社区康复,协同落实救治救助等服务政策与措施。(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进博会保障总体方案,根据保障任务要求,细化分解,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预案及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依责履职,依责考核。严格信息报送的制度要求。获知辖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信息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街道(镇)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报告形式是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和24小时内书面报告相结合(见附4)。(三)加强培训演练开展对街道(镇)/居委会精防干部、社区全科团队医生、精防医生、公安民警等的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工作内容、管理方法及管理治疗的注意事项,同时要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各单位要做好针对性演练,确保应急应对等流程掌握到位、落实到位。(四)加强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有关工作人员在任务面前不推诿、不逃避,主动跨前,无缝衔接,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五)加强保障措施区精神卫生中心要科学研判、提前规划,做好床位、人员、个人防护及药品等物资储备,确保紧急收治能力。各部门、街道(镇)要做好进博会期间相关工作人员的各项保障。(六)加强依法履职各单位要落实国家和本市精神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柔性随访,确保患者隐私;对随意泄露患者隐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1.信息查询、反馈和报告流程2.上海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流程3.上海市肇事肇祸境外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流程(港、澳参照)4.突发事件报告流程附1:信息查询、反馈和报告流程附2:上海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流程附3:上海市肇事肇祸境外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流程(港、澳参照)注:台湾人士由上海市台湾同胞服务中心、属地台办处理,流程同上。附4:突发事件报告流程附件4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预防性消毒保障工作方案为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保障工作,有效降低病媒生物侵害或传播疾病的风险,保障参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科学、绿色、综合、持续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效降低全区病媒生物密度。有接待任务的酒店、景点、交通枢纽等重要场所和窗口单位,应控制在国家标准B级以上。全区其它区域病媒生物密度应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以上。二、重点工作(一)开展集中突击控制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封控期间可能带来的病媒生物孳生的影响,结合长宁区“迎二十大、迎国庆、迎进博”百日爱国卫生大行动工作安排,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活动保障场所和周边环境开展集中突击控制专项行动,确保有效压制病媒生物密度,夯实日常防制工作基础。(二)强化日常监测处置定期对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地区(程桥家街道、新泾镇)、重点场所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密切掌握病媒生物种类与密度,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工作。(三)完善协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相关街镇和重大活动举办或接待场所的固定联络机制,加强问题互通和信息分享。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进小区、餐饮、集贸市场、星级酒店、环卫设施和公园绿地等单位或场所常态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继续发挥区爱卫办、街镇、区疾控中心等组成的保障工作小组作用,督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持续加强区、街镇两级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技能演练和实战处置,全面提升重大活动应急处置水平。(四)提升常态保障能力组织接待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场所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相关街镇卫生管理干部以及应急处置队员等,分类集中开展行业管理和专业技能专项培训,提升保障工作意识、日常管理水平和规范处置能力,确保相关措施要求得到科学高效落实,全面提升相关场所和所属街镇的常态保障能力。三、责任分工(一)各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组织爱国卫生服务社具体实施病媒防制设施的更新;根据虫媒季节性消长规律,组织发动社区、单位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提升居民的知晓率。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标。区市场监管、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做好接待场所及涉及到的相关重点场所,如:建筑工地、餐饮、酒店、周边小区等的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相关场所的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清运和绿植虫害管理,通过行业指导,共同建立常态化协同保障工作机制。(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病媒生物防制保障的有关监测方案、技术方案、应急保障预案等;对辖区相关场所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与预警,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技术指导及效果评估;按时报告监测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三)虹桥机场地区爱卫办确保虹桥机场航站楼内外部的环境整洁,病媒生物密度达到规定的密度控制标准。加强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河道及两岸的清扫保洁力度,清除蚊蝇孳生地。规范开展室内预防性消毒工作。结合区爱卫办病媒保障统一行动,重点加强宾馆、货运及仓储场所、驻场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应急控制保障制度,做好机场内的病媒生物应急保障处置。(四)进博会接待场所落实本单位内的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委托具有较高资质、应急处置能力的专业有害生物防制机构(PCO)开展日常病媒生物防制;根据场所类型不同,分类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将防制工作纳入日常运营管理要求,落实各种监测、防制设施的设置和安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测、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场所内管理人员参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专项培训,及时发现并反馈可能存在的问题。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确保保障工作有力推进区爱卫办负责制定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重点区域日常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做好监测、调查、巡查的组织协调;调整区级应急保障队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及应急保障实战演练,落实应急药械、防护装备、交通工具的储备,并提供大型保障设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服务重大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狠抓推进落实。(二)广泛动员,加大防控工作管理力度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虫媒传染病防控基础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统一部署、协调辖区和部门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普及卫生健康和除害防病知识,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减少四害孳生,为降低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发生流行风险,保障全市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夯实卫生健康的环境基础。(三)优化流程,规范开展应急处置保障区爱卫办加强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围绕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把实战演练与优化工作方案、优化流程管理、提升人员能力结合起来,加强综合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做到有备无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针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场所开展严格仔细的日常督查,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即知即改,并举一反三。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相关技术要求,确保使用安全、环保、低毒、有效的药物,不违规使用药物。要完善信息联络员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设置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定期沟通交流监测信息,及时向区爱卫办报告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附:长宁区相关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保障工作要求附长宁区相关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保障工作要求一、居民区1.蚊虫防控:清除各种积水容器,不能清除的积水容器及地面雨污水井、地下室集水井定期投放灭蚊幼剂;密度较高的成蚊栖息区域定期滞留喷洒或绿篱喷洒,必要时超低容量喷雾;2.蝇类防控:做好垃圾收集点保洁,湿垃圾桶内无积垢;做好小区环境保洁,无散在垃圾;在绿地内设置捕蝇笼,间隔50-100m设置一个,每10天维护一次;成蝇栖息区域定期滞留性喷洒,必要时超低容量喷雾;3.鼠类防控:填堵鼠洞,修补破损雨污水井口,在雨污水井内用竹节投置灭鼠毒饵,沿建筑物每隔50m设置一个灭鼠毒饵站,每月1-2次检查更换灭鼠毒饵;4.其它飞虫防控:定期清洁水沟、景观水池;垃圾桶垃圾每日清除。二、商业综合体1.鼠类防控:食品销售、超市、餐饮等企业及商业综合体物业部门封堵店铺与商场相同的大于0.6cm的孔洞缝、安装挡鼠板等防鼠设施,管理好食品和垃圾,地面、桌面无残留食物,定期在库房、厨房、设备层和强弱电间等处设置粘鼠板监测和灭鼠,清除鼠征;2.蝇类防控:食品销售、超市、餐饮等企业及商业综合体物业部门要在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和销售区域安装纱门、纱窗、风幕机、门帘、纱罩等防蝇设施,在过道安装灭蝇灯监测和灭蝇,备蝇拍和电蚊拍;要做好店堂及商场的保洁,地面、桌面无残留食物和垃圾收集管理;3.蟑螂防控:食品销售、超市、餐饮等企业及商场无暴露食物和残留食物,封堵缝隙,在有蟑螂活动处点施灭蟑胶饵,清除蟑迹。4.蚊虫防控:商场内企业、商场物业范围内无积水,功能性存水需10天更换一次,若积水中已有蚊虫幼虫孳生需要开水烫杀后换水,无法清除的积水如地下室排水沟、集水井需每月投放一次灭蚊幼剂;5.其它飞虫防控:定期清洁水沟、景观水池;垃圾桶垃圾每日清除。三、接待宾馆1.鼠类防控:封堵店铺与商场相同的大于0.6cm的孔洞缝、安装挡鼠板等防鼠设施,管理好食品和垃圾,地面、桌面无残留食物,定期在库房、厨房、设备层和强弱电间等处设置粘鼠板监测和灭鼠,清除鼠征;2.蝇类防控: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和销售区域安装纱门、纱窗、风幕机、门帘、纱罩等防蝇设施,在过道安装灭蝇灯监测和灭蝇,备蝇拍和电蚊拍;要做好店堂及商场的保洁,地面、桌面无残留食物和垃圾收集管理;3.蟑螂防控:无暴露食物和残留食物,封堵缝隙,在有蟑螂活动处点施灭蟑胶饵,清除蟑迹。4.蚊虫防控:室内外无积水,功能性存水需10天更换一次,若积水中已有蚊虫幼虫孳生需要开水烫杀后换水,无法清除的积水如地下室排水沟、集水井需每月投放一次灭蚊幼剂;5.其它飞虫防控:定期清洁水沟、景观水池;垃圾桶垃圾每日清除。四、地铁车站1.鼠类防控:设备用房、办公区域、仓储用房、站台区域、清扫用房需做好防鼠工作,封堵大于0.6cm与室外相同的孔洞缝,重点做好环控机房、排热风室、内机室、电缆井、通讯机房等大型器械工作、信号传输、电缆集中管理的房间的防鼠工作;定期在设置粘鼠板和毒鼠饵站监测和控制鼠密度,清除鼠征;2.蚊虫防控:清除和管理积水,重点做好废水泵房、污水泵房、消防泵房等涉水设备用房的蚊虫控制;3.蟑螂防控:在站厅层和站台层茶水间、垃圾房等场所点施灭蟑胶饵,清除蟑迹;4.蝇类及飞虫防控:做好地面及轨道保洁,定期清洁水沟、景观水池;垃圾桶垃圾每日清除。五、农贸市场1.鼠类防控:市场内加工、销售食品的店铺应封堵店铺与市场相同的大于0.6cm的孔洞缝、安装挡鼠板等防鼠设施;市场所有摊位应做好保洁和垃圾清除,地面、桌面无残留蔬菜、肉禽鱼的残渣,在四周摊位下方设置粘鼠板监测和灭鼠,清除鼠征;2.蝇类防控:加工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区域安装纱门、纱窗、风幕机、门帘、纱罩等防蝇设施,在过道安装灭蝇灯监测和灭蝇,备蝇拍和电蚊拍;做好市场内保洁,地面、桌面无残留蔬菜、肉禽鱼的残渣,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市场外绿地设置捕蝇笼;3.蟑螂防控:封堵摊位下方缝隙,做好保洁,在有蟑螂活动处点施灭蟑胶饵,清除蟑迹。4.蚊虫防控:室内外无积水,功能性存水需10天更换一次,若积水中已有蚊虫幼虫孳生需要开水烫杀后换水,无法清除的积水如排水沟等需每月投放一次灭蚊幼剂;5.其它飞虫防控:定期清洁排水沟、污水井;垃圾桶垃圾每日清除。六、建筑工地1.蚊虫防控:宿舍做好防蚊工作,备电蚊拍;填平坑洼,积水坑、排水沟、沉泥池、水泥搅拌机等不能清除的积水,需要定期投放灭蚊幼剂;蚊密度高峰期可对绿植开展绿篱喷洒;2.蝇类防控:厨房防蝇设施健全,备蝇拍;及时清除散在垃圾;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每日清除,垃圾桶定期清理;绿地内间隔100m布放一只捕蝇笼;3.鼠类防控:厨房、宿舍防鼠设施健全;外环境沿工地围墙间隔50m布放灭鼠毒饵站,每月1-2次检查更换毒饵。附件5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为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卫生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长宁区区域内批量伤员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指挥长宁区卫生健康委设“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平时设在公共卫生中心(云雾山路39号三楼应急指挥中心),直接领导和指挥全区的医疗救护工作。指挥中心职能:在区委区府和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根据市卫健委和区政府的指令,组织实施本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伤员的分流、收治、抢救工作;及时了解伤亡人数和救治情况;按规定口径上报情况;做好区委区府与市卫生健康委、区应急联动中心之间的联系反馈工作。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就近救治、综合协调。指挥网络:长宁区卫生系统医疗救治应急指挥中心组成指挥长:张戎(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副指挥长:梁楠(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副指挥长:赵琦(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应急科科长)联络员:邬佳璐(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员)二、医疗抢救力量根据综合抢救能力强弱,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一)一类医疗机构区属综合性医院1所:上海市同仁医院。(二)二类医疗机构区属专科医院3所、中医综合医院1所: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长宁区妇幼保健院,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区内综合医院2所:上海电力医院,民航上海医院。(三)三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新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操作流程(一)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到突发紧急情况(建筑物爆炸、倒塌;火灾;化学事故;自然灾害;集体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流行等)通报后,立即下达动员命令,各医疗救护队待命并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材,根据事件范围和程度决定现场救护或移送救护,同时下达命令,各医疗救护医院、救护点做好接收伤员工作。(二)各类医疗机构救护队伍由若干抢救小组及担架员、驾驶员组成。每个抢救小组由若干名临床医师、护士组成,其中至少有内、外科医师各1名,护士1—2名,组长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配备麻醉科或骨科医师。(三)接到紧急救护出动通知后,医疗救护队须以最快速度集合(15分钟之内),内、外、骨、麻醉科等医护人员和担架员带好药品、器材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投入紧急救护和移送救护工作。(四)各医疗救护医院在接到紧急救护通知后,常规工作日由职能科室通知急诊预检拉响警铃,各科室除值班人员留守外,必须立即赶到急诊室待命(5分钟内)。麻醉科人员必须带好插管器械。节假日及夜间接到紧急通知后,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负责迅速调集、组织医疗救护队伍(15分钟内),并通知、通报医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接收伤员救护工作。(五)医疗救护人员负责对伤员进行伤情分类并实施救治,初步处理后,按伤情送相关科室进一步治疗。(六)各医疗救护专业队、各医疗救护医院负责人,必须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保证物资供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医疗救护有关情况。四、伤员实施救护的原则(一)抢救和治疗相结合,以抢救为主伤员抢救出来后,立即组织力量现场救治,这是降低伤员早期死亡率、提高救治率的关键环节。由于伤情复杂、并发症多、发病快、感染重,如不及时进行外科处理将增加晚期死亡率和严重致残率,因此,既要做好现场救治,又要提高后续治疗的质量。发生人员伤亡一般以抢救生命为主,为后续治疗创造有利条件。(二)现场救治和医院医护相结合,以现场救治为主根据医疗救护任务,需建立现场救护点和医院两个医疗救护体系,对急需抢救的重危伤员和需要争取时间进行创伤初期外科处理的伤员,以现场救治为主,避免延误救治时间。对轻伤员以及经过救治,病情稳定而又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重伤病员,迅速送至指定医院。(三)伤员转运为降低批量伤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充分发挥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医疗救护队必须指定人员进行检伤分类,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提高救治效率。伤员明确分类后,迅速转运至医院留院抢救、观察和治疗。五、保障措施(一)医疗救护专业队伍各医疗机构均由区卫生系统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指挥部根据全区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使用,指定其承担院外或院内医疗救护任务。平时应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保证发生灾害时能迅速扩编,并定期组织各级医疗专业队伍按不同任务,开展不同方式不同内容的专业技术训练。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向市申请血液需求支援。(二)物资补充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各种原因,会使药品、器材的供应和补给发生很大困难,所以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储备10天消耗量的抢救药品及抢救器材。突发事件后根据需要可由不同渠道通过有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六、附则本预案由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附:1.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救护组织机构图2.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救护流程附1长宁区卫生系统医疗救护组织机构图附2长宁区卫生系统医疗救护流程附件6医疗站设备、耗材、药品配置清单表1医疗站设备、耗材清单(推荐)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听诊器1个2电子血压计1个3耳式体温计1个4血氧仪1个5血糖计1个6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个7医用手电筒1个8简易负压吸引1个9医用剪刀1个10医疗保障标识(标记、警示、马甲)若干11医用桌椅1套12医疗诊疗床1张13轮椅1个14输液器、输液架、网套、砂轮、5毫升针筒、20毫升针筒若干15扩创包1个16医用棉签、酒精棉球、医用胶布4包17医用纱布10包18凡士林纱布5包19无菌手套、外科口罩各2盒20创口贴、医用敷贴各4盒21绑带5卷22小夹板(塑性夹板)4个23碘伏、免洗消毒液1瓶24医用棉垫1包25止血带2个26气管插管箱1个27止血棉(明胶海绵)5个28口咽通气道(包括小儿)1个29颈托(包括小儿颈托)1个30压舌板2包31氧气瓶/袋1个32冰袋10包33隔湿保暖毯1个34一次性隔离衣3件表2医疗站药品标准(推荐)Ⅰ、常用药类序号名称类型数量1麝香保心丸口服药4盒2硝苯地平片口服药1瓶3硝酸甘油片口服药1瓶4沙丁胺醇气雾剂外用药2盒5云南白药气雾剂外用药2盒6布洛芬缓释胶囊口服药1盒7氧氟沙星滴眼液外用药2瓶8金霉素眼膏外用药2盒9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药2盒10吗丁林口服药2盒11盐酸小柴碱片口服药1盒12胃达喜口服药1盒13氯雷他定口服药2盒14十滴水口服药8盒15无极膏外用药2盒16双氧水外用药2瓶17盐酸小柴碱片(黄连素)口服药1瓶19杜密克口服药1盒20倍他乐克口服药1盒21散利痛口服药2盒22晕车药口服药1盒23泰诺感冒片口服药2盒Ⅱ、急救药序号名称类型数量24地塞米松针10mg/支2支25山崀菪碱针10mg/支2支26甲氧氯普胺针10mg/支2支27阿托品针0.5mg/支2支28盐酸肾上腺素5mg/支4支29去乙酰毛苷碱针0.4mg/支2支30法莫替丁针20mg/支2支31酚磺乙胺针25mg/支2支32苯巴比妥那注射液33地西泮针10mg/支2支34NS250ml4袋355%GS250ml4袋36平衡液37利多可因针剂50mg/支4支38常规胰岛素39速尿针剂20mg/支4支40胺碘酮4110%葡萄糖酸钙针剂10ml/支4支42胃复安针剂10mg/支4支43氨茶碱针剂0.1/支4支44多巴胺针剂20mg/支4支45硝酸甘油针剂5mg/支4支46安乃近针剂2ml/支4支47碳酸氢钠注射液250ml/袋2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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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关于同意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2024-02-20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长宁路3333号整幢房屋的批复
2022-09-27
长宁关于上海中山万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批复
2021-07-02
长宁关于对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总公司进行公司制改革的批复
2021-04-14
长宁关于印发《长宁区住宅修缮行业“红心向党匠心修缮”党建领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2-21
长宁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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