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拟请区政府印发《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政策文号:长文旅〔2023〕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等文件要求,区文旅局制定了《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年6月19日第4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请区政府印发《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当否,请批复。附件: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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