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上海柏通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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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政策文号:长国资委〔2023〕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你司报送的《关于拟无偿划转上海柏通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上万政〔2023〕1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工联房地产经营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柏通贸易有限公司的2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长宁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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