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印发《长宁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政策文号:长卫健发〔2023〕9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属相关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府办〔2023〕2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区域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在区财政局的支持下,我区将原“公共卫生保障项目”以及“公共卫生与社区卫生优质均衡项目”更名为“长宁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长宁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即日起实施。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附件:长宁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8日

上海长宁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上海长宁区产业园区

上海长宁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长宁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