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下发2023年长宁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反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宁区相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自2023年10月13至16日期间,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对区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特色亮点1.大部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设施完备、记录完整。2.部分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自身输血。3.部分医疗机构通过每月制作“输血简讯”进行用血科室和医生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4.无偿献血宣传到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世界献血者日”无偿献血专题活动。二、存在问题1.《上海献血条例》修订后,部分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未更新。2.抽查输血病历,部分病历“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未精确到“分”。3.抽查输血病历,部分病历“申请单”未实行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制度。4.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自身输血。5.部分医疗机构未进行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直免相关政策宣传。6.部分医疗机构未制定临床用血直免制度和办理流程,未成功办理用血直免。三、建议1.认真执行临床用血计划。完善临床用血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临床用血应急预案,维持合理的血液库存,优先保障急救用血。2.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组)的管理职能,加强科学合理用血工作的培训,定期监测、分析、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建立用血科室和医生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并将评价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3.加强科学合理用血和血液保护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自身输血。4.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积极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和无偿献血者关爱工作,切实做好无偿献血者本人、近亲属及配偶父母的临床用血直免工作,保障献血者利益。5.完善医疗机构临床输血一体化管理平台数据推送工作,及时、准确地上传规定数据,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附件:1.上海市同仁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2.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3.上海电力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5.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6.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15日附件1上海市同仁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上海市同仁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6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98+23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亮点与扣分项目如下:一、主要工作亮点每月制作输血简讯,进行各科室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二、检查扣分项目1.临床输血申请单未更新。2.入院告知项内缺少用血直免宣传。附件2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3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89+10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亮点与扣分项目如下:一、主要工作亮点积极开展自身输血。二、检查扣分项目1.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未更新。2.尚未办理用血直免,未制定直免制度及办理流程。3.无用血直免相关宣传。4.无大量输血及疑难输血病例。附件3上海电力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上海电力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3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94+19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扣分项目如下:1.2份输血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未到“分”。2.未开展自身输血。3.未成功办理用血直免。附件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6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92+23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扣分项目如下:1.4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医师签名为同一人员。2.入院告知项内缺少用血直免宣传内容。附件5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3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99+23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扣分项目如下:1.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未更新。2.入院告知项内缺少用血直免宣传内容。附件6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2023年临床用血工作考核情况反馈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按照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评价和临床输血质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沪血办〔2023〕39号)的要求,2023年10月16日由上海市临床输血质控组、长宁区血液管理中心组成的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病历以及人员访谈等考核形式,到你院进行了年度临床用血工作评价。你院考核总分为88+13分(满分为100+25分),主要扣分项目如下:1.1份输血申请单填写有误。2.未开展自身输血。3.无大量输血及疑难输血病例和相关会诊制度。4.未制定直免制度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