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产业园区

上海长宁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长宁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长宁关于批复上海市长宁区民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一年度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三)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各单位应根据《上海市长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增加财政支出的依据。在开展项目过程中,不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或应当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购买服务。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并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四)完善国有资产和公物仓管理各单位应根据《长宁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配置登记、盘活使用、资产处置、清查盘点、统计报告等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建立推进闲置资产入仓的内部工作机制,做好每年定期不少于两次集中办理闲置资产入仓工作。加强公物仓财政资源统筹,新增资产配置需求运用单位内部挖潜、部门内部调剂和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等方式,尽可能盘活利用存量资产加以满足。提高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四、及时、规范、完整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各单位应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宁区财政预算信息集中公开的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强化保障措施,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确保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五、加强组织保障(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严格地执行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持续推进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成本绩效分析。(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内部应明确承担预算及财务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安排与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有机衔接。各单位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任用聘用管理,配备与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三)厉行勤俭节约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奢靡,把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一是坚持在日常办公中厉行节约,合理设定空调温度,下班后及时关闭电子设备电源,降低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减少画册等宣传品制作。倡导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复印工作材料。二是坚持在会议召开、活动举办中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活动安排,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在场地选择、会务保障、购买服务、宣传品发放上把握“合理适度”原则;三是坚持在工作谋划中厉行节约,量入为出,避免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四)实施财会监督各单位应根据《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强化对所属单位和监管行业系统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单位要建立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同时,各单位应加强横向协同,建立纵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督合力,畅通财会监督信息渠道。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2024年1月23日

上海长宁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