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关于长宁区华阳路街道12街坊41丘020-09地块(汇川路北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政策文号:长规划资源出让方案〔2024〕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路街道12街坊41丘020-09地块(汇川路北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如下:地块名称华阳路街道12街坊41丘020-09地块(汇川路北块)街坊号或宗地号华阳路街道12街坊41丘四至范围东至汇川路300弄弄地、南至汇川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山公园出让面积23215.3平方米土地用途餐饮旅馆业用地、办公楼综合用途比例商业(酒店)不大于25%,商务办公不小于75%计容面积细分本地块计容面积为92861.2平方米,其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小于3000平方米,接受街道监管;文化设施不小于8000平方米,接受区文旅局监管;其余计容面积中,办公不小于75%(即不小于61395.9平方米),商业(酒店)不大于25%(即不大于20465.3平方米)。拟出让方式招挂复合(商办类)出让年限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办公楼50年拟定起始价261552万元竞买保证金52310.4万元交地日期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支付功能业态要求(1)本地块办公部分功能定位为: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单元规划》指引要求,充分利用区域历史文化底蕴优势,形成文绿商办功能联动,彰显地区百年人文风貌,高质量推进总部经济和科技创新。引入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创新研发中心,形成产业集聚和业务协同效应,打造区域创新高地。(2)本地块商业部分功能定位为:提供高品质生活服务,满足国际商务人士及高级管理人才需求,强化国际社区属性的高端商务型酒店功能。地下建设要求地下开发不少于三层。地下1层可设置5000平方米的配套商业设施,11000平方米停车库,地下2-4层每层可设置17000平方米停车库。实际开发建设中,具体功能、面积若有所调整,以审定方案为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及管理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计容)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级文化、体育健康功能类设施2000平方米、人才服务功能类设施1000平方米(含白领食堂200平方米),在实际运营阶段可根据“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实际需求微调。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归受让人所有并负责运营管理,接受街道监管。2、公共空间配置、建设及管理要求:设置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具体位置和形态可结合建筑方案设置,可设置下沉式广场。地块与中山公园边界不设物理围墙,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和中山公园连通,公共开放空间24小时开放。3、空间勾连要求:(1)地块内建筑预留跨凯旋路与轨道交通3、4号线勾连的接口。(2)地块内建筑预留跨汇川路与龙之梦商业中心裙房勾连的接口。(3)地块内地面、屋顶和下沉广场的公共空间之间可尽量勾连,并能连接跨地块的勾连接口。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020-09地块沿街建筑高度根据后续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须通过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论证,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民防要求应按《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配建民防工程;屋顶设置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建成后由民防管理部门使用。停车位要求按照停车场库规范执行,另设置社会停车位不少于100个。环卫设施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配置垃圾房、厕所等配套环卫设施。物业持有要求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计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物业(含酒店、地下商业部分)。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计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3)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文化设施。4)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及管理用房建设要求在地面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BIM建设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应全程采用BIM技术。装配式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规定应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97号)执行。绿色建筑要求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节能管理文件的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准。妥否,请指示。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