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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快长宁区卫生科技事业发展,鼓励原始创新和探索型研究,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促进区域医疗卫生科学和技术的进步,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并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等。鼓励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申报。二、项目类别(一)基本项目资助方向以常见病、多发病的应用研究为主,包括疾病诊治、疾病预防、中医药、护理、康复等方面的研究。研究周期:3年(二)管理项目主要资助有助于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符合医改方向的方法或政策研究;有助于提高和促进卫生监管能力的研究。研究周期:1-3年(三)教学项目围绕教学医院、规培基地、医联体培训等建设内容,开展医学教育课程、教学方法创新、教育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研究。研究周期:1年三、经费资助资助金额每个项目每年不超过1万元,3年期课题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他周期以此类推。资助具体数额可自行申请。本次立项项目所在单位均需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立项数量为64项。三、申报要求(一)主要资助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第一执业点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有负责科研课题的经历,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二)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长宁区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区级经费;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三)项目研究一年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三年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四)本次所有申报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四、申报程序1、各单位申报名额见《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名额表》(附件1)。课题申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2、项目申请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从区科委网站下载《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附件2)。3、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4、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项目区里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五、申报材料《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宁区医管中心(云雾山路39号311室)。项目申报书及单位汇总表电子版请发科研管理邮箱(cnkygl@126.com)。六、联系方式1、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管科联系人:李晖电话:220512632、长宁区医管中心联系人:邹荦荦电话:18017925831特此通知。附件:1、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名额表2、《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3、《2024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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