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领航开放新局 国家出台意见加快自贸区战略实施

自贸区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作为新一轮对外开放重要内容,提出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为各地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上海、广东、浙江等自贸试验区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一、战略定位:统筹“两个市场”构建开放新格局
该意见明确,实施自贸区战略需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功能,统筹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战略实施将深度衔接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对外发展规划,在把握开放主动权的同时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逐步形成以周边国家为基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全球高标准伙伴为延伸的自贸区网络架构。
二、布局优化:聚焦区域协同与全球规则对接
在自贸区建设布局上,意见提出分层推进策略。周边区域将强化与东盟、日韩等重点伙伴的经贸合作,通过升级现有自贸协定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一带一路”沿线将拓展与中东欧、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合作深度,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全球层面则积极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我国在国际经贸治理中的参与度。上海、广东、海南等自贸试验区将分别承担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路径等差异化使命。
三、核心任务:聚焦高水平开放与制度型创新
意见明确高水平自贸区建设的八大任务。货物贸易领域将进一步降低关税壁垒,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推动原产地规则便利化实施;服务业开放重点涵盖金融、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放宽外资股比限制与业务范围;投资准入将持续缩减负面清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规则谈判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标准、劳工权益等议题,推动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体系;贸易便利化通过优化“单一窗口”功能、推广智能通关模式提升效率;规制合作将加强与伙伴国在标准、认证、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互认;自然人移动领域将简化专业人才跨境流动手续,便利商务人员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则围绕绿色经济、数字贸易、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开展联合研发与产业协作。
四、保障机制:构建全链条支持与风险防控体系
为确保战略落地,意见从制度、试点、监管等维度健全保障体系。在制度层面,将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总结上海、浙江等地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并全国推广;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监管方面,将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基础性制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度;做好贸易救济工作,依法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此外,意见提出研究建立贸易调整援助机制,为受开放政策影响的产业和企业提供转型支持,助力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开放环境。
作为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自贸试验区将以意见为指引,持续探索更高水平开放举措,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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