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项自贸区改革经验全国推广 上海等试点成果赋能招商引资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国务院近日部署复制推广上海等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的30项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涵盖服务业开放、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等多个领域。此次推广将进一步释放自贸区改革红利,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注入新动能,推动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服务业开放领域:拓展合作空间 激发市场活力
此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服务业开放措施共5项,重点聚焦法律服务、国际航运等领域。在法律服务方面,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将有效整合两地法律资源,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跨境法律服务,助力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国际船舶运输、管理、代理及海运货物装卸等领域的扩大开放,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国际航运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升我国港口城市的国际航运枢纽地位。这些措施通过打破行业壁垒,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二、投资管理领域:优化审批流程 提升服务效能
投资管理领域的6项改革经验,以简化审批、优化服务为核心。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整合了船舶登记、检验、营运等多项审批流程,企业无需多头跑动即可完成手续办理,大幅节省时间成本。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通过优化登记流程、简化材料要求,吸引更多国际航行船舶选择在华登记,增强我国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将两项业务整合办理,减少企业重复申报,提升外贸企业开办效率。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通过分类管理、优化流程,加速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物资通关,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则借助数字化手段,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相关手续,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热情。
三、贸易便利化领域:创新监管模式 畅通物流通道
贸易便利化领域的9项措施聚焦通关效率提升和物流成本降低。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整合了海关、海事、边检等多部门检查事项,避免企业重复接受检查,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简化了供油船舶资质审批,保障国际航行船舶燃料油供应稳定,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允许企业在货物通关时先凭提单概要信息办理放行,后续再补充完善单据,显著缩短货物滞港时间。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将同一批次、同一目的地的货物舱单合并申报,简化铁路货运手续,提高中欧班列等跨境铁路运输效率。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通过风险分级管理,对低风险空箱实施快速放行,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加强海关与企业、港口的信息共享,实现“一次申报、联合查验、快速放行”,助力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高效通关。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变“逐次审批”为“自主申报、事后验证”,提升船舶供水效率。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和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则通过科学监管模式创新,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畅通贸易通道。
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协同治理 提升监管效能
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7项经验,着力构建“放管结合、宽进严管”的监管体系。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企业信息,实现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实时共享,确保监管指令有效送达。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通过移动端平台为企业提供船舶入出境申报、船员证件办理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允许船舶在锚地直接办理加注作业相关手续,提升燃料油加注效率。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进出港管理新模式推行“一次申报、全程监管”,简化船舶进出港报告流程,保障内河航运畅通。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通过远程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将企业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对守信企业实施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实现企业注册、电子口岸入网全流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五、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聚焦特殊区域 深化改革创新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3项改革事项,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重点区域推出精准措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自助通关、简化流程)赋予区内企业更大自主权,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自主办理相关手续,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保税混矿”监管创新允许不同来源、不同品质的金属矿产品在保税状态下混合加工,形成符合下游企业需求的标准化矿产品,降低企业采购和加工成本,增强我国在全球矿产品贸易中的定价话语权。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发挥特定区域的改革“试验田”作用,为全国范围内的制度创新积累更多经验。
此次30项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是对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转化。截至目前,国务院和各部门已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153项。这些经验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破解了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路径。随着改革经验在更大范围落地,将持续优化全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服务业开放领域:拓展合作空间 激发市场活力
此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服务业开放措施共5项,重点聚焦法律服务、国际航运等领域。在法律服务方面,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将有效整合两地法律资源,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跨境法律服务,助力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国际船舶运输、管理、代理及海运货物装卸等领域的扩大开放,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国际航运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升我国港口城市的国际航运枢纽地位。这些措施通过打破行业壁垒,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二、投资管理领域:优化审批流程 提升服务效能
投资管理领域的6项改革经验,以简化审批、优化服务为核心。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整合了船舶登记、检验、营运等多项审批流程,企业无需多头跑动即可完成手续办理,大幅节省时间成本。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通过优化登记流程、简化材料要求,吸引更多国际航行船舶选择在华登记,增强我国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将两项业务整合办理,减少企业重复申报,提升外贸企业开办效率。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通过分类管理、优化流程,加速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物资通关,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则借助数字化手段,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相关手续,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热情。
三、贸易便利化领域:创新监管模式 畅通物流通道
贸易便利化领域的9项措施聚焦通关效率提升和物流成本降低。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整合了海关、海事、边检等多部门检查事项,避免企业重复接受检查,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简化了供油船舶资质审批,保障国际航行船舶燃料油供应稳定,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允许企业在货物通关时先凭提单概要信息办理放行,后续再补充完善单据,显著缩短货物滞港时间。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将同一批次、同一目的地的货物舱单合并申报,简化铁路货运手续,提高中欧班列等跨境铁路运输效率。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通过风险分级管理,对低风险空箱实施快速放行,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加强海关与企业、港口的信息共享,实现“一次申报、联合查验、快速放行”,助力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高效通关。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变“逐次审批”为“自主申报、事后验证”,提升船舶供水效率。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和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则通过科学监管模式创新,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畅通贸易通道。
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协同治理 提升监管效能
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7项经验,着力构建“放管结合、宽进严管”的监管体系。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企业信息,实现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实时共享,确保监管指令有效送达。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通过移动端平台为企业提供船舶入出境申报、船员证件办理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允许船舶在锚地直接办理加注作业相关手续,提升燃料油加注效率。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进出港管理新模式推行“一次申报、全程监管”,简化船舶进出港报告流程,保障内河航运畅通。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通过远程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将企业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对守信企业实施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实现企业注册、电子口岸入网全流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五、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聚焦特殊区域 深化改革创新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3项改革事项,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重点区域推出精准措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自助通关、简化流程)赋予区内企业更大自主权,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自主办理相关手续,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保税混矿”监管创新允许不同来源、不同品质的金属矿产品在保税状态下混合加工,形成符合下游企业需求的标准化矿产品,降低企业采购和加工成本,增强我国在全球矿产品贸易中的定价话语权。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发挥特定区域的改革“试验田”作用,为全国范围内的制度创新积累更多经验。
此次30项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是对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转化。截至目前,国务院和各部门已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153项。这些经验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破解了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路径。随着改革经验在更大范围落地,将持续优化全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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