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深化人才改革构筑全球科创高地

科技创新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31日
在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程中,上海将人才问题置于核心地位,通过持续优化招商引资与人才政策体系,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生态。继此前发布人才"20条"后,上海再度升级推出人才"30条",以制度创新破解人才引进、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注入发展动能。
一、政策迭代升级构建人才制度优势
上海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被业界视为人才政策的3.0版本。该政策聚焦"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的核心思路,系统性完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相较于早期分散的人才政策和2020年推出的"20条",新规在外国人才永久居留、职称评审、科技成果转化等30个领域实现突破,特别是在张江等科创集聚区试点国际人才制度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国际人才引进实施精准化突破
为增强对全球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上海在自贸区和张江示范区推行差异化引才策略。新政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永久居留直申范围,试点放宽外国留学生就业学历限制至本科层次。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功能持续升级,持证人才可享受住房税收减免、子女教育等市民化待遇。2021年统计显示,已有超百名外籍高层次人才通过便利通道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其中包含部分超过常规年龄限制的顶尖专家。
三、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针对科研机构反映的行政束缚问题,新政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可自主引进人才,不再需要前置审批;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绩效工资核定等权限下放至用人单位。职称评审取消外语和计算机硬性要求,建立由行业组织主导的市场化评价体系。对于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优化因公出国审批流程,允许经批准兼任社会职务,破除"一刀切"管理限制。
四、市场化激励机制释放人才价值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新政确立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多元化定价机制,明确净收入计算口径,确保科研人员可获得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实现重要突破,允许递延至股权分红或转让时缴税。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显著提升,基础研究类项目劳务费占比可达50%,单个科研人员劳务报酬标准提高至每月8000元。同时建立决策容错机制,保障科研单位在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权益。
五、生态优化提升人才综合获得感
上海通过"双自联动"机制,在张江打造国际人才试验区,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全市众创空间数量已突破500家,形成覆盖项目孵化、企业培育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针对人才关注的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问题,新政提出扩大人才公寓供给、优化国际医疗服务、增加外籍子女入学机会等举措。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步强化,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为人才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上海正加快构建与全球科创中心定位相匹配的人才制度优势,以更开放的姿态集聚国际一流创新资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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