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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政策
发布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7号),依据《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推动本区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静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局法制科牵头,所有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参加。各普法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新法新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领导班子要定期集中安排宪法和专题法律学习。完善行政负责人旁听庭审和出庭应诉制度。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做好局内部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和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采取发放宣传册、业务咨询、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日常法治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等广泛宣传;要以主题工作为契机,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和房屋征收等法律法规。

(四)日常检查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各部门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针对查出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的法律条款解释,将普法教育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提升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

三、职责任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能界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

(一)宣传普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局法制科)

(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局法制科)

(三)宣传普及《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等与信访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局信访办)

(四)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物业管理科、区物业管理中心)

(五)宣传普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等与房地产开发管理和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建设市场科)

(六)宣传普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与房地产经纪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建设市场科)

(七)宣传普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与住房租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建设市场科、局物业管理科)

(八)宣传普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与房屋征收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征收管理科、区房屋征收中心)

(九)宣传普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局住房保障科、区住房保障中心)

(十)宣传普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等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十一)宣传普及《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与房屋修缮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科、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中心)

(十二)宣传普及《上海市房屋权属调查工作规定》、《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与房屋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十三)宣传普及《关于调整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市政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与新建住宅配套项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局住房配套科)

四、工作要求

(一)“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作,要强化措施,长期坚持,主动作为。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及规定,以丰富多样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做到送法上门。

(二)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静安房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三)利用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日或者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按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报送工作照片、相关宣传资料、简报等普法工作信息至局法制科。





附件: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指标。






















附件: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评估依据



(一)
基础性工作
(66分)

(1)
普法责任制
机制建设
(27分)

1.普法机制建立
情况

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

2

履职报告、
相关制度文件



明确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

2



组建本单位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选派人员参加区法宣办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

3

普法讲师团、志愿者名单,宣传报道、图片及说明



参加区法宣办组织的会议、培训

2

会议、培训参加
记录



2.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3

普法责任清单
(文件或通知)
以及公告公示材料
(网址或图片)



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部门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调整清单内容,并向区法宣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3.普法规划制定
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4

相关制度文件



4.普法总结计划、要点上报情况

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每年1月31日向区法宣办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计划和重点普法项目

7

年度普法总结计划以及重点普法项目报送情况



(2)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
(19分)

5.中心组学法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3

履职报告、相关制度文件、简报、图片及说明



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3

履职报告、相关制度文件、学习记录、图片及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评估依据



(一)
基础性工作

(2)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


6.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情况

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3

履职报告、相关制度文件、简报、图片及说明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2

履职报告、相关图片及说明



7.行政执法人员
学法情况

(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3

履职报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记录、简报、图片及说明



8.出庭应诉制度
落实情况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参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3

履职报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培训记录



9.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情况

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制度

2

履职报告、相关制度文件、简报、图片及说明



(3)
开展社会
普法宣传
(20分)

10.“七进”普法
情况

结合普法责任及各自职能领域宣传重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7

履职报告、活动通知、宣传报道、简报、图片及说明



在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

2

履职报告、简报、图片及说明



11.重要节点普法
情况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静安区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6

履职报告、活动通知、简报、图片、说明



12.新法宣传普及
情况

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3

履职报告、相关宣传资料、简报、图片及说明



13.执法公开情况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履职报告、相关制度规范、宣传报道、图片及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评估依据



(二)
创新性工作
(29分)

创新普法形式
(29分)



13.以案释法制度
落实情况

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每年向区法宣办报送不少于2个案例

6

履职报告、以案释法发布记录、案例获奖或采纳情况



14.服务窗口普法
情况

在部门单位窗口岗位以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众服务平台和窗口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

3

履职报告、图片及说明



16.精准普法情况

实施精准普法、全员普法,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5

履职报告、普法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简报、图片及说明



17.新媒体普法情况

依托网站、微博、微信、沪法云小程序等新媒体,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履行公益普法责任

4

履职报告、微博微信推送链接、截图、相关报道及说明



18.法治文化建设
情况

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阵地

6

履职报告、活动通知、法治文化阵地图片及说明



丰富普法形式和载体,运用漫画、短视频、动漫、普法剧、文艺巡演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形成普法文化作品

5

履职报告、活动报道、图片及说明



(三)
成效性工作

注重普法实效

19.普法工作表彰表扬及获奖情况

本单位普法创新工作受到中央、部、市、区的表彰、表扬(含批示),或被中央、市级、区级媒体或区法宣办宣传推广

中央、部级得5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

相关表彰、批示文件或媒体报道资料



积极参加中央、部、市、区开展的普法公益宣传作品征集评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并获得奖项;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和活动入选全国、市、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

相关文件或荣誉
证书



20.其它情况

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10分,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相关案件情况通报
















说明:1、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扣分时,单项分值扣完为止;3、本办法中所指“不少于”“以上”“以下”“至少”等均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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