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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彭越浦楔形公共绿地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征询新建彭越浦楔形公共绿地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核的申请》静绿容【2020】69号以及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该项目位于东至彭越浦,南至汶水路,西至规划康宁路,北至交城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绿化种植、景观水体、园路广场铺装、景观小品、滨水护栏、配套服务用房、绿化管理用房、地下车库,以及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等配套工程。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8552.4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用地面积28878.6平方米(含景观水体4284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面积8205平方米,地上建筑总占地面积1468.8平方米。该项目拟建1-3号绿化配套服务用房3幢、绿化配套管理用房1幢以及地下车库1座,项目总建筑面积1007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7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2.3平方米。
二、总体
1、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具体要求按规划部门意见办理。
2、同意开设2处机动车出入口:设在交城路1处,宽度7米;康宁路1处,宽度7米,具体要求请根据交警部门意见深化、落实。
3、该项目共配建18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165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具体设置请根据交通部门意见深化、落实。
4、该项目绿地率不低于70%,建(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总面积的2%,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标高1.0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不低于1.5米,具体按绿化和市容部门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
5、该项目应设置垃圾收集房一处,实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应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绿化垃圾堆放点,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应在绿地开放区域内合理设置干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废物箱,具体按绿化和市容部门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
6、该项目所处地块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永和北排水系统,系统内污水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部排水应按雨、污水分流制实施;雨水、污水分别排入周边城镇雨、污水管道;项目内如有餐饮污水须设置相应的油水分离器,车辆及车库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基地内污水排放口须设置具有格栅等设施的排水专用检测井,格栅间距不大于15毫米;污水排放标准应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的有关规定;施工前,应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确保施工泥浆水经充分沉淀后排出,避免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该项目地块东侧临近市管河道彭越浦,应至市水务规划院划示本段彭越浦河道蓝线,按要求予以退界控制。具体按上海市水务局的审查意见深化、落实。
三、单体
1、新建1-3号绿化配套服务用房3幢,地上二层(7.8米),地下一层,建筑占地面积1230.6平方米,建筑面积378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3平方米,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筏基础,筏板厚600mm,桩型采用400x400预制方桩,桩长约24米;新建绿化管理用房1幢,地上一层(4.05米),建筑面积155.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8平方米,上部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以天然地基②1灰黄色粉质粘土为持力层的条形基础;新建地下车库1座,建筑面积6132.2平方米,层高3.9米,顶板覆土1.5米,设地下通道与配套服务用房及地面相通,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筏基础,桩型采用400x400预制方桩,桩长约22米。
2、该项目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IV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抗震设计;绿化配套服务用房2号、3号考虑偶然偏心规定水平力作用下扭转位移比大于1.2,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各楼自振周期小于0.9s,其周期折减系数宜取1.0,具体应严格按照抗震管理部门意见和有关规规范要求完善、深化、落实。
3、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按地上建筑面积5%配建民防工程为128.7平方米,因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结建民防工程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情形。具体按区民防部门意见落实。
4、有关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通道及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装修材料等设计应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完善、深化、落实,并符合区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
5、该项目有关防雷装置的设计等要求,具体请根据气象部门意见补充、完善、落实。
6、建筑节能相关措施应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落实。项目须按照绿色二星级建筑标准设计。相关绿色建筑的设计应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深化、落实。
四、投资及其它
1、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193.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90.65万元,其他费用1117.40万元,预备费485.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该项目须按照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沪建瓴咨(2020)-0118]和基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意见[沪建瓴咨(2020)-0191]以及有关管理、配套等部门的其他意见执行,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落实,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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