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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路街道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0年,大宁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街道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2020年度大宁路街道法治工作报告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立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委员会,作为街道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委员会定期会议制度,建立司法所长列席街道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二)强化落实推进。深入推进落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依照区依法治区办提出的督查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研究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街道每周党政联席会,听取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解决措施。
(三)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大宁路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督查考评等方面,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办事处主任亲自参与开庭审理及行政和解,不断提升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0年街道共1个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制发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加强检查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2020年街道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多措并举,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一)完善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街道完善各种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程序。一是各方联动决策制度。在出台行政决策前,街道相关科室和部门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多方位分析讨论,确保决策科学可行。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街道将行政执法的事项和内容依照区政府相关要求在“信用中国(上海)”、上海静安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平台等平台上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坚持“合法、客观、规范”的原则,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街道与恒业、北京尚公、刘春雷3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为街道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保障街道日常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街道依据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
(二)将法治建设与街道各项工作相结合
1.以法助力抗击“新冠”疫情。积极宣传市区发布防控疫情相关规定,增强群众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引导群众做好科学防护。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提供法治保障,在用工企业中开展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帮助化解企业用工劳资纠纷178件,维护社会面的和谐稳定。
2.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街道会同大宁城管中队对辖区各单位、居民区、商场楼宇开展全方位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巩固街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成效。累计260余次,教育劝阻个人投放行为108人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80张,累计立案42起,罚款207200元。
3.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严格执法,拆除“六必拆”重点违建点位16处5127.7平方米,依法推进静安府叠墅违法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外立面违建104处2605平方米。此外强化河道执法整治力度,构建河道治理共治格局,确保水环境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检查517次,检查单位1016家(含各条线部门和居委会、网格站检查单位户数),查出隐患618条,整改隐患615处,发出法律文书192份。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限期整改,跟踪复查的闭环。
5.依法严厉打击群租行为。街道会同房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群租顽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不断加大群租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整治了粤秀名邸、新梅等群租房屋174户,拆除违法分割870间,清退2610人次。在疫情高发期间,街道组织公安力量,对新梅裙房的群租现象进行了强有力的取缔,封闭了28间裙房,净化了小区的环境。
6.依法强化特殊群体和重点关注对象管控。深入排查“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落实转化和教育帮扶措施,成功转化法轮功对象1名,协助解脱法轮功对象6名。依照《禁毒法》加强社区戒毒人员管控,完成了吸毒人员体检40人,申报截断毒瘾认定6人,无一人脱管失控。抓好严重精神病人服务管理,落实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访视及服药工作,处理严重精神病人行为失常事件2起,防止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帮对象进行管理。严格依照新《社区矫正法》开展执法程序和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35名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于受监控、受教育状态,为105名安帮对象建立了帮教小组,确保刑释人员尽快融入社会。
7.依法政务信息公开。街道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标识和公开属性的范围及办理流程等,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有时效的政府信息,及时跟踪处理,确保没有过期信息。

(三)将为民服务与依法办事相结合
1.依法依规开展民生保障服务。做好低保、重残、特困等各类困难群体行政救助给付工作,开展低保2023人次,金额218.41万元。其他行政给付行为(包括医疗救助、支出型贫困、临时补助、春节帮困等)17685人次,金额1469.51万元。针对疫后就业形势,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针对应届毕业生、失(无)业人员、在职白领及辖区企业等服务对象,提供线上招聘、创业企业政策咨询、就业者法律服务等14项服务内容,受理劳动仲裁调解案件195件。
2.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以街道和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深入开展“宁法服务进社区”项目和“一居一顾问”工作,律师为社区居民面对面地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文书指导等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今年以来共接待居民530人,开展法治讲座25次。
3.依法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五中全会”、进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妥善应对处置“淘集集”等突发矛盾和群体性矛盾,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信访矛盾化解,2020年接待和调处各类信访矛盾510件,街道、社区两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90件,调解成功190件,涉及金额283.54万,受理110非警务警情776件。
三、强化教育引导,不断加强普法宣传
进一步加强干部尊法学法用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把法制教育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安排一次法制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机关双周学习会、法治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通过,申领上海市行政执法证。
街道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并通过我区“七五”普法评估验收,推进法治教育进企业、进园区、进楼宇、进学校和进社区,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去年以来,街道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6次,参与人数达1000余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800余册。
四、存在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导致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足,同时社区居民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不高,对街道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误解和偏差,产生不良影响。
(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不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力度增大,但对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有限,部分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遇到问题时可能无法及时处理,缺乏创新能力。
五、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是要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依法治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确保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与督促作用,推动整个街道的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机关有关人员学习行政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首先,继续把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纳入街道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拟定学习计划,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学习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其次,继续在街道机关和居委会干部中开展法规知识培训,结合普法教育宣传,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等形式,树立依法履责的意识。
(二)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措施,要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划和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档案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增加执法记录仪数量,并严格要求在街道开展的执法检查、整治行动中进行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执法用语,统一文书格式文本,做好文字、音像记录资料等案卷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文书撰写培训和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街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精细普法
制定《大宁路街道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要求街道各部门、各执法单位针对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将相关情况、照片抄送司法所汇总。
六、法治工作建议
(一)加强对基层法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比较高,要求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希望能进一步开展对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强对基层法治工作的指导,提升法治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衔接,明确对应职责。法治工作是全区的重点工作,牵涉单位众多。现有的区内统筹机制、协调机制、责任体系等还不够健全完善,上下沟通机制也多是单向的。希望能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从而形成上下合力,促使全区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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