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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办公室、居民区、对应设置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和减少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静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街道研究制定了《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6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2021年1月26日印发
(共35份)
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编制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4、《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5、《静安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6、国家或本市发布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应急管理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职能部门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街道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强化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实现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企业风险隐患防控特点,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六小”单位,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要时段检查的力度,确保安全。按照区级监督检查计划和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避免无序重复的原则,加强监管单位业务指导,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或完善机制流程,严格内部管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依规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执法。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执法内容和知悉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保持高压态势。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范围和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
(二)执法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了解情况;必要时请求职能部门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以及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无主管单位为检查范围。
(四)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重点检查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一般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抽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街道办事处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半年实施1次检查,全年共计检查16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较高的单位,在特殊时段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计检查60家次。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2、对辖区重点无主管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4、上级部门布置和街道开展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三)其他检查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全年处理约30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事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开展不定期隐患排查,对区应急管理局督办项目和街道列入重点隐患单位将重点监督检查。
(二)辖区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街道根据职责要求,对辖区安全生产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托现有检查力量进行工作业务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上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推动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逐步推进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其他有关工作
街道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遇有特殊情况适时调整,以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一)加大对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责任要求,对各街镇、上海站地区管委办以及市北高新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上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高属地监管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强化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继续指导属地街镇、区管国有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对各单位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精准化的防范管控措施。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指导督促全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到期复评工作,并在年底前完成自我评审和外部评审申报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稳步提升全区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四)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专业力量支撑,适时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五)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2.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明细表
3.工作量测算表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2家)
(一)中石油上海常德路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中石化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2、人员密集场所(3家)
(一)上海常德浅深休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型娱乐场所)
(二)艺海剧院(大型文艺演出场所)
(三)上海市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大型体育场所)
3、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家)
(一)上海同乐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乐坊园区物业)
(二)上海全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源创创意园区物业)
(三)上海八百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八百秀园区物业)
四、风险较高单位(30家)
宾旅馆12家,餐饮类12家,超市2家,养老机构1家,娱乐场所1家,其他类2家。
附件2: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明细表
时间
检查内容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重点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2家)
加油站
2
家次
加油站
2
家次
其它重点单位(6家)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
家次
人员密集场所
3
家次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
家次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3
家
次
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
10
家次
15
家
次
10
家次
10
家次
15
家
次
重点事项检查(特种作业、重点无主管单位、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各类专项)
3
家次
1
家次
1
家次
2
家次
2
家次
1
家次
1
家次
2
家次
2
家次
2
家
次
2
家
次
1
家
次
小计
13
家次
1
家次
4
家次
19
家次
5
家次
11
家次
1
家次
5
家次
14
家次
20
家
次
2
家
次
1
家
次
其他检查(信访举报、回头看)
全年约30家次
合计检查次数
约126家次
附件3:
工作量测算表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相关要求,参照区局测算办法同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量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平安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目前,平安办公室日常执法人员共6人。2021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街道平安办公室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天(6人×250天=150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66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疗休养;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非执法工作日为60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021年,街道平安办公室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40天(总法定工作日150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660天-非执法工作日600天=240天)。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和减少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静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街道研究制定了《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6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2021年1月26日印发
(共35份)
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编制江宁路街道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4、《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5、《静安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6、国家或本市发布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应急管理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职能部门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街道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强化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实现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企业风险隐患防控特点,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六小”单位,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要时段检查的力度,确保安全。按照区级监督检查计划和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避免无序重复的原则,加强监管单位业务指导,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或完善机制流程,严格内部管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依规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执法。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执法内容和知悉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保持高压态势。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范围和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
(二)执法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了解情况;必要时请求职能部门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以及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无主管单位为检查范围。
(四)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重点检查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一般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抽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街道办事处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按照明确的时间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半年实施1次检查,全年共计检查16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较高的单位,在特殊时段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计检查60家次。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2、对辖区重点无主管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4、上级部门布置和街道开展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检查5家次。
(三)其他检查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全年处理约30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事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开展不定期隐患排查,对区应急管理局督办项目和街道列入重点隐患单位将重点监督检查。
(二)辖区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街道根据职责要求,对辖区安全生产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托现有检查力量进行工作业务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上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推动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逐步推进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其他有关工作
街道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遇有特殊情况适时调整,以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一)加大对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责任要求,对各街镇、上海站地区管委办以及市北高新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上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高属地监管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强化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继续指导属地街镇、区管国有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对各单位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精准化的防范管控措施。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指导督促全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到期复评工作,并在年底前完成自我评审和外部评审申报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稳步提升全区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四)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专业力量支撑,适时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五)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2.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明细表
3.工作量测算表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2家)
(一)中石油上海常德路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中石化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2、人员密集场所(3家)
(一)上海常德浅深休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型娱乐场所)
(二)艺海剧院(大型文艺演出场所)
(三)上海市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大型体育场所)
3、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家)
(一)上海同乐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乐坊园区物业)
(二)上海全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源创创意园区物业)
(三)上海八百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八百秀园区物业)
四、风险较高单位(30家)
宾旅馆12家,餐饮类12家,超市2家,养老机构1家,娱乐场所1家,其他类2家。
附件2: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明细表
时间
检查内容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重点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2家)
加油站
2
家次
加油站
2
家次
其它重点单位(6家)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
家次
人员密集场所
3
家次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
家次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3
家
次
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
10
家次
15
家
次
10
家次
10
家次
15
家
次
重点事项检查(特种作业、重点无主管单位、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各类专项)
3
家次
1
家次
1
家次
2
家次
2
家次
1
家次
1
家次
2
家次
2
家次
2
家
次
2
家
次
1
家
次
小计
13
家次
1
家次
4
家次
19
家次
5
家次
11
家次
1
家次
5
家次
14
家次
20
家
次
2
家
次
1
家
次
其他检查(信访举报、回头看)
全年约30家次
合计检查次数
约126家次
附件3:
工作量测算表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相关要求,参照区局测算办法同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量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平安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目前,平安办公室日常执法人员共6人。2021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街道平安办公室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天(6人×250天=150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66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疗休养;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非执法工作日为60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021年,街道平安办公室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40天(总法定工作日150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660天-非执法工作日600天=2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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