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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科技经济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信息。本年度暂不涉及该方面信息公开。
(21)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予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本年度暂不涉及该方面信息公开。
(22)直接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依据的信息。本年度暂不涉及该方面信息公开。
(23)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区天目西社区敬老院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天目西路街道2020年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天目西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年天目西路街道居民区“美丽楼组”建设实施方案》、《天目西路街道2019年依法治区总结及2020年计划》等城区运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持续提升本区营商环境透明度相关信息公开。通过“添睦益企”微信公众号平台,全方位公开街道相关企业服务政策、相关企业信息。
(2)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通过“智慧天目”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发上海发布有关疫情防控信息。
(3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自主研发“智能告知系统”,对所有业务进行梳理,形成政策依据、受理对象及条件、办事所需材料、享受待遇、法定办结时间等五大板块。并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在各居委会、商务楼宇集中点配置该系统。同时结合“智慧天目”微信平台,开放办事指南、预约服务、网上受理、常见问题、我要查询等五个功能模块。新一步扩大政务服务公开的覆盖面,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
3、政策解读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少市民因排队抢购口罩造成的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政府决定,全市统一从2月2日开始在各居委会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预约。为此,我单位在2月1日,即通过政府网站和“智慧天目”微信公众号,发布预约登记与购买口罩主要工作模式相关信息,进一步对市政府关于购买口罩的政策进行解读。解读内容主要包括有关预约登记与购买口罩的流程,包括居委会公开告知、预约登记及凭证发放、居民到指定药店购买等;特别提醒的事项,包括轮候时间可能较长、约登记后购买的口罩款式与价格将有差异等说明。并附带各居委预约登记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天目西路街道居民区指定药房、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2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防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疫情期间津补贴发放等方面。
2、申请受理渠道。邮寄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无法提供”2件,占总数的100%,主要包括:“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本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1件(包括:其他结果1件)。
5、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相关制度、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机制,定期维护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和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街道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天目西路街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全街道各类信息进行了分门别类、全面梳理,编制《天目西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供有获取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阅读。根据《条例》要求,本街道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标识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程序等,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街道党政办公室进行定期自查和梳理。
(四)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地址:大统路480号7楼;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公共查阅点查询,地址:沪太路150号1楼,电话:36392197;社区报、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天目西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承办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及会议。并组织一场专题培训。
为提高街道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天目西路街道不断完善细化政信息公开的工作及监督考核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备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制度等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0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9
2
38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府办的指导下,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但是还存在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欠缺导致操作层面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相关程序,对于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对于公开申请,及时与相对方联系沟通,了解对方需求,本着便民原则,尽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自身学习培训与对下级单位的指导,明确时效,进一步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今年梳理并转化主动公开历史信息5件。主要是2016年两区撤二建一期间的发文。
2、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信、等渠道对卫生防疫、社会保障、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等事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指南。
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通过“零距离走访”等活动,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根据居民区老年人要求,在居委会配置“智能告知系统”,通过居委会工作人员帮助,进行操作,解决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问题。根据企业白领需求,在商务楼宇配置“智能告知系统”,并整合到“智慧天目”微信平台,实现手机办事指南。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年初即作为我区试点街道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完成标准化成果案例《智能告知+微信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键直达》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5、根据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更新日期。
6、按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编制、发布和报送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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