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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12)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予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3)直接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依据的信息;(14)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推进上海“四大品牌”、“一轴三带”战略贯彻落实,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政策举措等信息公开。主动将《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静安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2019年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拟支持项目公示》、《关于2019年度静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星级评定结果的通报》、《2020年度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企业名单公示》等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公开在区门户网站政府区商务委信息公开目录。

(2)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疫情防控方面,及时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供应保障、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本年度共计收到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35件办理结果全部全文主动公开。

本年度暂不涉及以下信息公开:(1)“全球服务商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指标体系、项目清单、专项扶持政策、企业名录等信息公开;(2)持续提升本区营商环境透明度相关信息公开;(3)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4)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

3、政策解读情况

及时将区商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业务科室也会有针对性地向有需求的企业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度区商务委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上年结转3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5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83.33%;行业协会提交申请1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6.6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粮籍户口、粮食库存、商业业态调整等方面。

2、申请受理渠道。当年新收申请中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5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申请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商务委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9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1件,占总数的11.11%;

(2)“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1.11%;

(3)“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4)“无法提供”3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包括:“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件;

(5)“不予处理”0件,占总数的0%。

(6)“其他处理”4件,占总数的44.44%,主要包括:“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咨询)”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区商务委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

5、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区商务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等文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商务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全委各类信息进行了分门别类、全面梳理,编制《静安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静安区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供有获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阅读。

(四)平台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上海静安”、市“一网通办”平台等主动公开,在此基础上,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发布各类商务工作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

(五)监督保障

明确区商务委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办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3



3



5(现行有效)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7



1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6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所公开信息的分类不够细致,公开内容不够多样,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结合当前的不足之处,2021年,区商务委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可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外,筛选其他由区商务委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纳入信息公开范围予以发布。

二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公开关,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根据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2016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区商务委共有33件公文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

2、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及时回应、解答企业或市民关于备案、政策、补贴、外国人申请入境等各类问题咨询,接受市民关于商场购物、菜场买菜等各类民生问题的意见。

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通过“老字号进社区”等活动,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于市民在区门户网站的网上咨询栏目上的咨询、投诉等留言及时回应,均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答复。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依据市、区两级要求,参考市级部门和区级试点部门,及时梳理、编制和发布区商务委的标准化目录编制;2020年根据要求,编制发布了标准化成果案例。

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修订并更新《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编制、发布、报送《2019年度静安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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