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机关各科(部)室,区法律援助中心、闸北公证处、静安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2020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2021年继续砥砺奋进,做好“十四五”开局起步工作,开创静安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4日
2020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区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紧跟时事形势,筑牢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是以制度支撑为关键,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制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防控有效落地。结合疫情防控对在复工复产复市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等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静安区贯彻执行<关于本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情况报告》。三是以普法平台为依托,全力加强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邀请连环画技艺传承人以风俗画的形式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进行了解读,制作“画说依法战‘疫’”电子书和宣传折页(上下册、12500套),以“依法战疫·法治随行”为主题制作青春法治课堂短视频,开设“依法战‘疫’——钉钉小课堂”,举办普法月线上专题讲座,依托辖区商务楼宇音频普法阵地,制作“稳就业”专题音频广告,在18个商务楼宇54个电梯点位滚动播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全区范围开展普遍宣传。
(二)加强统筹协调,夯实依法治区工作基础
一是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全面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第二次会议,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等文件。全面修订《静安区依法治区评估指标体系(2019)》,形成《静安区2019年依法治区评估报告》。将“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纳入《2020年度静安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表》。二是以专业化为抓手,全面加强依法治区工作队伍建设。对全区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全面摸底,推动各单位鼓励本单位法治专业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全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103人进行行政执法上岗培训,考试合格率100%。通过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560张。三是以推广法治建设经验为助力,全面提升依法治区工作知晓度。向依法治市办推送天目西路街道《依法合规组建居民区和商务楼混血业委会》等5篇优秀案例、《聚焦企业需求优化政务服务静安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简报。加强依法治区理论研究,区法院《软法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治理方式——以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息保护作为切入点》等3篇课题入选上海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四是重视调查研究,提高司法行政理论水平。做好调研课题征集、上报立项工作。收集完成调研报告6篇,计划上报市局8篇。制定《静安区司法局法律专家智库实施意见》,建立法律专家智库,为调研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聚焦重点难点,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以中长期规划为指引,全面指导法治政府建设。评估2016-2019期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为今后一段时期更深入推进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制定下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2020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专题研讨会,研究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改革创新重点、发展导向、重点任务等,形成《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印发《静安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领导体制和机制的建立等作出了明确部署。全区14个街镇均建立了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加强对各街镇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指导,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大对各街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工作,各街镇现已全部制定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向区司法局备案。积极挖掘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全力推进静安基层法治建设宝山路街道升级打造“法治+”》在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栏报道,鼓励各街镇形成更多具有本街镇特色的基层法治建设新经验。
(四)着力示范创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地。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形成《静安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出台《2020年学法建议清单》,举办党政负责人学法用法专题法治讲座。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静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静安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积极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工作,研究起草《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静安区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规范程度。三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2021年度各部门法律顾问配备工作,向全区各部门征询2021年度配备需求。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夯实基础根基,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形成《2019年静安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情况的报告》供区领导参考决策。组建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静安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就疫情期间相关工作调整进行提示。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共收到以区政府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23件。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机制的重要作用,经化解终止审理35件。共办理市政府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参与107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含一审、二审),均已按照法律规定答辩。对原《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正职必须出庭应诉的情形。5月份,与市二中院共同组织由李震副区长出庭应诉,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讲评的“三合一”活动。2020年,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200件,出庭应诉率79.7%,远高于去年全年的41.7%。二是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2020年共审核各类文件66件,审核强制拆违案件15件,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疑难复杂法律事务进行调处,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法律事项提前研究、加强预判,做好法律保障。对《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落实新一轮法律顾问签约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形成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深入旧改基地一线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审核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30件,核发《强制执行通告》32件。
二、延伸触角,不断促进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一)坚持政治导向,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是落实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深入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静安区首个宪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空间等活动近百场。根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内容,设计创作24幅风俗画宣传展板进行集中展示。二是突出首部法典,多措并举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从执法、司法以及守法普法等法治环节提出18条具体举措。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采购民法典相关书籍作为区四套班子及相关分管领导的工具书。成立由21人组成的静安区民法典宣讲团,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全年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230余场,覆盖人数达2万余人。三是聚焦重点对象,积极落实普法各项任务。拓展青少年学法用法课堂,制作拍摄“青春法治课堂”系列短视频“安全暑期·法治随行”,该项目荣获2020年静安区未成年人暑假工作优秀活动项目奖;配合区教育局推广“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法治课;举行新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召开“法律进学校”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搭建全区春运法治宣传平台,举办2020年春运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好“农民工第一课”;依托商务楼宇电梯广播,每月推送普法微课,加强“楼宇白领”法治宣传教育;疫情期间,在社区、医院等单位或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二)创新普法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注重资源整合,融入公共空间。充分利用“七号线法治专列”、静安寺地铁站、静安法治文化绿地等宣传阵地,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芷江西路街道法治宣传长廊建成并正式运营。区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及石门二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等法治文化阵地相继揭牌。二是凝聚社会合力,形成法治共识。举办第二届“德以静心法以安身”法治公益广告大赛,共征集22件作品,南京西路司法所拍摄的《民法典在身边》荣获市第八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三等奖;举办7场“绎法空间”月度观影活动,制作音频普法公益广告12期,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举办“社区矫正法微信知识竞赛”“民法典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参与答题1500余人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洗钱、反诈骗”专题,举办“法治进企业”钉钉小课堂。“绎法空间”微信公众号发文585篇,“法筑和谐律动静安”微信公众号发文732篇,极大地发挥了网络媒体的普法影响力。
(三)深化法治创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是队伍为本,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全面排摸法治宣传队伍、人员及普法工作具体情况,形成《静安区法治宣传队伍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印发《关于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培养工程的通知》,举办“法治带头人”培训班。全区挖掘培养法治带头人264人,法律明白人792人,全部完成上岗培训及考核。二是示范引领,助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对5个被认定为上海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重点培育单位提供精准化的指导和帮助。《法治日报》刊登《从“面子工程”到“样板工程”,上海静安民主法治社区上演“化学反应”》文章,宣传我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三是落实责任,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制定了《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指导相关单位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时间节点与职能开展普法工作。第四季度,召开履职评议大会,对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履职评议。
(四)紧扣时间节点,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局牵头成立区“七五”普法工作检查小组,有序开展“七五”普法终期检查工作,对我区9家委办局和14个街镇分三场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集中检查,形成《本区“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完成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组对本区的检查工作,全面客观地总结本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通过“绎法空间”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成果以及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营造“花开满园,共筑法治静安”的良好氛围。《法治日报》刊登了《从普法“旁观者”变身法治“参与者”——上海静安法宣利用有限空间实现无限拓展》一文,宣传报道了我区“七五”普法工作经验。
三、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020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律师类行政审批初审2165件(其中涉及机构事项185件,涉及个人事项1980件);法律咨询窗口接待来访6687人次;“12348”热线接听12135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2664件(其中民事114件,刑事2550件);认罪认罚见证803件;办理律师调解案件56件,已办结56件;受理公职律师执业申请26件、公司律师执业申请2件。
(一)积极应对疫情形势,调整优化服务方式
一是调整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线上服务优势。疫情期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法援中心大力宣传推广“12348”服务热线和12348上海法网,将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法律咨询、行政审批咨询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等咨询服务调整为以电话、网络为主。二是落实防控措施,保障窗口安全有序。在2月3日复工前制定了《静安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窗口服务恢复后,实行现场直接办理和预约办理双轨制,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着力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服务现场每日消毒、入内测温等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涉疫法律服务,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和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研究社会普遍关注的涉疫情法律问题,组织法律服务专业力量,全面学习和把握涉疫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涉疫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全力配合“一网通办”再推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80项,完善优化办事指南340项,电子证照调取落实665项。积极响应市、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将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事项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合并办理,调整线下接待窗口和线上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将事前实质性审查改变为形式性审查,宽进严管,切实提升居民办事体验。
(二)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并会签了《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准入门槛,精心遴选32名律师组成值班律师团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召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座谈会,推进部门交流与协作,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探索法律援助办案新模式,依托上海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线上立案、线上开庭。二是持续推进律师调解,优化多元纠纷调解机制。静安区律师调解中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吸纳46位优秀志愿律师,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远程调解。全年共受理56件案件,全部结案。
(三)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延伸工作触角,与区侨联共同成立全市首家“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全区152名早期归侨发放“归侨侨眷法律服务联系卡”,为困难归侨侨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江宁路司法所、江宁路街道恒德里居民委员会联合共建“0里通法律服务窗口”,派驻法律援助律师每周到居委会服务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和法治培训等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搭建专业便民的法律服务平台。二是做优特色工作,深化“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建设,2020年,“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开展中小学生普法知识讲座、法治宣传活动、《民法典》专题讲座10场。三是聚焦弱势群体,将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共为9位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系列活动,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四是开展中小企业困难职工专项服务活动。通过12348热线、上海法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及其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困难职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在涉及受疫情影响引发的劳动纠纷等援助案件中,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调解作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创新,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2020年,我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8309件,调解解决17948件,调解成功率为98.03%,达成协议书5721件。通过“智慧调解”平台接收“110”非警务警情纠纷11494件,反馈11493件,反馈率超过99%。“双员双师”调解工作共开展纠纷排查2283次,涉及19448人次,解答心理咨询1253件,受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16件,成功化解11件,协助其他组织化解矛盾528件,受理因心理问题纠纷614件,成功294件,缓解313件,开展培训370期,涉及5783人次。两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解答咨询和代书321件,代理民事案件108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3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服务收入共计24.258万元。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是做实疫情期间调解工作。疫情期间确保矛盾排查不停步,人民调解不掉线,法律和心理服务不打烊。对重点区域定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主动介入各类涉疫情矛盾纠纷和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相关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制定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及预案,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灵活采取多种服务形式,做到疫情防控和调解服务两不误;充分发挥“一居双顾问”的作用,为社区居民、企业、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涉疫矛盾的发生。与鄞心(上海)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展开合作,通过抗疫援助专线向基层一线防控人员、疾控人员、管理人员和家属及其他需要人群提供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服务项目。二是打造升级版“双员双师”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双员双师”工作站设立了专家智库,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组建成专家咨询团队,参与区域范围内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在区级层面建立起了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评审细则(试行)》《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及调解案卷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双员双师”队伍中律师、心理咨询师服务内容和工作形式,更好地满足基层社区对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的需求。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与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合作,深化司法所与市场监督所“所所联动”工作,选取南京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大宁路街道设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点,推动全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完善。
(二)构建和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
拟定《静安区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和各职能部门任务清单,并由政法委牵头确定了22家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确立联络员机制。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静安区新冠肺炎防控社会稳定工作协调机制暨区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会,实现了市大调解工作机制智慧调解平台在区相关委办局全覆盖。作为区级层面非诉讼争议解决枢纽性工作平台的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线上”、“线下”工作也已全面展开。2020年,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901件(其中静安法院推送工单357件,二中院推送工单479件,在线申请65件),完成779件,其中不予受理79件,调解成功558件,调解终止142件,调解成功率为80%。线下接待窗口共接待上门咨询案件189件,接待上门咨询1322人次。
五、严管厚爱,推动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截至年底,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57家,执业律师6012名;静安公证行业共受理公证事项14067件,其中,涉外公证业务5638件,国内公证业务8035件,涉港澳台公证业务394件。全年共受理投诉律师案件172件,办结155件;受理投诉公证案件7件,办结7件;受理投诉司法鉴定案件11件,办结7件。全年共收到市司法局、区信访办转来信访件216件,受理、转办人民来信来电(12345热线、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转办件)268件。
(一)“控”“防”“促”三点共管,抓好行业抗疫复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行业疫情联防联控,全面聚焦复工情况及疫情影响,完成《新冠疫情对静安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影响分析报告》,针对复工申请等困难及时跟进服务,帮助方达、恒建等律所以及两家外资所驻沪代表处邀请5名外籍员工办理入境邀请,帮助平稳复工。二是引导行业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律师就中小企业劳动人事影响等法律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编写手册;组建静安区复工复产复市纠纷化解律师志愿者团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积累的风险与矛盾、劳动争议等纠纷调解;指导公证处开展便民办证工作,优先采取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发布疫情期间公证服务指南。三是加大行业参与抗疫情况宣传。以局公众号为主要宣传平台,推出“群律抗疫-静安律师在行动”系列报道10余篇,包括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等各类先进事迹;全面征集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及案例,金石所《帮助破产企业依法恢复生产经营》案例被司法部采纳,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性案例发布。
(二)“严”“准”“全”三点发力,不断提升管理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行业年度检查考核。为247家律所办理年度检查考核,5527名社会律师、23名公职律师办理年度考核备案,为2家公证处、31名公证员复评年度考核自评结果。针对未能及时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发放限期参加考核或注销律师证通知书。二是精准跟踪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群体性、涉疫情案件情况。全年共收到律所报备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106件,累计255件;根据法院要求安排庭审旁听8件,累计35件;收到重大事项报告36件、涉疫案件报备6件,律师均能依法依规开展辩护,案件情况均较为平稳。对10起律师通过微信、微博等发表不当言论情况及时约谈教育,协调大宁街道及外区反映律师参与小区物业纠纷等矛盾4起。三是全面推行两公律师制度相关工作。制定《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发放《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情况问卷调查》,对全区各单位推动两公律师工作的进展及存在的难点进行摸底,对公职律师申报工作进行指导。截至年底,我区共有公职律师43人,公司律师1人。四是严格抓好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在本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专职律师违规兼职、律师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等违规行为专项清理工作,收到律师相关情况反馈及承诺书5500余份,经查存在违规兼职情况142人并进行清理整顿。深入开展律师管理工作及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线索排摸工作。五是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完善投诉工作处理程序,加强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性建设。约谈当事人168人次。分批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执业规范专题教育1场,分管领导带队走访10家律所。六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通报力度。区司法局在注重日常监管的同时,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同时加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力度,在全区律师中起到警示作用,督促律师自省自律、依法执业。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5起,另有2起投诉正在行政处罚立案中。
(三)“增”“稳”“提”三线共抓,全面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重点引导静安涉外法律服务增体量。制定“静安律师全球服务商”的认定标准,成功推举国浩、方达、汉坤(上海)3家律所获我区首批“全球服务商”授牌。2020年全区律所海外分支机构数量为8家,涉外律师总数635人,较去年上涨24.3%;《亚洲法律杂志》、《钱伯斯》等国际权威法律榜单共收录静安律所、律师近300次。二是加快引进实现行业规模有增量。稳步设立符合静安行业定位的律所,主动接洽潜在引进对象,充分发挥律所招商引资作用。2020年共新设律所5家、引进外区律所1家,经律所牵线搭桥新设企业4家。三是跨前服务确保行业稳商无变量。切实解决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难题,走访60余家单位,与区财政局密切合作提前预拨付2019年律师行业财政扶持款缓解律所现金流压力。打好服务留商牌,尚未有律所外流情况。四是聚焦堵点推动行业发展提质量。直面小微型、传统型律所发展难等行业堵点积极作为。专门调研律所间重组合并意愿,目前有30余家律所愿意寻求合并破局;积极引进外区专业律师团队腾笼换鸟、入驻“借壳”。推动5家律所完成合并重组。
(四)“放”“管”“服”三面结合,抓好公证司鉴管理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已有5名公证员网上报名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其中3人拟在我区发起设立一家合作制公证处。二是完善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公证处财务规范化管理。外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闸北、静安公证处开展2019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对闸北公证处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健全监管体系,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提高公证行业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公证执业专项检查、公证收费专项检查。同时,严格督导公证处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以检查促进整改,不断提高公证案件质量。四是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逐步实现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业务检查10次;探索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手段,实现对认证认可、能力验证、第三方能力评估及“智慧司鉴”系统等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五是推进《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采用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实地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学习。在全区范围内发放宣传折页2500份、海报57套。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集体承诺宣誓活动,营造鉴定人遵纪守法、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
(五)“优”“提”“新”三点发力,推动行业高品质发展
一是扩大优质品牌项目影响,克服疫情影响因素,及时调整项目方案保证顺利进行。开展2020年度“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项目“云研讨”,并安排8名外籍学员与8家带教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线上带教;举办第三届“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项目线上研讨会,邀请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等沪港两地优秀法律界人士线上交流;成功举办“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系列活动—“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台商台青创业成长”2场上海—台北视频研讨会。二是抓住趋势热点举办创新活动,举办首届静安律师电竞赛,搭建律师与电竞行业交流沟通平台,探索战略合作纽带关系;举办数字化转型时代的律所品牌建设研讨会,探索律所未来品牌定位与转型之路。三是做好推优选才工作,认真开展双优评选推荐工作,我区新当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家、全国优秀律师3名;推荐2名律师当选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四是彰显行业社会责任,动员律师参加全国法律援助“1+1”行动,沪师所李雷律师继去年7月首批“援藏律师服务团”成员进藏后,再次主动报名前往日喀则市亚东县开展援助工作,成为上海唯一一名二次援藏的律师。
六、牢守底线,确保两类特殊人员平稳可控
截至2020年12月25日,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64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333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26人。全年累计安置刑满释放人员321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一)严守安全底线,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日常监管不松懈
一是与区法院刑庭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会议,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矫正脱、漏管监督管理工作;与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静安区老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实施意见》,共建老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机制。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一体化”大平台和信息化手段,通过查看活动轨迹、APP点名、通讯联系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日常监管和违规违纪处置,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三是配合监所稳定服刑人员情绪,做好帮教衔接工作。区司法局对多个监狱内静安区籍对象进行帮教,了解其生活、学习和改造情况,确保其安心服刑,并做好司法所和监狱的对接,加强出监所后的帮教衔接,帮助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静安区司法局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深入排查,逐级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重点时期特殊对象的安全稳定。另一方面,做好“三无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和服刑人员家属特殊情况帮困解难工作,开展“关爱特殊对象未成年人子女”活动,在生活上帮困助学,在思想上进行正面引导。
(二)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线上教育矫正。区矫正中心通过公众号推荐、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对本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清明节为英烈献花点烛、祭奠留言,并积极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二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区矫正中心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排查工作,对每名新入矫对象进行深挖政策宣讲,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鼓励、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坦白、检举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静安区社区矫正中心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及《静安社区矫正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期深入开展。三是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深入各街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或线下集中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活动;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展学习交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
(三)加强人员排摸,掌握人员动态,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的监管力度和密度,各司法所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通过电话或微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及活动轨迹,做好“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审批制度。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请假外出的,区矫正中心严格审查其外出必要性,对确须外出的对象落实电子监管要求,并配合当地各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三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安全。加强帮教衔接、排摸走访、分类帮教,落实零报告制度,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回归接送工作,编印《静安区安置帮教工作回归指南》;每周排摸统计新释放人员去向,做好疫情高发区对接工作,共接收外省市回沪人员86人,上海监狱回归人员494人。同时加强与外省市司法局的联动,做好异地居住对象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和防疫隔离工作。
七、思想引领,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勇挑重担、凝聚党员,打响战“疫”最强正能量
一是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树榜样。机关干部、律师党员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深入社区防疫第一线。局机关和区法律援助中心13名同志先后奔赴北站街道社区、铁路上海站、浦东机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等疫情防控一线,投入防控工作。二是各展所长、献力献策暖人心。在局党委的号召下,我区律师行业党员和党组织积极组织并参与向重疫区捐款捐物,各级党组织党员积极发挥所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发扬了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而尽职尽责的奋进精神。三是全员发动、捐款捐物聚合力。全系统党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捐款捐物300万余元,进一步彰显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精心部署、精准发力,各类主题教育和学习培育见实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科室、司法所为单位进行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的方式,迅速掀起学习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热潮。在此基础上,召开全系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专题学习会。二是切实推进“四史”学习教育。区司法局党委第一时间制定“四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区司法局“四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拟定“四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确保“四史”学习教育从严从实落实到位。开展2020年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支部书记轮训暨“四史”学习教育推进会,“学‘四史’,迎七一,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学“四史”守初心,扬军魂担使命——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庆“八一”拥军座谈会,司法所青年公务员座谈会等活动。三是完善青年干部培育机制。局团委以“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组织开展“怀逸思飞·逐梦有年”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主题活动暨静安区司法行政青年线上风采展示活动。局机关团支部开展“高举团旗跟党走青春战疫勇担当”机关青年干部座谈会,交流抗疫工作中的所思所感所获。积极培育青年岗位能手,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确定申报3家单位参与评选。
(三)夯实根基、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律师行业党建发展瓶颈
一是区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暨“静思·律师行业党建半月谈”系列活动,组织区律师行业“大型律所”共10余名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党建座谈会,就2020年律师行业党建全统领工作开展了相关调研,并联系中小型律所,直击律师党建发展短板,开出方子、对症下药。二是积极引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发挥“头雁效应”,带领本单位党员推广利用“学习强国”这一理论学习“掌中宝”,推动党员用好、用活学习平台,提升全系统党员人均参与度,优化疫情期间党员学习路径。三是区司法局党委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以及基层党支部活动情况记录册(2018年、2019年)自查工作,并进行抽查。局党委在充分结合《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
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第一年,同时也是静安奋力迈向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开局起步之年。2021年静安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等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要求,加快将静安建设成为全市法治程度最高、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区之一,为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品质生活的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提供扎实的法律服务、优良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一)坚持高站位谋划,开启全面依法治区新征程
一是根据“十四五”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标上海市法治上海2020-2025年规划,结合静安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法治静安五年规划,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实施。二是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部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继续发挥依法治区办在统筹、协同、督察、推进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查,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形成督察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和市委专项督察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自查及实地督察工作。
(二)坚持高标准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加大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力度。二是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统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创建成功;逐条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及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各部门开展整改与提升,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举措落实。三是继续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考核等管理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法律顾问的反馈、使用情况,做好2021年度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发挥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高效率推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开花结果
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加大对各街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督促各街镇落实好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使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工作更加扎实;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沟通协调等能力,切实发挥好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进一步推动形成基层法治建设“静安亮点”,鼓励各街镇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出更多具有静安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子。
(四)坚持高质量实施,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落实之年,区司法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本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目标,做细做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如期完成。二是强化复议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组织召开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对年度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以及在适法、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继续做好出庭、应诉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并对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研究依法行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城区规划和旧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升级优化
(一)科学规划,开展新一轮普法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区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推手,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切实履行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奖励表彰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三是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周静安专场集中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实施契机为重点,全面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促进民法典有效落实。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各类专题普法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全区普法联络员法治工作培训。紧扣“关键时期”,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实效,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分类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社区白领等重点对象的法治观念。
(二)优化完善,持续推进各项法治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加强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加强法治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继续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活动、作品、传媒”四位一体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优化“绎法空间”项目,继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坚持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流动法治文化阵地共同发展。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比赛、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为法治静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便捷性
一是严格规范服务窗口场所管理。坚持严格执行扫码入场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场所开放和接待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合理安排,推动现场直接办理和预约办理双轨制。深化法援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办事手续,优化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案件质量管理等工作流程;继续完善落实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上门受理”措施。二是发挥平台网上办理事项优势。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着力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三是完善部门协调网络,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强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覆盖。
(二)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与影响力
一是加大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利用多平台、多渠道、多维度宣传“12348上海法网”和“12348”服务热线,使来访办事群众100%了解网络平台,切实提高网络平台居民知晓率。重点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等社会关切问题的法治宣传,持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普及性。二是继续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律师调解队伍建设,扩大律师志愿团专业涉及面。建设诉调对接制度,明确司法确认程序。扩大调解案件来源,优化律师调解分工制度,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探索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扩大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立法积极性;整合资源,发挥采集点普法作用,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和平安稳定工作
(一)积极探索商事纠纷调解
一方面,夯实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拓展行专业调委会领域,探索建立商事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区域内商事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化解,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居村(社区)双顾问”制度推广至商区,试点推行“商务楼宇双顾问”制度,推动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推动中心作为“一站式”诉调衔接平台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二是着力攻坚行政调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推动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深化和拓展非诉讼争议解决工作范畴。三是积极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引导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加强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的联系沟通,派驻人民调解员入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非诉调解窗口”,配合法官加强对诉讼外先行调解的引导,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
(三)持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方面,努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所规范建设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创新“所所所”联动模式,推动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为调解注入新活力,进一步提质增效。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充分运用“一体化”大平台和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大滚动排查风险隐患力度,严格落实跟踪管控措施,摸清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场所疫情动态,继续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管控工作。三是加大《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四是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教育模式,努力实现社区矫正教育由“矫其行”到“矫其心”的转变。
(五)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深化大墙内外衔接工作和联合帮教制度。全面落实监所和社区之间的帮教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同时,针对每个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帮教方案,全方位落实帮教措施,确保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大对非沪籍人员的帮教和关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分局人口办的紧密协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现状,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利用“静安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这一资源优势,把来沪涉罪未成年人纳入关爱范围。三是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需求和动态情况掌握机制,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就业促进、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五、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抓牢监管职责,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结合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1年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三大行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规范化检查、年度考核、专项清理、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强化队伍管理、行业监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运用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惩处结果公示和运用,将投诉情况与年检考核、荣誉表彰、职称评选、党内处分相挂钩,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将律所负责人作为处理投诉案件第一责任人,对投诉数量较多的律所,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律师,实施约谈主任及合伙人、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加强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注重风险防范。对于投诉调查中发现的律所管理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执业监督检查行动,督促规范律所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防微杜渐,力求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探索优化提质,扩大优势品牌效应
一是巩固“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项目成果,继续办好第六期“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促进两岸法律服务业及法律人才交流和融合。二是办好第四期“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项目,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推动上海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做出积极努力。三是开办第三期“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班”,进一步密切香港、澳门与内地律师业的交流合作。四是加强公证品牌建设,指导、鼓励公证机构结合自身服务专长和区域服务优势,探索打造新的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公证”建设,促进公证服务向新兴领域拓展延伸。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行业发展人才基础。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关注青年律师成长,加强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中青年公证后备人才储备。
(三)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派员旁听,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自查及线索排摸力度。二是推进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总结区律师调解中心及两家律所调解工作室的经验做法,优化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静安模式。三是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覆盖,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在区级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在区级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
六、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正确方向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见实效,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真正把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舆情监管引导,做大做强主流舆论,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唱好司法行政“声音”。结合建党百年工作,组织开展系列党建活动,深化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理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注重律师党建,积极推进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统领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实施党建工作“强基工程”、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党员律师“先锋工程”,推进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探索创新网上组织生活开展方式,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活动场所建设,选树推广一批区律师行业党建品牌。三是深入优化基层党组织党建全覆盖质量。持续加强对大、中、小型律所调研指导,用组织设置、工作机制、党员管理和工作保障的成效规范律所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指导。落实督导考评常态化,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参考。四是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教育轮训工作。优化教育培训能级,结合建党100周年,做好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分级培训工作;用足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探索符合行业实际需求、形式灵活多样、党员喜闻乐见的培训项目和课程。
(三)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深入抓好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平台和红色教育基地、红色家书等鲜活教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探索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队伍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三是深入落实严管厚爱,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