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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司法局关于贯彻实施《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的自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局:

今年来,静安区14家司法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和静安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静司〔2021〕3号)的精神要求,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确保新时代司法所建设28项任务的落地,现将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法治职能履行情况
(一)围绕依法治理主线,全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各司法所积极发挥基层综合法治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争取街镇党委予以赋权增能,把贯彻落实基层法治建设与本街镇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着力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
一是在各司法所的推动与协助下,14个街镇全部建立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为持续提升街道法治建设能级水平夯实基础;发挥司法所在街镇法治建设中的协调作用,司法所长主动参与街镇重大法治决策。2021年1-9月,各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办公会议共计262次,为街镇提供法律建议49项,做好基层“法治参谋”,真正起到议事、决事、办事的效果。
二是推动各街镇结合实际,制定本街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确保执法行为有迹可循、公开透明。2021年1-9月,14家司法所共负责街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8项,管理行政执法证件447份。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积极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和编制资源,建立完善相关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1-9月,14家司法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件。
四是积极承担街道乡镇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并做好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围绕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开展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推进政府依法办事,提高决策质量。2021年1-9月,14家司法所共管理外聘法律顾问(不包括居村法律顾问)27人,参与审核街镇合同414份。
(二)筑牢稳定稳控防线,确保特殊人员平稳可控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各司法所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抓实抓细各项防控管控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的监管力度和密度,充分发挥“一体化”大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以及特殊人员子女关爱等工作,确保重大时间节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稳步推进。
(三)坚守普法宣传前线,打造基层法治文化新高地
各司法所坚持以“点面结合”推动法治示范阵地建设,升级打造“法治+”品牌,扶植培育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志愿者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解决社区治理痛点难点赌点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着力加强民法典、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汾西路、芷江西路、陕西北路、石门二路等法治文化阵地相继形成,宪法宣传氛围浓厚;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化建设新形式,北站街道成立“北站议法空间”,以“法”为立足点,培养公民法律意识,以“议”来诠释人民民主要义,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民主途径参与城市治理。江宁路街道深化立法联系点和普法工作的对接,成立“静邻一家”法治驿站,践行基层人民民主要义。
(四)传承创新“枫桥经验”,打造市域治理静安“新名片”
一是各司法所普遍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摸调处模式,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完善警调联动、访调联动等人民调解预警体系,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防联动的矛盾化解链条,努力实现稳定工作“1+1+1大于3”的市域治理效果;二是盘活楼宇法治资源,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在南京西路、静安寺、石门二路等聚集性商圈商务楼宇设立楼宇治理工作小组,以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为牵头人,嵌入“解纷雷达”,有效提升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水平,助推构建健康绿色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扩大“双员双师”在寺庙领域的覆盖面,在静安寺设立首个庙宇“双员双师”工作点,为群众提供放松减压的平台,利用佛学的智慧协助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四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前台作用,形成由天目西路、北站、宝山路、彭浦新村、彭浦镇等五家司法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建立涉铁路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涉铁路安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精准服务普惠民生
各司法所精准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一居双顾问”、“双员双师”工作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第三方专业力量的优势,多形式开展“法律+心理”线上线下服务,深入推动律师、心理咨询师在化解社区“老、旧、小、远”矛盾纠纷、保障“两委选举”、提供法律意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基层社区对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同时,规范化运行14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提供各类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居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459次,合计9876小时,举办法治讲座347场,协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30件,成功303件,成功率91.8%;居村心理顾问提供心理服务1253人次,举办心理健康讲座论坛活动等120场。
二、司法所队伍建设情况
我区14家司法所共核定编制数58个,实际在编人数57人,其中具备法律资格证31人,比率达54%,确保每个所公务员中至少有1名持有法律资格证,所长及副所长中具备法律资格证的有6名;建立司法所干部锻炼交流制度,按照有序、合理原则,自去年至今,已有5位司法所干部到局政治部、公共法律服务科、行政复议和应诉科挂职锻炼,今年新招录两名司法所干部均为硕士,于9月到复议应诉科锻炼;建立年度培训与专项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司法所干部培训制度,今年5月、7月和9月,区司法局针对各司法所负责人开展了以新形势下街道乡镇常见行政诉讼、城管综合执法中的重大法制审核,街镇行政应诉实务、社会转型与依法治理等为主题的法治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成效夯实基础。
进一步完善工作力量补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各司法所配备文员1—2名支持司法所工作,切实缓解司法所实际工作困难。
三、司法所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司法所保障,14家司法所用房面积均达到《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各司法所在达到《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标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水平;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列入区财政预算并实现全额保障;司法所统一使用市局信息系统。
四、示范司法所建设基本情况
(一)宝山路司法所
静安区司法局宝山路司法所共有公务员4名,其中3人有法律职业资格证,3人为中共党员,政治意识强,法律专业优势突出,另配有矫正社工3人,专职文员1人,人民调解员5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业务成效突出。
今年来,宝山路司法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法治先行、德治为基、自治助力”三治融合的治理思路,着力打造法治建设“系统工程”、人民调解“基石工程”、法治宣传“精品工程”及矫正安帮“暖阳工程”,创新司法网格管理机制,细化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宝山路街道以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专业建设和机制保障为抓手,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制审核,抓好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培训的组织监督机制,切实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以国家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抓手,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单位类别,打造“法治护航青春”、“法护夕阳”、“青春法治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法宣品牌,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性。
在认真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司法所公务员和人民调解员三支队伍的基础上,街道配套深化“1+2+2+X”司法网格运作、多元化人民调解以及非警务类110警情大数据分析三项基础机制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居民依法办事、协商自治,助力解决电梯加装、拆违等社区治理中的难题。依托“专业社工+公益基地+公益品牌”不断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以教育和服务促进对象管控,帮助对象回归社会。
(二)江宁路司法所
静安区司法局江宁路司法所共有公务员4名,均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名、公职律师1名,法律专业优势明显。
江宁路司法所多次向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法治工作专题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各部门支持基层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司法所拟定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审核通过《江宁路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江宁路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及清理工作指引(试行)》、《江宁路街道行政复议工作指引(试行)》和《江宁路街道行政诉讼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司法所对街道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除了城管下沉的401项外,共有13项行政执法事项(12项行政检查和1项行政征收)和10项行政行为(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审批、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许可以及信息公开)。策划组织召开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会议,传达区委依法治区办会议精神,部署动员“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街镇”工作,细化方案、对标指标、明确责任部门,以创促建。统筹管理街道执法证工作,2021年街道新增执法证人员17名,不含城管共有持证人数37人。司法所全面推进江宁街道开展推动街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的作用。江宁路街道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命名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先后承担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意见征询任务,在法律顾问的支持和参与下,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各类立法建议240余条,其中22条意见被正式采纳。申报的法治建设案例《基层民主法治新通道——江宁路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荣获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十大入围案例”。
五、存在问题
(一)随着基层执法力量下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带来的新要求,司法所在承担政府法制工作方面面临较大挑战,尤其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诉讼领域,存在短板。
(二)实践中,司法所因为其性质和行政级别等原因,在统筹协调社区各单位、街道各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只能以协商的方式寻求各单位、部门的配合支持,导致相关工作效率不高。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阶段,区司法局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继续奋发有为担使命,聚精会神抓落实,切实指导好辖区各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的履职能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的作用,通过为基层司法所提供可操作性可执行的工作指引、示范司法所创建,以及轮岗锻炼、专项培训、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结合“市域治理”及法治城区的建设,针对各街镇区域特色,以深化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为抓手,加强与业务科室、街镇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合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一街一品”的静安工程。
(三)加强与城管条线的衔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构建工作机制,加大相关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力度,积极应对城管执法力量的下沉,提升重大法制审核的水平。
(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适时开展司法所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居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中的职能作用。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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