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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6至2020年,在静安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静安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五年来,静安区全民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不断深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防控疫情、扫黑除恶、城区治理等重点工作效用进一步彰显,全面依法治区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法治已经成为“国际静安
卓越城区”建设的亮眼招牌和核心竞争力。
2021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静安把握中心城区核心区的使命责任,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好发挥法治在静安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静安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新时代普法工作新篇章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谱写“八五”普法工作全新篇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静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立足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为全面建设人人向往的美好城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区委中心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有效增强。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普法工作能级进一步提升,普法队伍不断壮大,宣传载体日益丰富,普法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全民普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着力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普法新需求,使普法工作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全球服务承载区、创新创业活力区、现代治理标杆区、国际文化都会区和美好生活实践区等中心工作,甘当普法“店小二”,为基本建成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保驾护航。
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治区工作实践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之中。
坚持科技赋能智慧普法。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趋势,深化智慧普法建设,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普法内容平台手段创新,提升普法工作能级。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普遍尊崇和维护,社会运行更加规范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党员、干部、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实现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持续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专题报道、访谈座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研究和宣传解读,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建设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法治建设重大任务相结合,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各级机关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环节,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推动各街道(镇)在每个居委会一个法治宣传栏的基础上打造一处宪法法律宣传阵地。持续开展送宪法文本进基层社区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开展对本区港澳台同胞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本区民法典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军营、网络、社会组织等,举办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系列讲座,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动政府部门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的重要标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升级静安寺地铁站、大融城商场等公共空间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民法典案例宣传,增强社会大众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及本市和本区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推进“三大任务”、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以及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南京西路高端服务集聚带、苏河湾滨水商务集聚带、中环两翼创新创意集聚带以及“三带”上的南京西路、苏河湾、大宁、市北四个核心功能区,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广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适应更高水平平安静安建设需要,加强惩治和预防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导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野生动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防治家庭暴力、社区管理纠纷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将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法的地位和作用,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强化“廉政教育月”品牌效应,结合新情况、新特点,拓展推广“六个一”做法。加大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完善统一发布机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考核党员的基本要求。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要坚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进普法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各环节,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和落实本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融入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各类管理服务工作之中。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工作评议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本区各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没有具体执法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以外的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
要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工作各环节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及时解疑释惑。坚持实时普法,鼓励和支持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具体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法治解读评论,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生动公开课。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进一步规范促进实施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机制,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推动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提高“绎法静安”和其他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播放比例,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发挥互联网媒体平台受众多、流量大、传播广的优势,创新互联网媒体宣传方式方法,鼓励引导网站或者创作者共同参与法治专题短视频创作,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四)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普法
积极培育发展普法类社会组织,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法学院校学生和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嘉许制度,培养普法明星人物。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不断增强法治认同,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推进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公民在工作实践和日常生活中准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课时数量和教育质量。制订完善区、街道(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将法治学习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重点加强宪法教育、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兼职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制度。提高中小学德育课、法治课教师数量,加大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比重。推进教师法治教育线上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完成轮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和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建立健全社会法治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结合不同普法对象实际开展精准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居民的普法宣传,提炼规范通俗的标语警句,将法律权利义务精准传导给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街道(镇)、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作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观念。依托楼宇、园区党群服务站点等载体,将针对企业员工、楼宇白领、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服务群众经常性项目之中。依托“陆上北大门”地理优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展演法治文艺作品等春运法治宣传活动,上好“农民工第一课”。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少数民族群体、信教群众法治教育。
五、积极践行法治,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治理中的规范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维护社会秩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法治社区建设
持续深化“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品牌内涵,不断推进基层法治教育体系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社区治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民约规范社区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深化每个社区至少1个法治带头人、3个法律明白人的“1+3”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人才,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探索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争创模范守法家庭。加大住宅物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住宅小区特别是“老破小旧远”小区停车难、加装电梯难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等问题开展治理,挖掘培育依法治理示范项目。
(二)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宣传贯彻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序规范运行。引导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围绕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广泛宣传《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等,营造尊医重卫的法治氛围,持续开展“依法治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阵地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对校外培训相关法律规定的普及和宣传,持续深化“依法治校”。围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以及企业内部法治机构人员配备等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持续推进“依法治企”。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深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全面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着力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加强对网络企业特别是互联网新业态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其自觉履行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教育,落实网络素养教育指南,积极参与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网络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坚决打击违法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恪守法治原则,树立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文化成为全社会主流文化,让法治文化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一)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持续打造“绎法静安”法治特色品牌,借助社会组织、楼宇党建平台,创新“绎法静安”线下普法活动形式,使“绎法宝宝”形象充满活力、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供给侧改革,将法治元素融入到书法、绘画、剪纸、微视频、动漫、摄影、话剧等艺术创作中,不断丰富发展法治文化作品形式。加强与各类媒体、互联网平台及社会组织合作,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开发形式多样并具有文化内涵的“绎法静安”法宣产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区法治文化精品库。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定期在南京西路、大宁等商圈和市北高新园区等地进行法治文化视频展播。广泛开展具有法治内涵的辩论赛、知识竞赛、故事巡讲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着力打造“一街一品”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发挥法治价值引领作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静安城区建设规划,纳入静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静安法治文化阵地与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可阅读、可漫步、可体验的区域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融法治元素于红色资源,以中共二大会址、毛泽东旧居、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等为重点,推进“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充分利用机关单位、城乡社区、楼宇、广场、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公共交通场站等城乡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和城乡社区文化深度融合。各街道(镇)基本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加强网络空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
加强对区级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结合愚园路历史风貌保护街区升级改造、陕西北路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开发等契机,充分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和理念,宣传代表性法治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家庭中生根。重视发挥道德规范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用良好的道德风尚营造全社会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四)加强法治文化对外传播交流
以讲好静安法治故事为突出着力点,重点对外宣传静安“全球服务商计划”、持续打造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果,宣传与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全球新品首发地示范区”建设等国际贸易、商事交易接轨的司法改革成果。支持在静安发展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国际性、联盟性跨境法律服务协作,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在静安居住的境外人士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七、加强组织保障,实现“八五”普法提质增效
始终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和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科技支撑
注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云学法”等思维引导网上普法阵地建设,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传统传播方式与智能化创新手段并行,帮助特定群体能够轻松跨越数字鸿沟,便利获取和感受各类数字化法治文化产品。发挥本地知名互联网媒体平台优势,引导网站、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普法产品。依托大数据挖掘和分析,通过关注个体、搜索法治信息等方式精准挖掘法治需求,精准推送个体关注和需求的法治内容,开启定制化、个性化普法时代。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效果、普法责任制的履行情况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运用专家评议、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和媒体暗访等方式,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第三方中立客观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鼓励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对落实不力的提出批评、督促整改。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四)完善工作保障
健全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政策机制,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夯实普法基础。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系统培训,5年内完成区、街道(镇)普法工作人员轮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在区级政府保障本区户籍人口人均1.5元的法宣经费的基础上,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法治宣传经费,并纳入本区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及时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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