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办公室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安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全面提升育人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遵循“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坚持教育治理现代化,结合本区中小学“五项管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社会关切,着眼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落实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坚持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试点先行、稳步实施,扎实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积累制度成果。
三、工作目标
用1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促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深化实施“公民同招”和民办学校“摇号入学”政策。实施校内均衡编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开展全程专业指导,保障学校发展所需资源。深化紧密型集团建设,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工作,高质量共享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等,高水平共用文体场馆、创新实验室等,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健全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引领机制。
2.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测评机制,加强德智体美劳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一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3.优化质量评价体系。不得以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评价教育成果、学校和教师、学生。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
(二)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基于标准、立足研究,以过硬专业素养保障“增效减负”
“轻负担高质量”的关键基础是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和发展,常态的“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加强区本、校本两级学科本体知识、教学理论知识、教师实践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聚焦“教学问题反思和改进”的主题教研,通过教师专业的发展、学术的精进来保障教学设计、作业设计、命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后作业效能,提升教师专业自信和学生学习心理愉悦感。
2.基于标准、科学施教,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进一步加强“课程标准”的学习和研究,领会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学习要求,依据课程标准严格规范教学设计,不随意提升教学基本要求和学习起点。加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的一致性研究,关注教学设计内容与课堂实施的内在逻辑。
充分研究学生的认知规律,掌握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心理倾向差异,科学合理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实现课堂增值。用教育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呈现手段,优化现代媒体技术,提高课堂教学的视、听艺术与学习气氛。
3.基于标准、过程评价,实现教学相长态势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有效落实相关常规检查,及时发现教学问题并改进。
坚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区域“学习结果与学习生活过程”两维评价,关注学生学习经历,获得学习结果的过程情况,并影响和规范学校评价。规范作业和试卷批改要求,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发现问题和改进教学反思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作业和试卷讲评课的质量。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策略提升义务教育育人水平。
(三)研究作业管理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高质量练习卷,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多样化作业,形成作业设计研究制。加强单元视角整体设计作业,确保单元内作业科学合理的安排,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学习资源推送机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效果的研究常态化,形成阶段性反思与跟进修正机制,实现教与学的协同提升,有效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
3.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结合“五项管理”,家校结合,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
5.建立作业监督机制。教育局将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四)“三段式”科学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学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课程计划、课程实施技术等实际情况,系统思考、组织和开发课后服务的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个别化辅导需求,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学生的获得感。
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确保教师的休息、业务学习时间;结合本区中小学“五项管理”,以“三段式”服务为基本样态,即第一时段——学习时刻,第二时段——自主时刻,第三时段——温馨时刻,对放学后有意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优质的课后服务。确保达成三个“百分百”,即“家长知晓百分百、校区开放百分百、愿留尽留百分百”。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做作业、自习、阅读以及科普、文体、艺术、劳动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进一步丰富义务教育学生的校内课外生活。着力优化使用校内资源、整合使用校外资源,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整合各方资源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生涯教育等创造条件。
(五)集合多方力量,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教育教学资源
1.鼓励信息化标杆校、有教研力量的学校积极参与到整合国家、市级、区级等各类教育资源的区域学科平台建设中,探索建设具有静安区域特色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为中小学教师提供共享开放的教育资源库,提高学科竞争力,为教师进行学科深度思考提供丰富的素材。资源库将以主题式资源建设为主,为教师提升学科教学能力、进行学科深度思考提供丰富素材和有益参考,推动教师主动提升教研能力,进一步促进区域优质教育均衡。
2.充分使用“空中课堂”线上学习服务资源。利用“空中课堂”免费在线学习市级平台,为教师针对性备课和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高质量、全免费的资源支撑。
3.整合使用校外资源。统筹校外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开展学生研学实践。用好校外教育联席会议机制,提供校外阵地和菜单式服务。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重要阵地作用。各街镇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各类社区教育资源,供学生就近就便学习活动使用。群团组织要深入开展“爱心暑托班”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引导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实训中心、科普平台、生产一线场景等,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和生涯教育创造条件。
(六)严格审批与监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严格机构投融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控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3.严格控制培训时间。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4.加强培训内容管理。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参与、宣传未经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严禁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测试。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不得对外公开,不得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名校”录取人数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5.强化机构收费管理。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银行定期划扣等方式,严格机构预收费用管理。强化培训领域信贷管理。严禁培训机构推荐或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产品支付培训费用。
6.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要求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强化收费信息公开。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8.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加强培训服务管理。严禁培训机构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开展培训机构“双随机”检查,同时做好年检和专项督查。依托专业力量为违规行为认定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信用管理机制,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培训机构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行业互助,推动机构转型发展。
五、条件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双减”工作纳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依托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规范培训行为跨部门合力。区委和区政府把“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完善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2.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依托街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检查和综合治理。
3.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区教育局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稳妥推进线下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委办局要全面准确把握“双减”政策,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营造“双减”良好氛围。
4.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形成“双减”工作问题督办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统筹抓好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治理。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配套治理和支撑保障
1.加强课后服务保障。根据课后服务新要求,优化义务教育教师编制配备,统筹核定学校编制,配足配齐师资力量。同时,按照市颁标准安排专项经费。
2.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全员导师制,办好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研究指导网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树立“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理念,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形成减负共识。加强宣传引领,促进全社会对好教育、好学校、好学生形成正确导向。
3.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宣传、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共同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教具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