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共和新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要求,专门就文件政策解读的主体、范围、要求、形势和流程进行了传达和学习。今年实现了《关于加强区管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国资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静安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与图解政策精准推送。(二)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办理人员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应及时落实事实调查、征询、补正、延期、答复、邮寄、归档等各项环节,全程存档,流转有痕迹。2021年我区国资委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答复6件,未发生被纠错情况。(三)国资国企平台建设做好国资国企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把有关区属国有企业的国资国企经营情况、股权变更、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放置在区门户网站上的重点领域信息内进行发布。实现国有企业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四)监督保障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每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学习相关文件和条例、梳理文件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努力完善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每半年向区档案局报送我委信息公开表格及纸质版资料,以便于区档案局归档。每年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报、区国资委每月信息公开月报表。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000006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6000006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过程中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以文字为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学习教育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2022年,区国资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委内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委内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各职能业务科室、区属国有企业的沟通联动,定时收集业务条线相关信息、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并及时更新。二是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到图文并茂,数据清晰,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信息公开服务。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区国资系统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全面,呼应群众期待,从而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公开实效。今后,区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与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依法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对2021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文公开管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本单位的行政公文备案工作,稳步提高本机关的公文公开率。二是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解读材料的发布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本机关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设置网页版入口,以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度懂得一件事”,做好政策文件的图解发布,着力提升公开促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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