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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2年1月1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2178067。电子邮件:jingan@ga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分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成立以分局政委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及16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及《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分局修订了《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三)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1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照《条例》、《规定》,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除不涉及分局职责范围外,均已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总体情况
1、申请情况
2021年,分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
2、答复情况
2021年,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40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具体办理情况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分局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5件,均系结果维持。
(五)政府信息管理
1、持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2、强化查阅点民警系统培训(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5次,受训人数323人次),规范和提升服务水平。
3、认真做好行政处罚类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2108条。
4、积极策划和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平台建设
2021年,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的公开平台途径包括:一是“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二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官方头条号、抖音号等六大新媒体平台;三是分局在下属16家派出所设立查阅点;四是“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五是报刊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
(七)监督保障
1、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推动工作落实。
2、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评估社会调查网上征集活动,接受社会评议。
3、继续强化工作职责,履行公开职能。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0313




行政强制


654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4


0


0


0


4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思想陈旧,公开属性意识不强,公开力度不够;二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尚显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分局整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保守和本位,公众参与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思想引领。分局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统筹推进,职能部门要强化思想引领,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入脑、入心;二是要多策并举,提升服务效能。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配套制度,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注重能力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同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决策公开,加大透明力度。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丰富和拓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事项和形式,强化人民建议的征集和回应,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和静安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对《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分局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做好公文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工作。对原定性为依申请公开属性的公文开展了重新审定工作,对1条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信息进行了转化并已上网发布。同时整理形成涵盖本分局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分局门户网站平台中的“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集中公开。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2021年,分局会同警保处、治安支队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21年度静安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同时分局继续抓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市公安局、区府办要求,会同分局相关部门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5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畅通警民互动渠道。年内,分局根据市公安局和区府办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警民互动渠道,通过网上信访、110信箱、“12345”市民热线平台、“上海公安热线”平台等渠道,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交通、人口、治安、出入境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警营开放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公安工作。
4、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年内,分局根据市局和区府办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调研、梳理,并借鉴其他单位经验,编制完成了《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超链接版)并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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