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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2月15日下午静安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重要性的认识
北京冬奥会正在举办,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单位领导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深刻认识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校内电动车管理工作。
二、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开学安全检查,迅速开展一次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并严格落实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是:
1.凡是校内提供电动车停放的,必须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并按停放区面积配置灭火器(最少不少于1组)。
2.凡是校内提供电动车充电的,必须建设安装和使用智能充电装置,必须在充电区域设置“学生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停放区出入口及显著位置);
3.要把校内电动自行集中停放区,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落实每日防火巡查(电动自行车停放时段内、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4.严禁校内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5.加大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指导,杜绝违规室内充电、违法使用超标蓄电池等行为。
6.各单位法人代表向区教育局递交《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应对照标准要求,迅速组织排查,针对不足和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和整改进度,务必于2022年2月22日(周二)前完成各项措施和整改任务。
2.各单位于2月22日12时前将《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报表》《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区教育局(须经校园长签字、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一份归档;转换PDF文档后上传至电子邮箱:jajyaq@126.com)。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方式:局安委办56630990-2132
安全中心56630990-1262
根据2月15日下午静安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重要性的认识
北京冬奥会正在举办,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单位领导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深刻认识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校内电动车管理工作。
二、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开学安全检查,迅速开展一次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并严格落实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是:
1.凡是校内提供电动车停放的,必须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并按停放区面积配置灭火器(最少不少于1组)。
2.凡是校内提供电动车充电的,必须建设安装和使用智能充电装置,必须在充电区域设置“学生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停放区出入口及显著位置);
3.要把校内电动自行集中停放区,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落实每日防火巡查(电动自行车停放时段内、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4.严禁校内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5.加大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指导,杜绝违规室内充电、违法使用超标蓄电池等行为。
6.各单位法人代表向区教育局递交《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应对照标准要求,迅速组织排查,针对不足和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和整改进度,务必于2022年2月22日(周二)前完成各项措施和整改任务。
2.各单位于2月22日12时前将《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报表》《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区教育局(须经校园长签字、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一份归档;转换PDF文档后上传至电子邮箱:jajyaq@126.com)。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方式:局安委办56630990-2132
安全中心56630990-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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