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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办公室、居民区、对应设置部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全面提升江宁路社区绿化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静安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街道研究制定了《江宁路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6月8日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2022年6月8日印发(共35份)江宁路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全面提升江宁路社区绿化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静安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江宁路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为重点,构建江宁路街道全域覆盖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江宁、共同家园”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街道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明确街道各相关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局面。——坚持监督引导、分类管理。依据市、区相关部门要求,共同开展绿地公园规划管控、政策引导、监督考核工作,明确绿化管护责任主体和要求,实行绿化资源分类管理。——坚持科学建绿、量质并重。为全区绿化专项规划建言献策,优化布局,稳步提升辖区绿化覆盖率,逐步提高绿化质量,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项目中适时引进绿化相关新兴技术,不断提高绿化资源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保护为先、综合利用。加强绿化资源保护与修复,严禁各类建设项目擅自占绿、毁绿。科学利用绿化资源,促进绿色与宜居的和谐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街道各个居民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以“共治、共建、共享”为导向,聚焦“生态资源控减量、增功能”的目标,实现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单位、辖区各年龄段居民齐心参与的良好局面,林长制工作知晓率与参与率达到较高水平,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体系完善、责任明确、协同高效。协同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障,辖区绿地在数量与质量上稳步提升,全面呈现“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积极探索生态绿色效益实现机制。配合落实绿地公园、附属绿地“建管结合”的目标任务,保障、提升绿化资源。十四五末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灾害防控体系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实现绿地科学化功能拓展、精细化景观布局。到2035年,街道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与提升,辖区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空间更加稳定、生态资源更加丰富,生态功能、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绿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二、组织体系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江宁路街道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街道林长:刘尚宝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文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街道副林长:张纬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谈倜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朱学加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周鹏飞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许海樱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陈超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王蓓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谢蓉街道党群办公室主任王彬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何俐街道司法所所长陈文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荣街道城运中心主任陆晓春江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沈建东江宁派出所所长江宁路街道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长办),具体负责推进林长制管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纬臣(兼)办公室副主任:刘荣、周鹏飞、陈锦成各居委会书记为林长办成员。今后,街道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自然替补。三、工作职责街道林长负责组织研判、统筹部署、统一指挥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副林长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林长办:承担具体的林长制工作,负责统筹部署、统一指挥和工作指示,组织林长制专业管理人员及其他成员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配套机制、年度工作计划等,统筹推进、指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培训、督查和考核等工作,承担林长制联席会议等有关会议筹办、工作报告起草和信息报送等任务。定期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培训会及专项宣传活动等。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公园绿地及附属绿地权属小区、单位的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情况。对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工作。党政办:负责为组织实施林长制工作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协助发动人大代表、党代表积极参与林长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办文办会工作。社区党建办:负责考核居民区党总支关于林长制片区包干责任落实情况。加强舆情引导、宣传,广泛发动党员、居民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保护辖区内的生态资源。社区管理办:负责牵头建立辖区内各类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抓好公园、附属绿地火灾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控等林长制相关配套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社区平安办:负责对接公安派出所,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人民信访工作,配合落实野生动物救助。聚焦绿地周边区域加强辖区内防火执法检查、处置,提升火灾隐患先行发现能力,落实绿地火灾防控等工作。社区服务办:对辖区内助餐食堂、养老院等民政机构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林长制工作。社区自治办:负责对接区地区办等相关部门,结合“一街一品”、社区治理微空间等项目,引导居民区提升社区绿地功能。依托社区“四位一体”机制,发动业委会、生态资源保护相关的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生态资源保护,加强居民绿化监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党群办:负责结合科普宣教活动,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提升居民、共青团妇等群体的参与度和支持度。组织商会探索商户绿化自治新模式。营商环境办:负责结合日常企业走访以及宣传活动,发动绿地属地企业积极参与林长制工作。对辖区学校、社会组织进行监管。结合招商营商规划,关注生态科技企业的引入、孵化与培育。督促做好义务植树工作。街道司法所:负责组织社区法律顾问针对社区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区调解。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托城管进社区机制,开展社区生态资源保护相关执法、巡查,开展普法教育,参与社区调解。城运中心:结合“一网统管”,加强对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社会绿地的网格化日常巡查,加强野生陆生动物保护,及时上报发现的相关问题。江宁市场所: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针对野生动植物非法经营、制作及发布广告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派出所:负责按照片区划分,组织社区民警结合自身职责参与社区林长制工作,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加强社会秩序维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各居委会:落实片区包干制,加强属地化管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居民区林长制工作会议,推进落实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辖区内巡查发现,对于辖区内的相关问题,可以即知即改的,立即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立即上报林长办进行协调解决,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积极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广泛发动居民、沿街商铺、社区单位等参与林长制工作。四、主要任务(一)保护生态资源牢牢守住绿化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绿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全面落实绿地管护责任主体,严格绿地规划用途管制,实现绿地监管全覆盖。依托“一网统管”平台,结合日常网格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问题责任主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做好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建档管理工作。(二)推进绿化精品建设结合社区更新、“十五分钟生活圈”、美丽家园建设、加装电梯等民生项目,坚持规划建绿、科学管绿,深挖资源和潜力,创新亮点,积极争取区绿化部门的资金支持与专业指导,通过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口袋花园”、“社交花园”等,科学制定绿化建设目标,精细化布局绿地景观,根据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改善街道绿化面貌,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依托林长制联席会议、物业一体化激励等机制,提升绿化管理水平。(三)绿地公园功能拓展以“公园+”推动全面功能融合,提升“四化”水平,加强文绿、体绿结合,进一步对江宁路街道辖区内绿地、公园进行更多功能拓展的研究。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公园空间,提升绿地公园功能,鼓励进一步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区域文化交流、体育运动及旅游体验等活动,促进多方合作互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生态景观和服务,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消费需求。按照属地内绿地公园保有、生态资源保护情况等指标,聚焦绿地公园周边业态,引导合理布局商业体形态,持续推进“15分钟生活圈”等民生项目,丰富绿地公园及周边的文体活动空间功能。(四)加强灾害防控督促健全公园、附属绿地权属单位、小区火灾防控、重大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监管体系,全面压实绿地权属主体责任。指导权属单位、小区提升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增强公园、附属绿地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扑救能力。按照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完善重大有害生物发现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配合开展好常发性、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五)完善监测体系稳步探索绿化管理智慧化建设,完善绿化基础信息系统。在区相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将街道辖区绿化资源管理纳入“一网统管”平台,提升绿化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六)强化执法监管重点依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制度和联合执法协调、绿化执法双向告知等机制。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率,严肃查处占绿毁绿以及涉及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五、工作机制(一)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街道林长检查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街道副林长检查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林长办公会议,总结研究街道林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协商制定解决方案。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需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街道林长办报副林长后,临时召集专项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由街道林长办报林长,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二)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由街道林长办对辖区内绿地公园、附属绿地的保有情况、生态资源保护情况等指标每年进行考核评价,纳入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完善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巡查、处置机制,将破坏绿化资源和管护不到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纳入网格化巡查范围。对绿化建设灾害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业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街道林长办要定期向林长、副林长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配置巡查力量,落实属地巡查职能,定期做好台账、月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同步上报区林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区林长制办公室。(五)建立许可预审制度。按照区相关部门要求及文件精神,针对绿地占用等行政许可出具预审意见,加强公园、附属绿地保有监管。针对区绿化管理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批文落实备案制,作为日常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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