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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3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大统路480号18-19楼,电话52710326。一、总体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1304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1039条;通过“静安人社”微信平台公开265条。其中主要包括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业务类公文信息58条,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经费使用类信息280条;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18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20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信息10条及其他工作动态类信息等。及时更新完善已公布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政府机构栏目公开并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在区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及时更新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或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公开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部门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10件为自然人提交,1件为企业提交;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其中,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2件,现场申请1件,9件已答复,2件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为“咨询类”,3件为“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信息”,1件“属于行政执法类案卷,不予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022年度本部门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三)政府信息管理夯实基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严把政府信息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突出创新,积极探索有效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升级。(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线上公开,打造云端优质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融合。以“静安人社”“静安就业”等微信公众号为线上服务基地,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及时推出多种形式的人社政策解读,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静英堂”“静益课堂”等多个直播品牌,开展政策宣传、直播带岗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面。打造线下平台,不断优化服务大厅政务公开功能的同时,积极完善线下服务体验站服务。提供及时高效、个性化服务,组织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分类分主题召开政策宣讲会,提升服务能级。(五)监督保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优化服务重要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义务,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行自查,主动接受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加强培训指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流程规范、工作有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49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3行政强制18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6.08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1000011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000001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00000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100002(七)总计8100009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00002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10020000010001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增强公开意识、提升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符合新形势新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努力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质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同时,持续探索信息公开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渠道抓服务、丰富形式促提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2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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