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聘请静安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医保定点机构:为全面推进区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参与机制,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本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聘请叶燕华等14位同志为静安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详见附件1),聘期2年。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静安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要严格贯彻并执行国家及本市的各项医保政策法规,按照《静安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详见附件2)要求,协助做好本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负责社会监督员的日常联系等事宜,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受理,认真反馈。各定点机构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支持本区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医保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因病施治、合理诊疗,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特此通知。附件1:静安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附件2:静安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12月13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