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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1月13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地址:巨鹿路915号7楼,电话:33371115,电子邮箱:jaqtjj@jingan.gov.cn。一、总体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静安区统计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通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统计信息20条,通过“静安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统计信息42次。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公开部门领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本部门预决算。2.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以公开为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和完善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征询意见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局内多个科室的,坚持相互协调一致,共同办理。受理居民、企业向区统计局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完成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认真处理每一件申请,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我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为通过网络申请;上述申请中,作出答复19件,申请人主动撤销5件。无行政复议与诉讼。具体数据见附表。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4.平台建设方面: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信息申请受理点及登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查询。我局还利用“静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各项统计新闻、统计法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统计信息。5.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2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形。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4000002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1000001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000005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2000002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0001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5000005(七)总计24000002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为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有待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和形势解读。聚焦新形势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积极做好宣传解读,并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实现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传递政策信息,让人民群众对数据“听得懂”“信得过”。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2024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我局在历史信息中暂无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需要予以转化公开。2、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以“开放”提升政府公信力、以“送法规、送政策、送服务”让更多公众走近统计工作、了解依法统计工作。3、编制《2023年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并同步报送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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