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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彭浦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司法局,地址:天目中路606号,电话:5213720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2024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做好本部门机关职能、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25条。(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上年结转0件。在本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1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11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2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全年共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流程,加强涉密信息审查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信息发布风险。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违规公开情况。定期维护门户网站的公开信息,筛查错链断链,及时修改调整,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四)平台建设重视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安全可靠。一是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分类,提高用户体验和信息查阅便利性。二是积极运用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全年通过“绎法静安”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66篇,访问量达44000次。(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确保信息发布程序合规、内容真实、格式规范。二是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反馈渠道畅通。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失职或违规操作导致信息公开失误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规范,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提升。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2792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5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20000012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7000007(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000001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0000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000001(七)总计12000001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10001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有待充分挖掘,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和便捷性有待增强。虽然信息发布渠道较为多样化,但平台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优化,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互动服务功能仍需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聚焦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大信息梳理和发布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细致、贴近群众需求。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持续提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用户体验,增加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分类检索和查询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对2024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司法行政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静安区门户网站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执法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等执法相关信息;对标市级标准,制定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流程、规范窗口服务。对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范围、程序、所需材料、服务时间等通过微信公众号、一网通办平台等渠道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求助;持续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将证明事项持续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2024年度静安区法治建设考核,加强对证明事项清理、告知承诺制等考核内容的讲解。2.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制定行政许可年度报告制度,编制《静安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行政许可领域的相关信息;通过受理窗口、“随申办”平台、短信提示服务以及“东方律师网”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查询途径,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全流程透明度与便捷性。3.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聚焦依申请公开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减少行政纠错。组织相关部门研处案件,协同区政府对重点案件进行专题上门辅导;组织问题突出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授课。4.强化诉讼案件信息管理,定期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总结与通报。制发2023年度行政复议应诉白皮书及纠错案例合集,下发至全区各部门、街镇;编纂行政复议案例集,进一步指导各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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