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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电话:(021)5663099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并对办理流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转发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做好特殊类型考生及加分资格考生的公示工作。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制发公文类信息108个,其中主动公开82个,免于公开信息26个,无依申请公开公文。免于公开的公文均为过程性材料或涉及个人隐私类不便公开的文件。除公文类信息以外,我局还利用“静安教育”热点专题发布非公文政府信息48条,发布教育动态30条。(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其中信息不存在1个,申请人主动撤销5个,咨询答复1个。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局答复结果。(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材料移送、公开目录与公文属性动态调整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在发文环节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材料归集,按时向区档案馆移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工作,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发布在区门户网站和“静安教育”相应专栏。(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我局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在“上海静安”官方网站与“静安教育”热点专题设置并动态调整《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我局在该专栏中开设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专题页面。同时还开设了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在线提交渠道。公众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需要公开答复。网上咨询每天都会由专人查收和分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4年度通过网上咨询渠道答复咨询85件。(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等汇报。完成区政务公开年中检查,市教委年终政务公开考评,以考评与检查要求,促进工作提升。设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着重抓落实,按照市区两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定期总结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性整改提高。2024年未发生因投诉举报被追究责任情形。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8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2764.32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00000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6000006(七)总计7000007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001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1.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供了相关的解读,但解读形式依旧单一,政策解读总量偏少。后续将根据政策解读“三同步”和“多元化”的要求,增加解读频次,提高解读质量。2.基于“上海静安”官方网站架构而设置的教育专栏,个性化不足,网站缺乏特色。后续将与区官方网站密切配合,进一步利用好“静安教育”专栏,讲好静安教育故事。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定期对未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依法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疑难申请研判会,有效避免行政纠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二是持续深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动态调整与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公众关切和百姓民生的重要政策,如义务教育招生、幼儿园入园等,做好同步、多元化及跟踪解读。三是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动态调整情况。做好行政执法普法、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公开。主动公开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教育收费、建议提案、教育重点工作等其他法定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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